<h1>1948的奋斗人生 第20节</h1>
在很多的小说里,众人的惯性思维中,狼都是一种很记仇的动物。什么跟踪袭击,什么数年后都不忘报仇等等。让很多人天然的对狼有一种避之不及的恐惧。似乎只要遇上,就不死不休,不到一方全部死光,就不会停歇。
可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就方大海知道的是,若是你只是伤了、杀了狼群中的一两只,那这结果是肯定如此的,因为报仇也是头狼维护自己地位和威信的一种方式。可你若是杀的够狠,杀到这狼群只剩下不到三成,杀到它们也开始胆寒,那么别担心,这剩下的狼啊,绝对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
为什么呢?因为到了这个时候,狼的生存本能敦促着它们将所有的重心转移到了族群延续上。
你以为出来狩猎的狼就是狼群的全部?别闹了,即使看着像是流浪汉一样,其实狼和其他动物一样,也是有巢穴的。而且既然狼群里有公母之分,那自然也不会缺少幼崽。可在狩猎的狼群里,你看到过有幼崽吗?就是母狼都相对较少吧!那些你看不到的,都在巢穴守着老窝呢。
所以啊,只要用心的想想就知道,当这个族群折损7成以上的武力之后,对于剩下的、在巢穴中的老弱病残来说,生存环境会有多危险。这样的情况下,在族群覆灭的危机面前,它们怎么可能有精力再去搞什么跟踪追击?赶紧回去当保安才是正解!
所以方大海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再杀一波,让现场能走动的狼减少到个位数,那么哪怕这头狼再不甘心,也会主动开始后撤。而到了那个时候,只要他不紧追猛赶,上赶着找事儿。那么他就能从容的将目前躺在地上的这些都收起来,作为自己的战利品了。
十只以上的狼,再加上一头马鹿,这是多大的收获啊!
意识到这一点,哪怕是冷静如方大海也忍不住心脏狂跳了几下,并下意识的向前多走了几步。
所以说,人啊,就不能大意!看看,这边方大海刚踏出石头的范围,将脚落在缓坡上,两边早就埋伏着的狼就扑出来了了,和对付马鹿一样,一左一右的同时发起攻击。这是瞄准了方大海第一时间只能对付一个,只能二选一?
那狼群们可真就是小看了方大海了,一阵银光闪过,方大海双手左右开弓,愣是同时飞出了两把飞刀,并精准的射入了两头狼的脖颈处,让这两只狼遗憾的倒在了距离方大海不到十米的地方。
而在飞刀出手的那一个刹那,方大海又猛地一个墩身,然后脚一蹬,向后反弹出去足足一米,人还在空中,手就已经举起,将刀向左划出一个弧形的劈砍。
都说人随刀走,这会儿方大海却是眼随刀去,他看见在那刀光闪过的一瞬间,一头狼从他后方飞跃而过,刀堪堪划在了狼的胸腹处,随着他的刀落下,狼血喷涌了一地。
是的,这一波攻击并不仅有方才左右两只狼,而是左右后三方同时袭击。狼,果然是狡猾的动物,好在方大海由始至终那耳朵都没有放松过警戒,所以他早就发现了后方不正常的声响,并迅速做出了反应。
一连折损三只狼,头狼也有些不淡定了,一声长嚎发出,五只狼从五个方向,向方大海袭来。到了这个地步,除了拼命已经没有了第二条路。
不,对于方大海来说,路还是有的,只见他长刀一挥,明明那刀尖所指的狼已经避开了要害,可当刀尖擦到前肢的那一刹那,狼……居然消失了?而且随着方大海的刀频频出击,这种消失还在继续。
更绝的是,有一只狼的前爪分明已经抓到了方大海的手臂,眼见着就要伤到他,产生战果了,可在触碰的第一时间,那狼同样不见了!从开始到结束,似乎只是一个转眼的功夫,这一波进攻的五只狼都失去了踪影。
这戏法是怎么变的?头狼已经懵了!也就是它没有手,不然这会儿指定要擦擦眼睛。事情超出了常识之外,这个结果让头狼不敢置信的开始踏步,其他剩余的狼也不在向前,而是低下了脑袋,用龇牙咧嘴的呜咽,发出恐吓的威胁。但良好的视力让方大海看的分明,那些看似凶狠的表情下,是狼迟疑着微微后退的步伐,是紧张的被夹住的尾巴!
“怎么样?还来不?再来啊!哈,你们还剩下多少?有5只?还是6只?别一窝子都送命在我手里了吧。”
不,不可能一窝都送命的,就像是前头说的那样,到了这个地步,狼群已经要开始面临生存危机了。所以面对方大海的叫嚣,头狼虽然看过来的眼神依然凶狠,但并没有莽撞,只用了几秒钟就做出了撤退的决定。
“嗷呜……”
悲凉的呜咽再次响起,这一次所有现场能走动的狼都开始后撤了,即使是受伤的,只要还能走,还能跑,就没有一个迟疑的,从慢慢的后退,到飞速的撤离,果决的即使是方大海也忍不住暗赞了一句。
“杀伐果断啊!”
第26章 再进城……
方大海静静地听着,看着,等到确认狼群确实已经走远,立马跳起来,开始朝着地上的躺狼
奔去。
手里拿着的刀微微前探,在狼身上一触即分,人都不带弯腰的,一路走一路就将狼收到了空间里,等着将视线内可以看见的狼都收完,方大海转头就开始朝着南面飞奔,只余下灌木丛中的那些剩余残狼们呜咽悲戚着被抛弃的命运。
什么是两不靠?这就是!狼群抛弃了它们,方大海也抛弃了它们,合着连剥皮吃肉的待遇都没混上啊!忒凄惨!
方大海狂奔着,直到抵达下一座山的山坡,感觉距离已经安全,才喘着粗气停下回头,竖起耳朵,小心的探听起了动静。
如他所想,这会儿原本他和狼群大战的位置已经变得很不平静了,隐隐的虎啸、熊嚎接连不断,周围的山林间也能听到动物奔逃的动静。
好在他走的够快,若非如此,这会儿他怕是要被这些猛兽们包围了。都说单拳难敌双手,他就是再本事,遇上这样的怕是也难幸免!
不过现在好了,这附近最起码三个山头的大东西都被那边吸引了过去,接下来的一段路,他可以安心的快走了。
方大海没有拖后腿的,武器都在空间里,连着猎物都不用背,光身一人加快速度的情况下,即使是山路,那行进的速度也很飞一样,等着走出大山的时候,东面的启明星才刚刚升起。
到了这里,后头该怎么走,方大海就要琢磨琢磨了。
继续这样光身赶路?入城前这是一定的,可后头呢?他那么多猎物,总不能进了城之后才拿出来吧?城里又不是山边,猛地出现那么些猎物,不可能不引人注目,若是有人发现城门口并没有这些东西进城的消息,那……城里人多眼杂,人心更复杂,特别是这样一个混乱的时刻,一个不好容易惹来祸患。
可若是在城外就拿出来,那这些东西他还能顺利带进城吗?想想那守着门口的兵丁,想想那一堆堆的流民,想想那些习惯了巧取豪夺的混混,别一个不好,卖钱不成,反而成了他们宣泄暴虐的出气筒。
方大海心里迟疑不定,不过脚步却一刻不停,依然快速的往城里而去。天眼见着就要亮了,家里的孩子们一定也已经很着急了,还是边走边想法子吧!
想法子?很快就有法子自己送上门了!
方大海这边才刚刚过了昌平,就眼尖的看到了前面不远处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老根叔,那个村子遭难后,第一个对他们这个破碎的家伸出援手的邻居。
有了这么一个大人在,那他……眼珠子一转,方大海的肩上立马就多了个一人宽、半人高的大背篓背篓,而且那背篓里头底下装着两只野鸡,一只野兔,上半部分则放着一只划破了肚子的狼,最显眼的是,那狼头还半耷拉在背篓的沿口上,不管是哪面看过去,都十分的骇人。
“老根叔,老根叔。”
“哎,哎,谁……大海?你怎么在这儿?”
听到有人喊,老根叔下意识的就开始应声,还以为是附近哪个熟人呢,不想回头一看,却是投亲搬走了的方大海?这……老根叔看了一下来路,这不是京城的方向啊,难道他当初听错了?方大海他们家投亲的地方是昌平?
“我回城啊,如今我家在城里了,就在我雨兰二叔家的院子里。”
“哦哦,对,你们如今也是城里人了,那你这……嚯,这是狼?小子,你不要命了,这个时节去打猎?这会儿山里的野兽也是最凶狠的时候,居然还去招惹这样的东西,这是嫌命长啊!你别忘了,你家可还有一堆孩子呢,你要出个意外,他们可怎么活?”
许是因为生活太苦,生活环境太难,只有抱团才能存活的缘故,这年头老百姓将‘远亲不如近邻’这一点落实的相当到位。看看这老根叔,哪怕是搬走了呢,看到猎物的第一反应,还是先担心他的安危,想着他们家几个孩子的生存。
面对这样一个热心肠,即使话语里满满都是训斥,方大海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来。甚至对自己刚才的利用心思,有了些隐隐的愧疚,所以回话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详细了几分,好言好语的说起了他的苦衷。
“老根叔,您也说了,家里一堆孩子呢,我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命有多要紧。只是……城里样样要花钱,我总要有个来钱的营生不是?咱们乡下人,什么都不会,哪怕是卖力气的活儿呢,我这岁数也没人要,不打猎还能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