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章</h1>
霍格沃茨是一个美好的地方,我一直以为我和嘉佰莉拉的宝贝会去格兰芬多,毕竟她看上去是总是那样的赤忱,骑着她的玩具扫帚飞来飞去,魔力暴动的时候哈哈大笑,露出未长全的乳牙,我们英勇无畏的小骑士。但我没有料想到的是,分院那天晚上她给我们写了封长信说自己分到了拉文克劳,我当时有些害怕,没有告诉任何人,我想她心里一定还有很多我们没有触及到的角落,那里没有她平时所表达出来的格兰芬多式的明艳,更可能是一种夏瑞恩式的自省、冷静与执着,但随着她年岁渐长,我便开始责备并摒弃自己的懦弱多疑,她既然是火花和导火索,那就得是蓝色的火焰——最纯洁的火焰,蓝色,本身就是空虚与火焰交汇而成的痴狂的意外*。
或许夏瑞恩的怪僻历史就到此为止了,也可能没有,但伊迪丝会明白我们都爱她,她会向前走,在我们为她所守护、也是因她而诞生的新世界里,她的故事由她讲述,我,还有嘉佰莉拉,我们都会看着她走下去,看着她的背影,那表达的远不止是一个背影,而是她的背影前方正在发生的事。
不知道这篇随笔会不会有朝一日被找到并被刊登出来,但到那时,我或许不再希望人们能把我看做是一个颇有贡献的新闻人,我希望他们能看见的是我身为一个夏瑞恩的最后一点执着。
伊森·夏瑞恩
ethan sherian
写于1977年1月
第2章 零一
“这样子可以,对吗?”
太阳在一点点慢慢往下移,暮色渐沉,光影从细雕着绿色藤蔓和玫瑰花的粉色墙纸上滑落下来,她对着壁炉台上的黄铜镜子照了照,妈妈把她垂在眼睑上的短头发撩起来剪掉一点点,又问了她一遍。
伊迪丝点点头,给妈妈一个笑:“爸爸会喜欢的吧?”她马上要有八岁,上颌的一颗磨牙刚掉了还没长好,照理来说八岁不是很大的年纪,但外人也明显看得出来她更像妈妈而不是爸爸。
“你怎样他都会喜欢的。”妈妈用西班牙语说,搓了搓她的面颊,其实她和爸爸刚吵过一架,伊迪丝知道,爸爸妈妈很少吵架,但是昨天他们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伊迪丝还听见妈妈高昂的声音。她怀疑是不是自己的错——她刚把一个学校里很嚣张的同学推进后花园的喷泉,校长列文夫人又叫她去办公室请她手心吃了三手杖,她其实很怕疼,但会忍着不哭出来的。
明天卢平一家要来,伊迪丝打算告诉莱姆斯·卢平她要把短头发留长的决定,他是她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可惜他们不常见面,卢平一家总在搬家,爸爸告诉她那是因为莱姆斯在四岁的时候成了一个狼人,伊迪丝觉得那很酷,其实她也有秘密——她是女巫,但莱姆斯既是巫师又是狼人,就显得更酷了,不过后来她被爸爸说了才知道,那一点也不算件好事,莱姆斯要吃很多的苦,不方便像她一样去上学,莱尔叔叔和霍普阿姨还要经常换住址,其实那之前他们也一直定居在诺森伯兰郡,就住在夏瑞恩庄园隔壁,伊迪丝和莱姆斯天天可以见着,而现在他们一个月能在一起玩一次都算幸运的了。
莱姆斯个子比她整整高出一个头了,每次来都给她带两排巧克力。伊迪丝想他是列文夫人会喜欢的那种好孩子,讲话很温和,不像她那样操着一口噼里啪啦的西班牙口音,虽然他穿的衣服总是旧旧的,但是很得体,他经常抿着嘴,睁着大眼睛,他很聪明,有时候也会蹦出来一些有意思的笑话,莱姆斯已经开始学了好多知识了,因为他很有可能不能和她一起去霍格沃茨——她一直说那是她真正该去学校,而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诺森伯兰县立小学。
他们一起玩的时候,莱姆斯一般得坐在她的自行车后座,听她断断续续地谈在妈妈的收音机里听到的东西——摇滚乐和爵士乐的拌嘴、戏剧和文学的搅合之类的,伊迪丝为自己能和最好的朋友谈论这些东西很是自豪,这世上可不是随便哪个八岁的小女孩都能做到的。
有一次她把头偏后去问莱姆斯:“爸爸说哪个周末带我们一起去梧桐树峡步道看极光呢!”但莱姆斯没听清她说什么,于是她就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自己念“r”字母时的颤舌音去掉,可听上去还是很奇怪,然后,伊迪丝就听见莱姆斯偷笑她了。
不过,她还是喜欢和莱姆斯说话,她只在他面前话多的,毕竟他们是彼此唯一的好朋友了,她那时还不知道自己在将来还会有很多朋友。
小学三年级,届时她的头发已经齐肩了,爸爸还带她去巫师们会去的理发店剪了法式刘海。学校里有人来找她说闲话,他们说她家里很有钱,到底是从哪里赚的。
“我爸爸是写报纸的,他工作很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