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嘉佑左思右想,唯独只想给上一次火锅店的自己挽回一下形象。
他刚开口:“靓……宋总,上次在火锅店——”
但显然,他这话是没法说下去的。
因为郑嘉和迅速接过了弟弟的话——
“上次宋总新店开业,嘉佑是想表达支持,但没考虑到南城与港城不同,行事张扬了些,我代他向宋总说声抱歉。”
郑嘉和一开口,宋明瑜马上就感觉到了,这人和郑嘉佑虽然是兄弟,还长得很像,但性格却完全不同。
如果说郑嘉佑,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富家公子”,那郑嘉和身上的气质,和盛凌冬和她更像一点。
那就是生意人。
郑嘉和态度这么正经,宋明瑜也客气了一些:“没有的事,开门迎客,来者都是客,小郑总不用放在心上。”
郑嘉和轻笑一声,眼神示意弟弟把礼物拿出来。
“作为赔礼,准备了一份薄礼,希望宋总喜欢。”
宋明瑜接过来,礼物盒子很小,入手却是质地极好的天鹅丝绒,拆掉最外头的丝带,轻轻打开盒子。
——里面躺着一支小巧的钢笔。
钢笔在八十年代,是拿来送礼的“常客”,哪怕是厂附小,现在五年级,宋言川他们也要练习钢笔写字的。
但,这支钢笔和宋明瑜见过的那些都不同——它是一支纯金的钢笔!
有一点点沉,但握在手里极为舒服,极为贴合虎口的曲线,显然是大师所做。
更吸引人视线的是,上面还镌刻着繁复的云纹,图案一眼看过去也十分漂亮。
“这是林瑞祥师傅亲手做的作品。”
郑嘉佑可没有哥哥那么矜持内敛,送出手的东西,尤其是宋明瑜还显得有几分兴趣,他就很想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让她知道这份礼物是真心的。
“林师傅平时闭门不见客,这支笔是他最后一次亲手制作,意义非凡,要拿到手很不容易。”
宋明瑜目光动了动:“这礼物,对我来说有点过分奢侈了。”
她神情坦然,“左右我也没损失什么,南城报纸上还为我做了一番宣传,要说起来,还是我该感谢二少。”
南城的报纸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尽管主流的几家社会报纸,都和宋明瑜交情不错,只是含蓄地提了提宋明瑜新店开业。
但还是让南城人对宋明瑜的认知又上了一层楼。
她做个体户,生意做得大,能挣钱,那当然是有点本事。
可要是能和港商攀上关系,那就不是有“点”本事了——这年头的港商,那就是许多人眼里的白月光。
有钱,并且舍得砸钱,吃穿用度一应都是南城绝大部分人根本奢望不起的,南城人这边还在二八大杠,那边港城人还嫌弃南城只有红旗桑塔纳可以买到。
像郑氏兄弟的奔驰,为什么走到哪儿都是人围观,因为三叉星徽的奔驰,在南城根本就买不到,有钱的老板也得去省会锦城问问。
何况他们还是一台w126,锦城也根本弄不到,压根就是从粤省那边运过来的。
港城人的奢侈享受可见一斑。
就靠港商这么一条,大写加粗,也足够宋明瑜的火锅店,在报纸上占据个不小的版面了。
相当于免费给她做了个宣传,宋明瑜当然不生气。
至于那束花么……反正花早就谢了,宋明瑜也没打算把里面的卡片当真,只把它归结于老客户的“好评”。
她跟郑嘉佑又不熟,当真了不是内耗她自己么,她还有那么多工作呢。
郑嘉佑可不想收到这种“感谢”。
明明他是去送花的,去求爱告白的,怎么被宋明瑜说出来,感觉他好像是去围观新店开业的?!
见郑嘉佑神色有些微妙,似乎是还想说什么,宋明瑜提前开口:“如果小郑总坚持要赔罪,我们喝完这杯茶就好,笔就不用了。”
“那我就以茶代酒,感谢宋总体贴。”郑嘉和不动声色,啜了一口茶水。
再抬起头来,笑容仍旧温和。
“不过,这支钢笔还是希望宋总收下——不是赔礼,而是谢礼。”
“若非宋总的手艺,我们兄弟两个可在南城呆不久——这里什么都辣,对港城胃来说还是有些太刺激了。”
“宋总做得一手好粤菜,不仅嘉佑赞不绝口,我也同样非常喜欢。”
郑嘉和说道,“钢笔都是签文件合同时用的,林大师描绘的这副图案又寓意着福运亨通——这份薄礼,只是希望能为宋总带来更多好运,就当回报‘一饭之恩’。”
“而且,今天登门拜访,的确也是有想和宋总商量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