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栀在楚馆里呆了近十年,耳濡目染,也早有这种觉悟了,第一次给好看温柔不讨厌的姐姐,总好过被那些大腹便便又秃头的老男人糟蹋作践。
那一夜,青栀使出了浑身解数,青涩地讨好雷惊笙,像只稚气的才会使爪子的小兽,温柔而羞涩地一点点用力。
雷惊笙初尝鱼水之欢。
体验感绝佳。
她看着俊秀乖巧的小倌儿,垂着眼给她穿衣服鞋子,对上视线还会羞赧轻笑,就不免动了恻隐之心。
或者说色心?
这小倌人这夜破了身子,日后就当不成清倌沦为红倌了,她要是不赎他出来,他只能去服侍其他来寻欢作乐的女子,或者也去接待那些男人。
“所以你把他赎出来了?”
雷栗笑意玩味,一只手支起下巴,慵懒又带点不正经,“没带回来,那就是养在外面了,让我猜猜……你之前在县城买了座宅子对吧?”
“这几个月还总往县城跑,西贵东富,南平北集,还要清净些的,应该是在南边老桂花巷子一带买的宅子?
“哥,这你也能猜出来?”
雷惊笙目瞪口呆。
雷栗哈哈大笑,轻快道,“骗你的,是三六子去那边送川菜馆的吃食,有几回正巧看见你往那边去,他就跟我提了一嘴。”
说着,故作伤心打趣道,“我还以为是妹妹大了,嫌阿哥家孩子多吵闹,不乐意跟阿哥阿嫂待一块呢。”
“怎么会?”
雷惊笙连忙挽住雷栗的胳膊,笑着亲亲热热.地撒娇说,“我最喜欢阿哥阿嫂了,才不要出去住呢。就是阿哥阿嫂嫌我想赶我出去,我也要赖着不走!”
“谁赶你阿哥就打他。”
雷栗噗嗤一笑,乐呵呵道,“哪成想是小姑娘长大了,知道在外头藏人了,学会金屋藏娇那一套了?”
“哎呀……”
雷惊笙难为情地红了脸,轻轻锤了雷栗两下,才说,“我是在老桂花街买了个一进院子,把青栀养在里头,两三天,有时五六天才去一回。”
“贵枝姐养的那些眷宠可娇气了,胭脂水粉绫罗绸缎什么都跟她要。青栀就很乖,什么都不跟我要。”
“嗯?”
雷栗挑眉带笑,“那你就真什么都不给人家?人家可是十八岁就跟了你,水灵灵嫩生生的好年纪。”
“那哪儿能啊?”
雷惊笙俏皮地轻哼了哼,带点儿神气又害臊说,“就也给他买胭脂水粉和金银首饰呗,他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我每次去看着也高兴啊~”
“就你会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