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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1 / 2)

(' 她的大姐有天人之姿,美丽善良,值得用世上所有美好的词汇来描绘。

目之所及,并没有一个男人配得上大姐为他下凡尘洗手作羹汤。

她也不愿大姐成为后宅妇人庸庸碌碌过完一生,白白浪费了上好的修炼资质。

“阿娘,我不会帮你劝大姐婚嫁,世上没有一个男人配得上我姐姐,况且大姐是倪家几百年没有出现过的天灵根天才,如果成了后宅妇人,那才是得不偿失,白白浪费了她的修炼资质。”

齐美玉被珠珠气的咬牙切齿,没等她说什么,珠珠先一步告退了。

谁知珠珠才走出门外就碰到了倪新志。

“爹,您回来了。”

倪新志一脸复杂之色看着珠珠,好久才说道:“珠珠也长大了,想事情比我们都长远了。”

“不是,是爹娘被杂事缠身,渐渐磨去了身为修士的斗志。”

“你说的对。”倪新志苦笑一下,就比如他当了城主也有五年的时间,自从当上城主再没有修为精进过,不是不想往前一步。

一是没有时间静下心来修炼,二是被权利蒙蔽,渐渐失去了身为修士的斗志。

“爹不如你和你大姐。”倪新志笑道,“但爹知道你和姐姐都是好孩子,既然想要争一争这通天路,爹和你娘就不能拖你们的后腿,以后你们姐妹俩要相扶相持好好的走下去。”

没想到父亲竟然愿意支持她和姐姐,要知道就是七姑当初也是因为不愿意婚嫁差点被赶出家门的,幸好她争气筑基成功,家里老祖才看在她筑基的份上,愿意七姑留在倪家成为长老之一。

珠珠这是来倪家一年多的时间里,第二次感觉到温暖和感动。

第一次是大姐不顾成见出手救她性命,这一次是父亲不顾世人眼光,愿意成就她和大姐修仙之路。

“爹,我们会的,您放心。”

现在她才明白原身的父母是多么的爱自己的子女。

只是爱的方式不一样,所呈现出来的一面也不一样。

第13章 该收割了(求收藏)

云雾山一处无人的山谷里红光大盛,因为离凌风城有几十里路远,附近又是茫茫大山,所以没有人发现这一幕奇异的景象。

莫九重站在红光中心,无数只血红色的蛊虫围绕着他。

原来那些红光就是蛊虫身上散发出来的光芒,无数只蛊虫造就了这红光万丈的奇异光芒。

莫九重眼睛里也透露出妖冶的暗红色光芒,好好的面貌被红光笼罩,给人以阴沉恐怖的感觉,此刻的他很像是从地狱里爬出

来的恶鬼,狰狞而又嗜血。

莫三战战兢兢地向前抱拳:“恭……恭喜公子功法大成,练就万血养蛊阵。”

“不枉我在这里等了那么多年,终于到了收割的时候了。”

莫九重双手一展高举而起,身后密密麻麻的的虫子跟随他动作凌空而起,悬浮在他身后。

“是时候带你们见血了。”

万血养蛊阵需要阵法从外界源源不断的汲取灵气,还要用养蛊布阵人的每月一滴心头血长年滋养才能养出血蛊,养成后就可以不惧金丹期以下任何修士,七八只就能用半刻钟时间把一位金丹期以下修士身上的血液吸食干净。

等到它们吸食完毕,就可以把吸到的所有修士的血肉精华传给母蛊,而母蛊就在莫九重体内被他操控,也就等同于被他吸食。

有这么多修士和凡人的血肉精华,可以助他一举进入元婴期。

当年也是他在喂养蛊虫吸他的心头血的时候被倪思珠那丫头发现,只是一旦开始喂养就不能中断,否则就会遭到这些血蛊的反噬,莫九重这才命令莫三去解决了倪思珠,却没想到那丫头命大竟然没死。

不过也只能活到这里了……

为什么他会选择凌风城里布万血养蛊阵养出血蛊,就是因为这里有独特的地理位置。

不仅地处偏僻,还全城没有一位超过筑基期修士,最重要的是凌风城四面环山,只有一个峡谷可以连通外接,只要堵住那条峡谷,所有人都插翅难飞,简直是天然的养蛊作恶的绝佳之地。

又是一年一度的花朝节,今日艳阳高照,少年少女们再次盛装出街。

在这个万物复苏春暖花开的日子里,人们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丝毫没有注意到即将到来的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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