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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1 / 2)

乌黑的脚底板再度被尥起来……

“行了行了三当家,你别再踢了,回头没病也被你给活活踢死。”一个悦耳的男子声音插了进来。

三当家?就这四肢发达的大胡子?看来这窝土匪的档次也不怎么高嘛。

又向那说话之人眯眼看去,但见一斯文青年,锦缎白衣,竟像豪门世家的风流公子,哪有半分匪气?然而白衣公子目光突然向我一扫,眸中带着三分笑意,我赶忙闭上眼睛,继续装死。

“我看它这般虚弱也当不得坐骑。但这白马身上还有些许灵气,不如养肥了炖肉,等大当家云游回来之后吃了,或许还可补补灵力。”白衣公子用茶盖轻轻拨着碗中的茶叶,认真建议。

炖肉?

我立刻睁开眼,作刚睡醒状,然后一个打挺站起身,小跑着在屋里蹦跶了一圈,昂首挺胸,人立而嘶,双目炯炯环顾四周。

睁大你们的土匪眼看清楚了,老娘可比肉猪精神多了!

“你看我说什么来着?活蹦乱跳的可欢腾呢!”那个刚刚踢我的长髯大汉欣慰道。

白衣公子轻笑一声:“还挺聪明的,莫非能通人性?如此这般便坐实了它绝非凡品,更要炖了吃肉啊!”

怎么就那么想吃肉呢?那还当土匪干什么,直接去做屠户好了!

我慢慢停下步子,估量着一个蹬地跳跃起将白衣男子扑倒然后踩断他脊椎骨再突破重重土匪逃走的成功率有多大……

山匪们仍争论不休,在此起彼伏的“吃掉它吃掉它”和“留着骑留着骑”中,一直处于游离状态的二当家突然出声,最终一锤定音:

“养大要紧。”

也是,不论是吃还是骑,总要养大一些才实惠。

没想到这二当家长得不起眼,还一副闷葫芦相,却总能一语中的。

土匪们一拍即合,高高兴兴地去吃庆功宴,而我,则再次过上了与牲畜为伍的日子。

寨子里的马棚比我在胖女人家呆的那个牲口圈宽敞许多。每日都有小童来喂草添水,还有固定的去山坡上放风的时间,除了和这帮四蹄的室友话不投机还有不得不做样子乖乖吃草,生活倒也逍遥自在。

只有在极个别的时刻,比如夜深人静,比如落雪无声,我才会忍不住怀念那些以前的日子,那些有人叫我小白,叫我阿瓜的日子……

哎,也不知道男人怎么样了,阿呆又去了哪里呢?

总归都有自己的生活吧!

星斗移转,旭日东升,朝朝暮暮间,空旷的山谷早已积雪消融,春暖花开。

傍晚,我吃完了猎捕的山鸡,喝足了石壁间的泉水,正在林子里溜达消食,却不小心碰到两个巡山的土匪。我一边听他们讨论为什么最近山里的山鸡越来越少,一边悄无声息地潜伏在路边草丛里一动不动,直到他们走了,才站起来默默往自己的新窝走。

已经很久没回过马棚了,也很久没敢在土匪面前露过面了。

之所以这样东躲西藏,是因为在我身上发生了一件不大走运的事。

刚刚上山的那几天总是头疼,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疼痛便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通透于四肢百骸的清明。我本以为这是一件好事,直到一个月前的那个早晨,当我和马群在河边饮水时,突然发现那些每日和我同吃同睡的家伙们都马眼圆瞪地看向我,然后像躲避瘟疫一般四散开来。

无意间瞥见水中的倒影,竟然发现头顶鼓出了个很大的包!低头仔细瞧了瞧,原来不仅是脑袋上多了块肉,更神奇的是这粉白粉白的嫩肉中似乎还若隐若现地埋着一根小骨头,就像小儿未冒头的乳牙。

我不由暗暗感叹,也不知是不是因为上辈子做了杀手欠得一身血债,这辈子不仅要做马,还要做一匹长成畸形的马,真是造化弄人,因果相报。

从那一日开始,我便再也回不得马棚,因为不想在睡梦中被这些没品的畜生踩死,只能溜了出来,在浓密的树丛间过起了山野流浪生活。

然而令人头疼的还不止这些。

本以为脑袋上长个包算不得什么,就像人类青春期脸上发的痘,虽然丑点,却也不影响正常生活。不成想,仅仅过了不到一个月,头上的小包竟如春芽破土,长成了一根……光洁如玉的犄角?!

我时常蹲在河边看着自己的倒影沉思,莫非我穿成的竟不是一匹马?

因为在山上溜达久了,四处小路密道大体被我摸了个通透,所以无意间发现了一个难得的好地方,也就是我现在的落脚处。

这里是主山侧峰处的一池温泉,常年雾气缭绕,四周奇花异草馥郁芬芳,如梦似幻恍若仙境。只是不知道为何,如此一个好地方竟然鲜有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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