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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賣身為奴(1 / 2)

在女人眼里,妻妾都是一种官衔。正妻不是努力的结果,千金小姐进门就得做“大”,穷丫头怎么巴结也是“小”。就是这不太响亮的名头,却让无数女人费尽心机。只要能升到主子行列,就有资格呼奴使婢作威作福了。

可幸福这东西是很难量化的,比别人活得好才算是好。这种比较也是痛苦的源泉!有一个人压着就足以让你痛不欲生了,于是争宠争斗便不可避免了。

本来这一切与潘金莲无关的,却因一场变故被彻底毁了。潘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是吃喝不愁。她父亲潘裁缝手艺出眾,大户人家都喜欢请,一个月能赚十几两银子。

那个年代女孩订亲都早,七八岁就得找婆家了。潘金莲自然也不例外,她夫家是打铁的,那个男孩比她大两岁,长得虎头虎脑的。当时她一点都不担心,只等着长大成人嫁作人妇,便是一个贤妻良母的前程。

潘父死得非常蹊蹺,早上还欢天喜地出的门,晚上却突然上吊死了。一家人哭得昏天黑地,那情形就如同天塌一般。亲亲友友在悲伤之馀,私下里还在悄悄议论,说与某个贵妇有关。其种种不屑,让人无地自容。

从此潘家便没了活路,开始是当衣服当首饰,后来是卖床卖家具,到最后连房子都顶给了别人。无奈之下,只好打起了儿女主意。穷人卖儿卖女都很平常,没吃没喝了就得卖孩子。

潘金莲是家中最小一个,也最没有用处,不卖她还能卖谁。临走那天,潘金莲哭得声嘶力竭,跪在地上抱着母亲小腿。说她能缝衣绣花,说她能洗衣做饭,哀求母亲不要把她卖掉。

不卖她就得卖别的姊妹,你让母亲怎么取捨?潘母让她想办法攒钱,攒够了就能为自己赎身了。这句话也成了她进取的动力,后来几年她一直想挣个自由身。

王招宣虽然是武将出身,却喜欢吟风弄月。家里养着上百个女孩,有的学歌,有的学舞;有的学鼓,有的学琴。这方面潘金莲很有天赋,十二三岁便弹得一手好琵琶,唱歌、跳舞也不在话下。别人教三天才能学会,她看一眼就了然于心。

至于涂脂抹粉描眉画眼,那更是她的强项。每天打扮得乔模乔样的,就等着主子点她出来。弹得好能赏几个铜板呢!可王招宣只点丰满艳丽的,有模样还要有身段。她那小身子还没发育,弹得再好也不撩人。

好在潘金莲长得很快的,十五六岁便出落得玲瓏有致,那是要胸有胸要臀有臀。特别是那双娇滴滴粉嫩嫩的小脚,就像莲花花瓣似的,堪称是真正的“金莲”!

就在她以为可以脱颖而出时,王招宣突然生病死了。具体是纵欲过度,还是别的什么病,那就不得而知了。林太太早就恨得不行了,转脸把她们全都卖了出去。

林太太倒不是刻意针对,作为招宣府的女主人,人家都不知道有她这个人。卖丫环通常都很随意,一般只要一个数字。卖了多少人,得了多少银两。如此而已。

至于去处也很随意,要么给大户人家当丫头,要么给穷苦男人做媳妇。这两者也谈不上谁更不幸,反正都是伺候人。就这样潘金莲被卖进了张家老宅,身价只有十两银子,相当于两头肥猪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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