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珩没有回头,掌兵者不可心慈,亦不可用情太深。他的一切决断,必须要为了胜利,才不会辜负已经流尽血的人。
“一将功成,万骨枯啊……”薄暮之中,将军的琥珀色的眼睛逐渐被血雾模糊,不知沾染脸庞的,是泪还是血。
以少胜多的战争,他打过无数回,但那都是靠战术,却从未这样硬生生地破开一道防线,用命去换命。
但是再惨烈,这一仗也得打。
他逆行九重山,便是立誓杀出一条血路,把殷无极活着带回启明城。倘若此时退却,他还说什么厉兵秣马平天下,不如滚回山里种树得了。
操,又被主君传染了咬文嚼字的毛病,得朝他要酒喝。
看向面前一左一右,如同门神般站着的大魔,半身暗红的萧珩啐去一口血沫,枪尖的血滴答滴答往下流,却是冷冷地笑了。
“怎么,缩头乌龟青君觉得人海战术拦不住老子,终于派大魔来了?”
年长的将军露出桀骜不驯的笑,微微曲膝俯身,摆出了一个执枪对准前方的进攻姿势,身上的罡气冲天,近乎骄狂。
狼咬紧了猎物,定要撕裂谁,饮尽谁的喉头血,才肯罢休。
“把老子的主君,还回来!”
枪尖反射天光,萧珩站在断肢与残躯之间,高大的身躯仿佛沐浴着血红的暮色,周围是震耳欲聋的杀声,让他一时间有些耳鸣。
他甚至并无自己正在一挑二的危机感,长年累月的杀戮,让他早已有了最机警的嗅觉。
枪,是最狂放的打法,他的脑袋却是如浸在冰水里一样冷静,分析着风不度与鸿渐二人的战法。
同为大乘后期,风不度是刀客,而鸿渐则是身法轻灵,法术见长。
同等级的大魔之间,因为互相都能造成致命伤,决定胜负的很可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招。
厮杀,厮杀!他的枪要饮血。
似乎因为杀意逼近极限,萧珩的眼睛逐渐变成野兽的竖瞳,此时的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他与两名对手,浑身的魔气浓缩到了极致,让他周身的罡风激烈到触者即死的程度。
面对长刀的锋利攻势,萧珩虽执长兵,却枪走游龙,仿佛一生的乐趣便是猎取天骄。
无论刀客对自己的刀法有多自傲,红缨似燃枫,总是幽灵一般如影随形。
“狼王萧珩也不过如此吗?”
“哈哈哈哈,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叛将逃兵会打什么仗,不过是夹着尾巴逃跑的丧家犬,怎么,现在做了仙门叛徒的狗吗?他给了你什么骨头,钱?女人?难不成是……”
萧珩没有搭理那些挑衅,在真正的战斗时,他反而会一句话也不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