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白先生。”
大厅里重新热闹了起来。
白萧手中执着一杯红酒,若有所思的晃了晃酒杯。
慕容渊站在白萧身后,轻声问到:“这些人里有白先生心仪的吗?”他知道这场晚会的目的,所以很好奇白萧的眼光。因为从种种迹象来看,白萧很挑食。
白萧闻言瞥了慕容渊一眼:“羡慕的话,你也可以挑一个。”
慕容渊听闻这话喉咙一噎。因为白萧的缘故,慕容渊突然对人血感到好奇。但这跟他一直以来所坚信的信念相悖。在家族里,他是唯一一个想让血族走出去的族人。他想让血族跟人类一样,正常的生活正常的社交,而不是盘踞在阴暗的巢穴里,做夜行的杀手。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让血族和人类和谐相处。只要让人类意识到,血族并不可怕。血族才能行走在阳光下,过正常的生活。
但现在,白萧的所作所为,却正在把血族拉回原点。拉回那深不见底的杀戮中。现在跟几百年前可不一样,血族必需学会妥协,学会隐藏锋芒。几百年前,人类的武器只有十字架和冷兵器。但现在,他们的武器五花八门。如果真打起来,即便杀不了血族,也足够让血族喝一壶了。毕竟不是每个血族,都像白萧那么强大。可能一个火箭炮就被轰没了。
可悲的是,人类世界发展的如此迅速。但血族却还停留在原地。因为血族太过高傲,太过自信。在他们眼中,人类始终是弱小的,他们甚至不屑于多看人类一眼。连居安思危这种浅显的道理,都不愿意去思考。
慕容渊很想告诉白萧自己的理念。但他知道自己说服不了白萧。血族是一个傲慢的种族,白萧更是这其中的佼佼者。他能力低微,只能尽量减少白萧和人类的冲突。以便保全自己的家族。
慕容渊的理想很伟大,但却有些不切实际。如果血族像人类一样行走在阳光下,那势必会暴露属于血族的独特能力。比如长生不老、青春永驻。还有那惊人的修复能力。人类所追求的东西,血族都有了。到时,血族想和人类和平共处,人类说不定只想把血族抓去做实验。
跟欲望有关的事情,谁能说得清呢?
白萧轻抿一口红酒,无意间注意到了一个女孩。
那个女孩看上去很腼腆,穿的也不如其他人华丽。周围的人喝酒的喝酒,跳舞的跳舞,就她一个人孤零零的,看上去有些局促。她身边的人跳舞跳的太过入迷,不小心踩了她一脚。明明是别人的错,但道歉的却是她。鞠躬鞠的像小虾米一般,看上去有些可怜。
那个踩她的人明显是认识她的。是一个男生。那个男生看了她一眼,嗤笑一声。趾高气扬的说了一句什么。女孩的脸顿时变得苍白。
虽然距离有些远,但白萧还是听到了他们的声音。吸血鬼的听力和视力,可比人类灵敏百倍不止。尤其白萧还是血族的祖宗。
那个男生说的是:“你怎么在这里?能混到这里来,你的父母应该花了不少钱吧?就那么想攀高枝?你想让我跟你说几遍?我们已经分手了,别缠着我了!我不会娶你的!你也不看看你的身份,不过是一个暴发户,配得上我吗?”
“我没有……”女孩反驳的声音很微弱。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之前在家族聚会上,你还给我下药。我为了维护家族颜面,不予追究。如果你再敢缠着我,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