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越在心里想。
他好像无师自通般的学会了如何让谈恋爱,也自然而然地认为如此氛围之下,他们该接个吻的。
其实昨天就该接吻,互道情愫之后就该就着月色吻到一起,拥抱着接吻,两个人黏在一起,感受对方的体温和心脏跳动的节奏,然后慢慢困倦,再倒在同一张床上好好睡一觉。
方越有些贪婪地想。
他突然爆发出了无上的勇气,看着近在咫尺的傅岑,欺身上前,在鼻尖几乎抵着傅岑的时候又慢了下来。
他们俩眼睛之间都流动着巨大的欢欣,互相都在鼓励对方往前一步。
方越还悬停在那处,傅岑却没再等待——他微微抬头,嘴唇就贴在了另一片温热之上。
呼吸也洒在了方越的脸上,方越的毛孔微涨,血液要想要从中迸射出来。
方越诡异地想到:要是他们现在就死了,这个死亡场面还挺唯美的。
接吻的时间非常漫长,他们都以为一个世纪过去了,不过也才堪堪一分钟罢了。
在要分开的瞬间,方越悄悄伸出了舌尖,轻轻舔舐着傅岑的唇缝。
傅岑感觉一股热流涌上脑子,甚至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维持原状避免出糗。
于是,接吻又被拉长了“一个世纪”。
待难舍难分的两人终于分开,楼下传来了好多人小声说话的声音。
傅岑看了眼时间,说:“这会儿书店人挺多的,我们走吧。”
方越顺从点头,还不忘问一句,“去哪?”
傅岑其实也没想好要去哪,“随便逛逛,然后吃个晚饭?”
“行。”方越回答。
他们收拾好东西走出书店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太阳太大了,晃得人都要睁不开眼睛了。
其实早上得时候方越就有感召今天应该是个好天气,阴了一个冬天的城市在一个春日的下午突然焕发出了明媚阳光,下一步,就该是夏天的到来了。
他们顶着阳光,顺着小路往前走。
那一刻被岁月拉得好长好长。
晚上他们随便找了家店吃了饭,味道意外地不错。
一直到傅岑送方越回家的时候,这一天还在脑子里意犹未尽。
方越甚至有些懊恼自己怎么在约会里睡着了?要是不睡着,他又多了几个小时可以和傅岑相处的时间。
傅岑和方越说再见的时候,两人拥抱了一次,其实是想接吻的,但无奈这校区里人不多,大家都大概认识,他们还是不敢这个时候就把一切公之于众。
于是只是简单的拥抱。
“明天见。”傅岑对方越说。
“明天见。”方越也回答。
他们突然有了好多个可以见面的明天,这让方越窃喜,他盯着傅岑转身的背影,悄悄在自己的明天见后面加了个,“男朋友。”
“明天见,男朋友。”方越在心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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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回到学校的时候,班上好多人还沉浸在上周的运动会里,都聚在一起三五成团地聊着天。
方越趴在桌子上写着无聊的练习题,傅岑在旁边不知道在鼓捣什么纸片,外面操场上有人打球,打球的声音已经传到了九班的教室里。
这是整个高中最平凡的一天。
但是,他们会在上课的时候悄悄牵手,然后下课的时候去到操场一个角落接吻。
他们上下学的时候会聊这一天的一些事儿,吐槽食堂饭菜难吃,或者吐槽岑教授做饭难吃。
他们会在每天见面的时候说一句“早上好男朋友”,会在晚上分开的时候依依惜别,三步一回头,就算晚上夜跑的时候还会见面。
而他们每天夜跑结束之后,也不会像之前那样立刻回家,而是牵着手绕着公园走上那么一会儿。黑夜给了他们安全感,他们的手不像白天那样只是松松握着,有人来的时候再快速分开。
夜跑后的散步,他们会把彼此握得很紧,就算手心微微出汗也不分开。
在运动会之后的那次月考中,方越终于回到了他该在的位置上,成为了紧紧贴在傅岑名字后面的第二名。
所有人都不诧异,方越本来就该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