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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1 / 2)

(' “你字写的好?来写看看。”

屠海将笔一转,如果写的不如他好看,那他就要发火了。

沈回收敛心绪,将所有情绪全部藏起,移开视线。

“不必担心。”

他低声对凌星道:“哥夫。”

凌星闻言仰头看沈回,却见沈回伸手越过他,接过笔,在空白的纸上写下了一个字。

還。

第32章

干净的纸面遒劲有力的字, 似乎能穿透纸背。

“笔力千钧,矫若游龙,好字啊!”

屠海展开写着“还”字的纸,举起来细细欣赏, 咂摸着一笔一画的韵味走势, 越品越觉得字好。

“你倒是有真材实料,难怪敢来试探八爷我。你叫什么名字?”

言语间的不恭维, 能够看出另一人对此的态度反应。

屠海知道对方想的是什么, 无非就是想探他的底线忍耐度在哪。

对此并没有放在心上, 无伤大雅,而且这字他确实喜欢。

屠海自觉自己也很爱才, 看在这手好字的份上, 便也不打算计较。

沈回观察着屠海的细微变化,知道他没放心上,这才道:“沈回。”

“好名字。”

屠海随口一说, 其实并不知道这名字好在哪。

他的心思全在那张纸上,盯着字看一会, 又问沈回,“怎么会写这个字?”

人在这种情况下写的字,一般都会有些特殊的意义。

屠海看不出“还”字的特别,便张口问了。

“还”的意思有很多种。

还家, 归还, 还原, 回报, 报复……

于沈回来说,此字还有一个意义。

兄长,沈还。

沈回低眸沉声道:“是故去兄长的名讳。我的字, 兄长教过许多。写字时,难免会想起他。”

屠海了然,并未再追问,心中倒是觉得可惜。

无缘见到比这更好的字。

……

云霞酒楼的一顿饭,吃去凌星一两银子。

屠海并不重口腹之欲,又或是他吃过的好东西比较多,云霞酒楼的菜色没有好到屠海喜爱的程度。

镇子小,好东西也少。

按着凌星前世吃的那些菜色来说,云霞酒楼的菜确实不够看。

但是不耽误它卖的贵。

一两银子,他要起早贪黑卖十几天包子才能赚到。

屠海临走前给了凌星准信,说回去就会安排手下帮忙寻人。

凌星把凌月的外貌特征说一遍,屠海拿纸笔记下后就带着手下人走了。

桌子上菜基本没动,凌星是不好意思多吃,虽然他这具身体挺馋的,但席间也只能忍着,不好露怯。

后面那些菜都被许七带回去了,人家帮忙请人,也不介意菜色被动过,凌星便将其全都给许七。

不能再做凉粉,凌星却不打算少项收益。

他准备在包子摊再加个发糕。

做发糕要糖,也不用特别多,加些进去能吃出淡淡的甜味就够。

白糖价贵,一两要十六文,一斤一百六十文。

红糖一两比白糖便宜六文,要十文。

蜂蜜的价格随着季节和不同花蜜有调整,春夏秋三季,最便宜的花蜜一两是八文,比红糖还便宜两文钱。

但冬季的时候,即便是最便宜的花蜜,也与白糖一个价。

富贵人家爱花蜜更甚红糖,一年四季这东西都不愁卖。

至于贵价的蜂蜜,那是一两银子都有卖的,那些根本不在凌星考虑范围内。

做发糕用麦芽糖的话,甜度不够。

得用蜜或糖才可以。

糖坊街就有个大糖铺,里面什么样的糖都有。街道尽头,就是云霞镇唯一一座糖坊。

也因此这条街才叫糖坊街。

从酒楼出来,凌星去糖铺买糖。

在红糖和白糖之间抉择一番,买了二两白糖。

红糖发糕也很不错,但它加糖的比例太多。同样大小的发糕,红糖需要二两糖,白糖则只要三分之一。

从做发糕的成本上来看,白糖反而比红糖便宜些。

买好糖,凌星又去干货铺子买了三两的干红枣。

白糖加红枣干,共花去四十二文。

回到家已经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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