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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2 / 2)

但是哭完的第二天顾忌明还是把戒指擦干,找了根绳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继续去找温聿了。

打零工来钱太慢,他需要很多很多钱,多到他可以买通一切帮助自己寻找温聿。

于是顾忌明去了工地搬水泥,这个按水泥袋算钱,顾忌明最努力的时候,一天可以赚三百块钱。

他一天只吃5块钱的泡面,三顿15块钱。

不过后来顾忌明觉得盒装的泡面太贵了,于是就买了个碗,上网批发十分便宜的面饼,又省了一点钱。

工地上的中年男人打趣顾忌明是不是在攒钱娶老婆。

顾忌明只是背着水泥,汗水和灰尘把他的脸弄得花里胡哨,手上的磨出来的水泡都磨破了,满手的血,他的眼睛倒还是亮的,他说:“不是的。是我要去见一个人。”

他要去见温聿。

他忘了赴约地点,所以花了很久很久的时间,走了很长很长的路。

顾忌明虽然读书不咋样,但还是继承了他家优秀的从商基因。他在工地上待久了,居然从搬水泥的,慢慢变成了卖水泥的。

他就是靠卖水泥发家的。

他如愿以偿地赚了很多钱,他用这些钱在a大旁边开了家酒吧,a大位于市中心,地段还不错,他的生意也好。顾忌明就招了几个人,当了个甩手掌柜。

剩下的钱,他买了房子和车。

一切都置办妥当后,他开始专心致志地寻找温聿。

这会儿已经快要十年了,十年时光把顾忌明磨炼得再也没了年少时的心高气傲,他变得圆滑世故,然而在寻找温聿这方面,他还是会像几年前那个穿着泛白衣服、开口又粘了胶的大学生一样,笨拙直白地问:“同学你好,你认识温律吗?”

问过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只有顾忌明固执地站在原地。

在临见到温聿的前几天,顾忌明一直佩戴的挂着戒指的那条绳子突然断了,戒指好像感应到了什么,又像是着急要去见什么人,它掉落在地上,顾忌明弯腰拿了起来,犹豫了一下,放在了衣兜里。

直到几天后的晚上,他走到自己开的酒吧里。

灯火缭乱、人影错落,顾忌明突然感知的到了,下意识地回头——他看到一个熟悉的、高挑的背影一闪而过,只那一瞬,顾忌明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抬脚朝那边跑着了。

他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没有印象。

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温聿。

大脑会遗忘,但心跳不会,爱更不会。

顾忌明的目光突然柔和了下来,他认真道:“温聿。他们让我失去了记忆,但没有办法让我失去对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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