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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2 / 2)

明庭这个名字便是取自夫妻二人,足以看出明丽对商庭洲的重视。

可惜好景不长,明丽后忙于开拓市场,商庭洲温柔有余,能力却有限,他既无法在工作上助力明丽,也不能很好照顾家庭,夫妻二人摩擦不断,红脸争执也常有。

当初爱到死去活来的那个人成了蚊子血和饭粘子,两看生厌,必然离心。

在这段不对等的婚姻关系里,明丽始终是上位者,但就算没了爱情,他们还有儿子,还是亲人。

所以明丽从未想过要离婚。

直到她发现商庭洲的私生子。

整十年的背叛让她成为一个巨大的笑话。

明家三小姐的身份不允许她忍气吞声,她一定要离婚。

商庭洲签过婚前协议,再有出轨的过错在先,一旦离婚,明丽能让他一无所有。

可偏偏在这节骨眼儿上,明丽出了车祸,脑部受损,一睡不醒。

明庭抱着舒遥上楼没多久,肖文康便独自一人乘电梯上了三楼。

他坐在会客厅里,等着明庭洗完澡。

其实明丽离婚一事早有委托,但蹊跷的是,委托书不翼而飞。

如今明丽因车祸生死不明,若是一直长睡不醒,配偶有扶养的义务,不能强行离婚。

除非变更监护人,再由监护人代替明丽提出离婚。

明庭未成年,不具备监护人条件,那就只能找明君珹。

可一旦变更监护人,明丽独自在内地打拼多年的事业就将拱手让人。

明庭虽叛逆,却也清楚明丽有多么重视她的事业。

就算植物人醒来的几率很渺茫,但只要有1%的可能,他也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明丽经营多年的心血被轻易拿走。

所以现在摆在明庭面前的只有三条路。

要么不离婚,继续忍受商庭洲拿明丽的钱养小三和私生子,风险是,商庭洲极有可能借着明丽丈夫的身份趁机干涉公司事务。

要么变更监护人,顺应明君珹的意思交出公司管理权。

以目前的境况来看,也许这个方案最优,既能最大限度保护明家的财产,又能维护公司正常运行。

但代价是,他必须要跟着明君珹回港城。

一旦他远离了公司所在地,公司交到谁手里,会有怎样的命运,他日后能不能再拿回来,都是问题。

要么,找到委托书,不必受任何人限制。

再等四个多月他就年满18,届时,他便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决策,再逐步接触公司的业务,直至完全接管公司。

他如今虽受制于人,但别人也被他限制,他是明丽唯一的儿子,无论别人想要以怎样的方式获得利益,都绕不开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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