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贺绫越发觉得自己的教育真是太糟糕,殿殊真是把感情事料理的一塌糊涂。
短短时间内,小说的走向,逐渐偏轨。“物是人非”这个词用的真是太好,太准确,复悦池不是女配,所以不爱女主。
她点头,片刻又摇摇头:“喜欢并不是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如果我在她不喜欢我的情况下,还要固执的纠缠她,这不是深情,而是犯贱。”
“我没有那种骨气。”
“也不可能为了,一个不爱我的人继续浪费时间,什么可以爱,什么不该爱,我有自知之明的。”
她永远无法理解女配对于女主的感情,没经历过,也不可能对宋贺绫说:我心里其实已经有人了。宋贺绫知道女配从小就爱殿殊,所以她没办法。如果宋贺绫是一个贪慕虚荣,极度利己的人,她也可以疯了一样冲她大吼大叫,斥责怒骂殿殊的不是。
可宋贺绫不是,就注定了她要以别的方式去解决这件事。
离婚,毁约。
这是最差的解决方式,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殿殊离开豫城的第一天,宋贺绫跟她谈了整整一个下午,从日中谈到日落。
最后宋贺绫还是让她再仔细考虑一下,等真正想好了去跟复家人提这件事。
离婚是件影响一生的事,头婚离了就算能复合,传出去也是个不好听的二婚。
在豪门世家中,流言蜚语是特别值得忌讳的事情,脊梁骨一戳就是一辈子。殿复两家之间的关系也并不简单,光是商业间盘根错节的利益和交易,如果毁约,绝对会动摇企业根基和信誉。说白了,就算殿家忍心自断财路,放掉这个项目,复家也会为了老脸,不容复悦池太过放肆任性。
复悦池是个成年人,自然知道其间的利害,也知道宋贺绫是真的喜欢她,她理解对方的心情,她答应会好好考虑,但她其实也不必考虑。
什么考虑,都没有必要的。
这个世界并不属于她,不管她深思熟虑后的结果是什么,都能随着剧情的走向而一笔勾销。
系统和剧情就是有这样的能力,让人无能为力,无可奈何。
殿殊去a市在那边足足呆了六天,路筝对于自己在豫城的表姐,自小感情深厚,关系紧密,那天订婚宴结束后,二话不说就把人强行留在a市玩了个四五天。
订婚宴当天,殿殊见到那个跟路筝订婚的男人,对方名叫孟远,跟她还是同岁,身高将近一米八八,模样周正帅气,带着窄框眼镜,举手投足间斯斯文文的,有种干脆利落的贵气,说起话来能言善辩,言简意赅。
她觉得路筝嫁给对方,后半辈子应该不会太吃亏。
订婚宴结束后,路筝本来是要去孟家住一段时间,适应适应环境,因为殿殊过来,路筝就跟孟远商量过段时间过去,孟远理解也同意了,路筝就留在路家陪着殿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