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该去哪里和霍云逍“冷战”。 这是人家,他总不能霸占一块地方让人离他远点。 真是人在屋檐下,身不由己,他拿了手机,想和刑观云解释一下,但是手机昨天就关机了。 他崩溃地仰头闭眼,犹豫过后还是选择向霍云逍求助,一回头霍云逍正抱着肩膀看他,似乎早就猜到他还会主动和自己说话所以站在那里等着。 祝南予瞬间又觉得自己占了下风。 “喂,有没有充电器?” 霍云逍“啧”了一声,显然对这个称呼很不满意,但好在没有难为他,问了他手机型号,便把充电器给他了。 祝南予坐在沙发一角充电,手机刚开机,便看见刑观云的消息。 “南予,投资的事情你不用担心,也不用着急回公司,和霍总好好相处吧。” 祝南予觉得刑观云说得很委婉了,没有直接说:“你好好做金主的情人吧,投资不用你操心了。” 但是他和霍云逍不是那种关系啊。 “董事长,您不要误会,我和霍总确实早就认识,但不是那种关系。” 过了十分钟,他收到刑观云的回复,只有言简意赅的两个字——我懂。 懂什么了啊? 祝南予浑身上下泛起一股深深的无力感。 其他消息没什么重要的,他就只回复了爸妈,说自己一切都好,不用担心。 实际上他现在焦头烂额,但是出门在外,肯定报喜不报忧,况且也没办法跟爸妈说自己和霍云逍的事情。 人活到像他这样的三十多岁,不是所有事都可以向爸妈诉苦的了。 他们帮不上忙,却要跟着一起忧心。 邮箱里有一些下属发过来的邮件,祝南予仔细翻看,正准备一一回复,一颗莹润饱满的葡萄递到他面前。 他看也没看,把脸挪开,赌气一样,“不要。” 霍云逍很轻地叹了口气,掐着他的下巴把脸掰过来,葡萄被强硬地喂进他嘴里。 “哥,你一定要我对你来硬的才听话?” 祝南予想为自己辩解,但是霍云逍转过头去,一副“我不想听”的架势。 好吧。 他继续回邮件,一分钟后,又有一个切掉根部的草莓递到面前。 祝南予这次长了教训,没有躲,准备伸手接过,霍云逍却手腕一翻躲开了,祝南予疑惑地看着他,他再次递过来,意思很明显,他不要祝南予用手,要用嘴。 祝南予低头盯着那颗红透了的草莓,和霍云逍沾了水的指尖。 他的手是相当好看的,五指骨感,甲床饱满,会让手控极度舒适的一双手。 祝南予张嘴接过草莓,小心避开这只漂亮的手。 果肉在嘴里榨出酸甜的汁水,很解渴。 之后霍云逍又喂了他几次,两个人难得片刻相安无事,祝南予回完邮件,决定再次对霍云逍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云逍。” 霍云逍看过来,挑了下眉毛示意他说。 “我今年三十二岁了。” “所以?” “我是一个具有行为能力并且独立自主的成年人。” “所以?” “我应该工作。” 霍云逍伸出手,掌心对着他,五指并拢,“免谈。” 说完,他起身把果盘清洗干净放回厨房,祝南予目送他上楼,无声叹气。 他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 两个人就这样僵持到晚上,最开始霍云逍在楼上,不到五分钟,可能是对祝南予不放心,他拿着电脑下楼,坐在沙发另一边。 祝南予百无聊赖,闲着也是闲着,开始观察他工作。 昨晚的饭局上,他就发现霍云逍工作时是很专业的,虽然长相和坐姿都有些玩世不恭,说出来的话却很有信服力。 他说话会习惯性在桌子上扣着手指,中指戴着一个素圈戒指,在整只手上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倾听的时候会垂眸敛目,似乎在思考对方的方案是否可行。 他从小就聪明,即便性格方面有些缺陷,学习能力却很强,小学的东西简单,他考试从来都是满分。 后来五六年级,他经常和祝南予一起写作业,祝南予给他讲初中的题,他也都听得懂。 现在工作了,能力自然也不容置疑。 祝南予看不清他的电脑屏幕上是什么,只看见他对着屏幕差不多半小时,开了一个视频会议。 全英交流,流畅程度不亚于母语,他语速很快,偶尔停顿,发音很好听,会比说中文的时候柔和一点。 祝南予不得不承认,如果面前的男人不是他记忆中的弟弟,那么爱上他还真不是一件难事。 毕竟他在各个方面都是完美的。 可惜,他没办法接受这种关系的转变。 并且在八年前......他就决定,不再谈恋爱。 霍云逍的视频会议持续将近一个小时,后面不知道是不是和对面的人有了分歧,语气变得激动。 他没刻意避着祝南予,祝南予也听得懂,不过听起来不像是在商讨风禾的事情,他估摸霍云逍在国外还有其他产业。 结束会议,霍云逍摘掉耳机,低头揉揉耳朵,他看了祝南予一眼,祝南予以为他要和自己说点什么,但是没有。 之后他们就这样坐在沙发两边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直到晚餐时间,夕阳把整个客厅都染成温暖的橘黄色,霍云逍才起身抻了个懒腰,走到祝南予面前。 祝南予放下手机,抬头看他。 “想吃什么?” “都行。” “好吧。” 他去厨房,祝南予不好意思再坐着,于是也跟过去,他倒是好奇,“你平时都自己做饭?” “在家时候是,以前有阿姨,但我不经常回家,就把阿姨辞掉了。” 祝南予的重点出现偏差,“你不经常在家?” 明明今天一整天都在啊。 “那你今天怎么不出门?” 霍云逍转过头来,表情坦荡,“看着你。” ...... 真是麻烦日理万机的霍总了呢。 祝南予没说话,但是也没上去帮忙。 他不太会做饭,以前在榕城,早餐爸妈给做,中午吃公司餐厅,晚上大部分时间有饭局,没有的话也是爸妈给做好。 来望海之后,他不得不自己下厨,但也只有一个原则——吃不死就行。 所以他的帮忙很可能会变成添乱,并且一起做饭在他的认知里是一件很亲密的事情。 不适合他们。 霍云逍很快速地做好两道菜,一荤一素,这次祝南予没有闹绝食,反正走不了,不吃白不吃。 吃过饭又是各忙各的,没什么交流,祝南予开始搞不懂霍云逍把他留在身边到底有什么意义。 就因为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