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辛思夷轻轻松了口气,有些懊悔自己嘴快,她从镜中看到了朝笙的面容,不施粉黛,仍是美的,只是比之十六七岁时的明艳张扬,多了几分凛冽不可攀来。
人们几乎都忘记了十七岁的闻朝笙是个没心没肺的美丽混蛋,他们都更在意二十六时杀伐果断的小闻总,闻氏唯一的继承人。
朝笙察觉到新娘子委屈巴巴的目光,朝她露出个柔和的笑来,只一笑,那点凛冽似乎就都成了真切的温柔。
一番折腾,新娘子的装扮总算是好了。
辛思夷扶着朝笙的手站了起来,长长的裙摆散落,如同天幕上的银河。
朝笙替她整理了颈部的项链,笑道:“我都舍不得把你嫁给霍暄了。”
辛思夷仰头看着她,眼中又忍不住有泪水盈盈:“你要是愿意和我结婚,那也不是不行。”
这道知名的南墙最后愿意和她辛思夷结婚,保准惊呆所有人。
朝笙下意识地想捏捏她的脸颊,又怕弄花她的妆:“算了,在江岛的生意还想和你们家霍暄继续做下去。”
“我结婚就别提工作啦!”辛思夷搂住了她,脸上浮现出甜滋滋的笑来。
朝笙任她抱着,明明辛思夷比自己还年长几岁,这些年来,反倒更像个妹妹依赖她。
辛思夷是被人爱护了很多年的,所以时间也没带走她年少时的天真快乐。
“来接新娘子咯!”
有人在外头喊。
伴娘们有点紧张,怕自己招架不住。
辛思夷乐了:“别怕,让小闻总在前面挡着。”
门外的伴郎团摩拳擦掌,势要替霍暄顺顺利利把新娘接到,前前后后追了六七年才抱得美人归,无论如何也不能再等下去了。
门开了,先对上的却是另一张似笑非笑的美人面。
有人咽了口唾沫:“嘎,小闻总?”
这是和他们的父辈在生意场上交锋的女孩,年纪和他们差不多,然而地位却完全不同。
“这得霍暄哥来吧。”霍家正式的话事人。
“那要你们干嘛。”一道懒洋洋的声音响起,声音比年轻时成熟了不少。
霍昀按开这群靠不住的家伙,直剌剌对上了朝笙的眼睛。
有一瞬间,他觉得是又回到了少年时候,美得盛气凌人的闻朝笙倚在家门口,神情漫不经心,说今天不想去喝酒。
“你也是伴娘啊。”他默然一瞬,挑眉笑道,“咱俩这关系,用不上为难我吧?”
朝笙可不管这些:“想多了。”
伴娘们笑嘻嘻地拥了上来,使出浑身解数为难前头的伴郎。
直到霍暄也可怜巴巴地站在外面,才总算等来了辛思夷的垂青。
婚车载着新娘扬长而去,这场婚礼盛大到全城都瞩目。
宾客云集,高朋满座,霍家的酒店今天不接待任何其他的客人,专心致志为霍暄和辛思夷的婚礼服务。
朝笙在台下,看着辛思夷在音乐声中与霍暄相拥,看着这对纠缠了六七年的恋人终成佳偶,终于也感觉到了久违的动容。
霍昀悄然站在了她身侧,轻易察觉到了朝笙目光的变化。
台上,辛思夷含笑,扔下了手中的铃兰捧花,伴娘们都去接,还有好些活泼的花童往前跑。
霍昀也好,朝笙也好,都一动不动。
不是自恃身份,是确实无动于衷。
——那会儿,霍昀对她的出现所表现的意外,其实是装的。
他早就知道朝笙会来参加辛思夷和他哥哥的婚礼,所以坐了十个小时的飞机,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说“我也要做伴郎”。
在江岛求学的那些年,他飞快的学会了经营的手腕,又被霍暄打包扔到了大洋彼岸,替霍家的酒店开辟新的市场,前后九年,终于也算得上有所成就。
但那句本要说出来的话,再没有说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