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论如何,是好事。
至于究竟是什么原因,周暮觉并不打算多想。
*
吉普车驶出了安静的庭院,将齐青的灌木落在后头。春日的风涌进了车里,女子披肩上的流苏也被带得轻轻飘动。
“车窗要升上去吗?”周暮觉问。
她病好也不过月余,而早晨的风总还带着点寒气。
然而朝笙却笑道:“这风吹着,挺舒服的。”
风把她鬓边垂下的头发也扬起,压在发间的青色珠花微微颤着。
周暮觉忽然想起,那个夜晚她所遗落的发带,自己还未还给她。
但她大概并不知道,自己丢失了一朵黑色的山茶花。
“今天晚上,叫忠叔几时去接你?”周暮觉敛起了思绪。
“不用。”朝笙说,“我们打算去看一场电影,到时,我朋友他们会送我回来。”
她眼中带着期待,也许是对那部电影,也许是为着其他。
周暮觉点点头:“晚上有人同路便行。”
青年心中浅淡的失落不动声色,但他自己都想不出缘由何在。
阿忠将车停在了校园外,回头道:“太太,已到学校了。”
周暮觉先下了车,如常替她拉开了车门。
青年的手抵在了车门顶上,看着她微微俯身,浅青色的高跟鞋先探了出来。
这样尖头细跟的鞋子,是随着西方列强的火炮一同来到华国的。西方的一切是新式的、强大的,那西方的风尚自然也会在华国流行。
毫无疑问,她穿着这样的鞋子,脚背绷直,有一种格外亭亭的美丽。但美丽对于女子来说似乎算是一种“刑罚”,革命之前,“美”是三寸的金莲,是短窄的弓鞋,革命之后,缠足变成了天足,新式样的鞋子流行,新的束缚也跟着流行。
周暮觉看着她白而纤细的脚踝立在“刑具”之中,不由得想,是否她袅娜绰约的每一步都会带着疼痛。
眼前女子发间的珠花颤动,从他眼前陡然坠了下去。
“小心些。”周暮觉反应很快,探手撑住了她。
她素白的手落在他的掌心,微凉的体温也跟着渡了过来。
女子似乎也没想到自己没站稳,手还无意识地握紧了,大概是受了惊。
朝笙睁着一双潋滟的眼睛,有些无措地望向了周暮觉。
他的手不自觉地涌起回握的力度。
但她很快惶然地将手抽走,自己扶在了车门边上,青年的手中立刻便空空荡荡。
“好久没穿这样高的跟儿了,居然不大习惯。”她不再看他,只低头看着自己刚刚崴了的脚。
校园外人来人往,声音喧嚣,这辆吉普车前的气氛却有些安静。
周暮觉垂眼看着,她耳尖通红,是觉得尴尬——或者羞耻吗?
果然,她深吸了一口气,才又接着道:“刚刚谢谢你呀,少爷。”
他将手背在身后,声音淡静:“你没事便好。”
她露出个笑来:“下次若再想穿这样的鞋子出门,合该在家中好好练练怎么走路。”
是欲盖弥彰的慌乱——他眼见着她耳尖颜色愈发深了起来。
“其实不必这样打扮,也很好看。”他忽然道。
朝笙有些意外,她扶着车门站直了,并不应这句话,反而道:“我快要到上课的时候了。”
不等周暮觉说什么,她提着包,匆匆地往校园里头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