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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2 / 2)

她说得稀里糊涂前言不搭后语,但不需要她说得更明白,我已经懂了。

我的心揪了一下。我想我听到了姜伶没说出的话。

姜伶是想说,她们讨厌,我好。她讨厌她们,她喜欢我。

说到最后,姜伶突然醉醺醺地问,“宝宝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

她喝醉了,声音不像平时清爽,而是黏糊糊的,叫“宝宝”的时候就更黏糊。

我扶住她后腰的手一顿,心跳都漏了半拍。

从没听过姜伶这样叫我,我在游戏里的职业是神木,姜伶就一直叫我木木,绑定了侠侣关系后改叫我斯然。

像这样叫我,还是第一次。

多巴胺在脑内急速分泌,我快乐得连心尖都在发颤。

出于会害羞的缘故,姜伶清醒的时候是很少这么坦诚的,我于是知道喝醉的她有多可爱。

逗喝醉的人是世界上最好玩的事情了。我因为姜伶没被好好爱过而心头泛酸,却又禁不住想逗逗这样的她,便明知故问,“为什么我要早点出现啊?”

姜伶就又嘟囔道,“你早点出现,我就不用……不用遇到她们了。直接和你谈一辈子……多好。”

我抿嘴笑,“谁要跟你谈一辈子了。”

姜伶脑子像是宕机了一下,半分钟没接上话来。

随后她反应过来了似的,蓦地急了:“我有钱的,我有很多钱,呜呜……你别……别不要我。”

我的心突然就软下来,“好了好了,不逗你了,谈谈谈。就算你穷得睡天桥,我也跟你谈呢。”

姜伶满足地笑起来,随后又呢喃道,“算了,不怪你没早点出现了……反正我们还有几十年,早一年,晚一年……又有什么关系……”

“……对么?”姜伶把脸埋进我的颈窝,像个索求答案的孩子般重复道,“对么……”

声音软软。坠到我心里。

“嗯……对。一定。”车身颠簸,我搂着姜伶的腰,在出租车后座上摇摇晃晃。快乐溢满胸腔。

车内后视镜里映着我的笑脸。随车身摇摇晃晃。

几十年……

几十年啊。

几十年,那不就是“一辈子”了?

那天夜里,我躺在床上,一边回想着这一幕,一边模仿着姜伶说这句话的语气,开心得辗转难眠。

那是我跟姜伶在一起之后,姜伶第一次跟我提起“一辈子”这个概念。

“一辈子”——那就是很爱,很爱的意思了?

早些时候,哪怕是亲如家人,也没对我许诺“一辈子”的爱,“不听我的话你一辈子都没有出息”之类的呵斥倒是不少。

姜伶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着我,她的眼睛因为醉酒而染上几分迷离,底色却依然澄澈。

我知道一个人的醉话不能全信,但当年轻的爱人在你面前袒露脆弱,当她用那样纯粹的眼神吻向你,好像要把你刻进灵魂里——你又怎么能不信呢?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被这样汹涌的爱意击中,这样毫不遮掩的关于爱的宣泄与表达。它来得猝不及防,好像一辆朝我冲过来的车,在我毫无防备之际,一下子把我撞得目眩神迷,抛向天际。

十几岁的年纪,没经历过几次离别,遗憾的事更是寥寥无几,自然也不知道一辈子这三个字说出来容易,要做到有多难。

只是年少的感情太赤诚太热烈,好像非“一辈子”这三个字才能承载不可。于是话就那样流淌了出来。说的人不一定往后还记得,听的人却往往放进了心里。

一放,就是太久,太久了。

第13章 最先说喜欢的人,也可以最先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那天过后姜伶对我的态度产生了微妙的变化,看我的眼神里也多了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她似乎更依赖我了。

这当然是好事,被依赖意味着被信任——谁不想被自己的恋人信任呢?

我们这种文化语境下长大的人,总是讲究礼尚往来的,面对姜伶的信任我无以为报,便只好回以姜伶更热烈的喜欢。

七夕的时候姜伶送了我一块手表,我识图搜索后吓了一跳,跳转出来的页面显示,这块手表价值五位数。

我知道姜伶家里有钱,但我没想到可以这么有钱,能让十八岁的姜伶随手将五位数的东西送给女朋友当节日礼物。

整个高中我的生活费也不过八百一个月,这意味着我高中三年的生活费加在一起,都没这一块表昂贵。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开始找程见熙当军师。我和程见熙从小学起就认识,彼此知根知底,什么都能找对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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