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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1 / 2)

常欢立刻“哦”了一声,大喇喇坐下,在桌旁静默写起来。

客厅里的气氛无端凝滞起来,毓华又正襟危坐地“监视”着常欢,偶尔才对老徐说的话点头,或是轻“嗯”一声以作应答。

老徐很快自觉无趣起来,慢慢地回家又晚了。

常欢堂而皇之地恢复了从前与毓华的相处方式,一回家就喊“肚饿”。

毓华只能打发秋娟去做饭,为了管她的功课,不得不陪她一起吃晚饭。

往往老徐回来,就只能吃剩的,厅堂里也空无一人。

问起来就是,“夫人陪常欢小姐在阁楼温书呢。”

阁楼里的常欢则异常听话,才过了两周,就已经将第一盒字卡里的字认全了。

毓华便在旁现画,同时监督常欢写作业,故意板起脸教训她。

“现在没有理由说你认不了字了,下回考试要还敷衍,看我怎么收拾你。”

“想怎么收拾就怎么收拾。”正在低头默写的常欢随口溜出了一句。

口吻不像是故意梗她,似全然发自内心,难得的正经。

这下毓华也不好说她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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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大概就这么平淡地过了一阵。某天晚上,轮到认“苟”这个字。

在象形文字里,“苟”这个字有两种写法,一个呈草叶之状,一个则画着一条犬。

毓华讲解,说如果是前者,可以理解成是草丛之下藏着一人,组词如“苟活”,“苟且偷生”等。

又说如果画面是羊头或狗头,则说明此人身份低贱,像狗和羊一样,可以任意宰割。

常欢听了若有所思,忽然开口:“我能带它回家么?”

毓华一愣,看着常欢:“你说谁?”

“维维。”

最初在操场发现它的时候后腿都流着血,看上去奄奄一息。

后来每日偷着喂养,把它藏在校园操场树后,才渐渐捡回一条命。

如今它好了,怕它四处乱走,一不小心闯了有钱人的家院就会被乱棍打死。

“能不能让它苟活?”

常欢说到维维遭际时虽然语气平静,但毓华不觉感慨,这孩子是物伤其类。

因此思忖片刻,点头允了,但叮嘱她要带它去打针体检,不然不许进院子。

“姊姊你真好。”常欢看着她,眼神里又透出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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