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买活 第504节</h1>
她考虑了一下,用了一个比较草原的比喻,“你们就像是献给长生天的祭品,从来没听说过,长生天的祭品还能回来的,喇嘛也不会高兴的,没有祭品,他们还不是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可有了祭品,那就不一样了,如果从长生天回来的祭品到处乱跑,可以随意乱说的话,喇嘛们怎么还能睡得着觉呢?”
虽然职位不同,但其中的道理是完全一致的。买地——如果从宗教学的角度来说,的确就是神界啊,他们的确供奉了一尊在世的,拥有确切神力的真神。其神力的证据,就在源源不断地输入欧罗巴的奢物之中,钟表、眼镜、自行车……如果这些都还只能算是工艺品的话,那该怎么解释那些神奇的,几乎可以治愈所有炎症的白色小药片?
仅仅是一粒白色的东西,就可以退烧镇痛……对于买地的百姓来说,这一切都是科学的结果,可这样的认识传到欧罗巴,那些牧师和神甫只会这么认为:哦!原来你们这里把神迹叫做科学?
一旦明白了这个道理,瓶子的说法就显得再对也没有了,德札尔格等人几乎找不到任何反驳的落脚点:对啊,如果传播是被允许的话,那欧罗巴关于华夏的新道统,风声早就到处吹,去过华夏的水手也早就满地跑了。在红圈航线和女巫贸易红红火火的当下,从故乡带来的音信中,完全没有体现出新思想对老家的冲击,这无疑是很不合理的。德札尔格只是因此着急,甚至想要亲自回去促使道统传播,却完全没去思索过现象背后的真正原因!
而他们大概是真的一辈子都回不去老家了!
不论是哪个消息,对学者们的打击都是相当大的,他们不约而同地失去了食欲,机械地把茶点一扫而空,也顾不上给咖啡、甜茶续杯,便赶紧告辞离去了。乌味美亲自过来收拾餐桌时,对瓶子说,“他们应该不会回大学城,而是赶紧要去港口,拜访那里的水手和海商。”
“去求证归国问题吗?这也是自然!”
瓶子打量着看不出年龄的黑大汉老板,心想他对这种事大概都比学者们知道得多,毕竟味美面包店也算是洋番的一个集散地了。乌味美当然比大学城和图书馆中的天真学者,更了解洋番内部的小道消息——但他有没有想过回老家去看一看呢?
大多数番族……或者说大多数人,来到买地,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之后,其实都有一种本能,就是把这样的改变带回自己的家乡,完全切断了与家乡联系的,反而少之又少。哪怕在家乡只是奴隶、平民,这样的情感仍然会有。瓶子就是如此,她在买地住了这么久,也俨然如鱼得水,可以充分地享受买地的好处,可她也愿意,或者说渴望回到家乡去,把改变带给她真正归属的那片土地。
“哈哈,鞑靼人的小公主,你是想问我,有没有记挂着我的家乡吗?”
黑大汉的嘴有些是很甜的,乌味美虽然不算很油滑,但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说话也变得好听了,他会意地笑了。“我们是不一样的,我们黑非洲实在是太原始了,有些部落大概还没发展出对土地和族群的感情——那也是随着文明的进程而出现的情绪。
所以,我们这些人里的情况很复杂,来自于发达部落,甚至是城邦的黑番,就更愿意回去,但我们中大多数都是从很原始的状态被直接捕获的,有些甚至生在白番的庄园里,出生就是奴隶,对于我们的来处,就没有什么很深的感情。
德札尔格先生对非洲的实际情况,有一种偏颇的想象,他把自己呆过的港口情况简单类推了,但实际上,港口是非洲少见的高组织性城邦了,或许在这样的城邦里,买地的道统还有广泛流传的可能,但对更多地方来说,根本还没有达到需要有一个道统的程度。”
“他想从非洲得到军事支援,更是异想天开——就算北非的黑番政权发展出了相当的军事实力,比起支援法兰西人奋斗出一个更好的明天,我看他们所想的大概也是对欧罗巴进行报复性的劫掠。他理所当然的认为,谁都应该帮助法兰西人获得一个先进的好道统——甚至包括一直被他们压榨的黑番》”
“只能说……”乌味美耸了耸肩。“这种自信实在是莫名其妙,白番好像都是如此,天然就这样自我中心。”
以他的立场来说,简直是句句在理,瓶子想,大概平时接待白番客人,聆听他们的胡言乱语,对乌味美来说的确是一件需要忍耐的事,但是,的确白番又是面包店的重要客源——
她同情地拍了拍老板的肩头,“生意的确是不好做的。”
这句话说到乌味美心坎上去了,老板请她再吃一个肉松白酱蛋糕卷,这个白酱也叫蛋黄酱,是味美面包店正在实验的新品,瓶子只尝了一口就被那香甜馥郁的回味完全折服,极其珍惜地小口品尝着,几乎都忘了和乌味美继续探听英吉利客人们的处境,她相信乌味美知道得估计比德札尔格他们还多。
但是,这会儿,瓶子的心思完全被细腻的蛋糕体和美味至极的酱汁给掳获了,她眯着眼细品了好一会儿,隔着玻璃窗,偶然间又看到了进店前和她擦肩而过的那个少年,这少年好像刚才是跑开去了,这会儿得了空闲,又跑过来眺望着面包店里的糕点,他深邃的眼睛和浓密的睫毛,发射出楚楚可怜的垂涎光线,瓶子低低地嘟囔了一句,“色目人……”
似乎对于白番来说,他们喜欢这样深邃的眼窝,但瓶子的审美是从小培养起来的,她就喜欢有福气的圆脸,脸上骨骼的痕迹不要太分明,这种长相对她来说,算是很奇异的,和这少年对视着,也让她有种和异类对视的感觉。瓶子和他对视了一会,扬声问乌味美,“这个男孩儿常常来吗?他看起来很想吃店里的糕点。”
“哦,是的,他太贪吃了,总是早早地把零花钱用完,却又总还想再吃——别被他骗了,这孩子是商人的童奴,他相当受宠,一点也不穷,甚至拥有相当的自由,只是牙齿不好,他的夫主是限制他吃甜食的。”乌味美忙活了一圈,重新在瓶子对面坐下,“这孩子很聪明,数学非常好,只是汉话说得不成。如果只是因为贫穷吃不起蛋糕,我早就给他介绍一些家教学生了。”
味美面包店之所以受到普遍欢迎,也是因为乌味美乐于助人,总是喜欢撮合顾客间的需求,特别是能帮助洋番找工作。他对此也并不以为意,而是絮絮叨叨地主动说起了威廉.哈维。“英吉利人里,如果说有谁最有希望回去,或许就是御医了,但上回他和教士在我店里吃点心——就坐在我们这个位置——的时候。哈维说他并不想回去,他已经意识到回去之后会收到无尽的监视和提防,他想要退而求其次,把他翻译的医书送回去,把家里人接过来。
当时那个加尔文宗的教士对他说,我的朋友,你实在一向是非常的谨慎和明智,我特别赞赏你的智慧,你的决定是非常正确的,至少现在你不适合回去……”
但在瓶子这里,她不能完全集中精神了,而是完全被乌味美的上一句话给吸引了注意力。“什么?童奴?你说的是我想的意思吗?”
她惊疑不定地在店主和色目男孩之间来回地看着,当然童奴也可能是相对较纯洁的意思,但后头跟着的夫主,就不同了,重点也不在于性别,而是年龄。“他才十四岁吧——最多了,甚至可能只有十一、十二岁!”
瓶子异常震惊,“难道他的主人不知道,这在买地是违法行为吗!”
第1067章 白酱蛋糕
“违法?违的哪门子法?使用童奴当然是违法的, 但倘若进港的是商人的养子呢,难道这也违法吗?”
乌味美显然对于这些洋番的门道很在行,他的反问, 也让瓶子回过味来了:的确, 买地这里, 维护法规主要还是靠的奴隶自主求助,比如说一艘船, 它在其余海域行驶的时候, 使用多少奴隶,贩卖多少人口,当然买地是不管的, 也无法管。
但在买地这里靠岸之后,如果有奴隶水手逃走了,那么,买地衙门也不会维护船主的利益,去为他们捉拿逃奴——买地是不允许奴隶制度的,卖身文书根本不被承认, 甚至作为证据提交的话, 还会被直接销毁。
就算是欧罗巴船主要追讨欠债,那也是有船票这个名目在,而且,他们也不被允许直接禁锢船客的人身自由,完成检定考试之后,按照检定等级安排工作,这是买地的制度。至于说扣下工资的一部分还债,这也是船主和衙门之间的事宜了,不允许直接奴役船客、水手。
有乘坐合同、运载事实和检定行为的船客, 犹然如此,逃走的奴隶,如果没有这样的欠债文书,而是只有卖身契的话,那么,买地根本就不支持对他们的追债,只要通过检定考试,就会被他们匹配合适的工作岗位。
即便是无法通过检定考试,又找不到工作,只能混迹在城中,靠乞讨或者是轻型非法行为来谋生的逃奴,被抓到后也会直接送去苦役、扫盲,和船主不再有丝毫关系。
所以,这些年来,船主有把握带入买地港口的水手船客,基本全都是经过考量的人选,尤其是华夏老地的港口,处于买活军直接治理下的区域,那就更是如此了,这个商人敢把童奴带入羊城港,当然是有把握他既不会逃走,也不会出卖去举报自己。
这里的非法事实有两个,第一是使用奴隶,第二是和未成年人,甚至可能是儿童发生关系,前者,如果是洋番的话,买地只是禁止其在买地使用、贩卖、收买奴隶而已,发现后限期离港,但不会对船主做出其他的惩罚。
但倘若是后者的话,一经出首,那就一视同仁,一体处置,尤其是十三岁以下的儿童,不论是男童女童,除非受到‘青梅竹马’条款的保护,即与年纪相差在三岁内的同龄人,经由长期交往而发生关系者,其余的情况一概从重处置。像是一些大食商人,帐中娈童如云,如果都和他有实际上的关系,又经过查证,光靠这个罪名,那就足够处死了。
即便是只有一个童奴娈妾,按买地的做法,至少也是腐刑加苦役十年——买地这里,对于敏朝的酷刑是没有完全废除的,而且在一些罪名上处置得比敏朝严厉很多,在敏朝收用男女雏妾,只要过了十三岁似乎便比较正当,再小一些才会惹人非议,但在买地,十八岁是生理成年,十三岁是儿童和少年的分界,和十三岁以下的童子发生关系的成年人,起步就是腐刑,如果是票唱,那更是罪加一等,二罪并罚,腐刑加终身苦役的都有,
有如此严格的法规约束,再加上洋番在买地基本是属于从重处理的范畴,哪怕同样的情节,对他们的处理也会比对买地土著百姓更严格不少,瓶子还以为,这些洋番在华夏老港口的行为,应当处处小心,完全合乎规范才对,但没想到还有商人如此大胆,仍旧敢携带自己的娈宠入国,这一惊实在是非同小可,“他们就不怕把性命留在羊城港吗?!”
“那也要童奴愿意去告发了。”
乌味美却有些不以为然,“当然,我说的也完全是自己的猜测,并没有确实的证据,只是我很清楚这些色目人的脾气罢了,但凡是那一带的权贵,自古以来都喜欢豢养幼宠,而且一向喜欢做人口生意,在我们这些黑大汉之中,是臭名昭著的奴隶贩子,他们不但进口我们黑大汉转卖,而且也热衷掳掠本地区的女奴贩卖,对于男童还有特别的喜好,我们常说,他们和教士是最合得来的,别看信仰的不是同一个宗教,但很多地方的品味完全一样那!”
“不过,和教士们不同,男宠在他们那个地方,地位相当高,很多时候真能继承主人的买卖,甚至有这样奇怪的现象——一个大商人死了,他的家业既没有被兄弟继承,也没有被后宅的妻子们和子女继承,反而被他的男宠把握,男宠成了这个家新的主人!”
瓶子吃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她虽然早已习惯了世界的广袤,以及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能有多大的区别,但乌味美所描述的现象,对她来说还是太过离奇,乌味美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这绝对是真话,他有一个好兄弟,就是现在去做了通译的乌虔诚,他就是从西非被掳掠之后,经过港口中转,卖到壕镜来的,因此他不但会说弗朗基话,还多会了一种方言,在通译行业比别人都要吃香一些。贩卖他的那个奴隶商人,就是男宠出身,在原家主去世后,把握了一切,甚至还继承了原家主的妻子们,成为了孩子们新的继父。
“甚至还有男宠当上将军、权臣的。在那样的地方,当上大商人、大将军的男宠,反而或许是一些穷人子弟改变全家人命运的机会,成为了一种新的登天之路。你说,他们就算知道在买地可以获得自由,但和他们在老家能得到的前程相比,在买地做个一穷二白的洋番苦力,是不是也就没那么吸引人了呢?”
“当然了,你也可以说,或许这男孩一家人都还在老家,等着他回去,所以他不敢轻举妄动。但这些色目商人,是最为精明的,很擅长看人,既然对他多加宠爱,又敢放他出来乱跑,我想大概原因是很有信心他不会逃走吧。”乌味美说,他摇了摇头,对于童奴的选择,在唏嘘之余似乎也有些理解。“就算是天堂,也有暗影,是不是?有时候,魔鬼就堂堂正正地走在天堂的大街上那!你还得笑嘻嘻地接待他!”
说实话,这样的事情倘若发生在南洋,或者说是鞑靼草原乃至立志城、建新,瓶子其实也都不会吃惊,买地的一些规矩,只有在他们的老地是一种默认的常识,被他们鄙薄和否认的东西,在其余区域反而是常态了。
远的不说,就是瓶子的哥哥吴克善,他的帐下不是依然妻妾成群吗?瓶子这些年来走南闯北,也知道在敏朝,娈童也依旧是流行的常态。但这样公然在羊城港出现的小童妾,还是让她有点儿接受不了:如果是未曾见过光明,大概是可以忍受黑暗的,可已经来到了光明之源,生活在烈日身边,在尊神的驻跸之侧,依然有这样的阴影蠕蠕而动,让瓶子有点儿不寒而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