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就这样死在这里,死在沈晔芳的面前,死在所有人的面前,她要沈晔芳每次一登,便想起她惨死的惨状,要他再不能登台!
可是不能。
且不说她同南倾有协议在先,南倾更是在她命悬一线时帮过她,她不能恩将仇报,在他的堂会上出人命。
最为重要的是……
她还没有当众揭穿沈晔芳负心的真面目!
血染红了康沛娴白皙的纤细的脖颈。
康沛娴却像是感觉不到疼一般,她眼圈发红,高声质问沈晔芳这个负心汉,“沈日华,事到如今,你依然没有勇气告诉大家,曾同我有过海誓山盟的人,是你,不是旁人吗?”
后台乐声得到东家吩咐,堪堪在此时停了乐声。
于是,康沛娴的这一声质问,也便清晰地传入在场每一个宾客的耳朵里。
…
“什,什么?康小姐的情人,是,是沈老板?”
“别是康小姐仰慕沈老板不成,一厢情愿胡编的吧?”
“可,可谁会拿自己的性命来胡编?”
“保不齐有爱慕者走火入魔的呀。这事儿以前也不是没有。你忘啦,以前就有个女子口口声声说是沈老板的发妻。最后怎么着?最后不是被巡捕房给捉了去,证明那是个疯女人么?”
宾客的议论,给了沈晔芳底气。
是啊。
口说无凭,只要他不承认,沛娴能耐他何?
“康小姐,我知你喜欢我。只是您的盛情,我实在难以接受。还请您不要冲动,放下您手中的匕首,我们有话好好说,可好?”
自小产后,她命梅香去找日华,向从日华口中得一个准信,究竟要不要上康家求娶她,或是私奔也可,可日华拒不见没梅香,康沛娴便知道,自己的一腔痴心,怕是喂了了狗。
她已知沈晔芳无耻,可她万万没想到,对方竟能无耻到这般田地。
当着她的面,都能面不改色地撒下这种弥天大谎!
康沛娴眼底含恨:“沈晔芳,你没有心!”
仗着康沛娴没有证据,沈晔芳却是愈发地有恃无恐,“康小姐,承蒙您错爱,我先陪您下去,您意下如何?”
“错爱?你在写给我的书信里,称呼我为你的妻,发誓一定会娶我过门,也是我的错爱吗?”
沈晔芳神情错愕,眼底的有恃无恐,再次被惊惧所取代。
丫鬟梅香手中捧着一个木盒子,走上前。
康沛娴:“这里头有你我相识至今的信笺。我已命人仿照你的笔迹,誊抄了数十封,在坐的各位,若是不信小女子说的话,不妨往你们的座椅下面取一下。以免,你们受沈日华这个负心薄情之人的蒙蔽!
谁若是对誊抄内容不信,欲要看原件,便去我丫鬟木盒当中取!”
梅香红着眼眶,配合地走下台去。
…
什,什么?
众人错愕。
“哎?我座椅底下还当真粘着一封信!”
“我的座椅下也有!”
“我的也有!”
阿笙见众人都从座椅底下掏出信笺,他试着往椅子下面摸了摸。
却见二爷手中递来一封信,对他道:“这是原件。阿笙可要看?”
阿笙犹豫了片刻,摇了摇头。
这信笺到底是康小姐同沈老板两人之间往来的信笺,是私密物。
他还是不看了。
他方才之所以去摸椅子下面,只是好奇他的椅子下面是不是也有而已。
等,等会儿……
这儿是春行馆,康小姐是断然没有可能在瞒过二爷的情况下,在这么多宾客的椅子下面偷放信笺的。
这么说,这里头,也有二爷的助力么?
…
有读信速度快的宾客,很快便读完了手中的信笺。
又从梅香那儿要了原件。
因着沈晔芳书法不错,是以在场宾客当中,也有请他写过墨宝的。
“这么说,同康小姐有染的人,根本不是那位长庆楼的少东家?!”
“现在看来,确实不是那位长庆楼的少东家!有康小姐本人亲口的证词,加之康小姐丫鬟手中的那几封信笺,算是证物。这……人证、物证皆全。信服度极高啊!”
“好家伙!沈老板哄骗了人家康小姐,结果出了事,全让那位哑巴少东家爱给顶了!有句老话说,有苦说不出。沈老板这不是欺负人不会说话么?!”
“沈老板此番确实没担当了一些。”
“何止是没担当!欺负人哑巴不能开口说话,让人少东家替他背这么一大口锅。简直是欺负人!太欺负人!”
阿笙没有看二爷递过来的信,可他已然从宾客的议论声中,明白了定然是沈晔芳在写给康小姐的信笺当中,板上钉钉地暴露了他们两个人的私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