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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出书版) 第553节(1 / 2)

<h1>明朝那些事儿(出书版) 第553节</h1>

这个看法在大多数人的身上,是管用的。

而崇祯,属于少数派。

一直以来,崇祯处理问题的理念比较简单,就四个字——斩草除根。所谓法不责众,在他那里是不成问题的,因为他的祖宗有处理这种问题的经验。

比如朱元璋,胡惟庸案件,报上来同党一万人,杀,两万人,杀杀,三万人,杀杀杀。无非多说几个杀字,不费劲。

时代进步了,社会文明了,道理还一样。

六部尚书是阉党,就撤尚书,侍郎是阉党,就撤侍郎,一半人是阉党,就撤一半,全是,就全撤,大明没了你们就不转吗?这年头,看门的狗难找,想当官的人有的是,谁怕谁!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上述奏疏内容雷同,但崇祯的态度是很认真的,他不但看了,而且还保存下来。

很简单,真没事的人是不会写这些东西的,原本找不着阉党,照着奏疏抓人,贼准。

十一月底,准备工作就绪,正式动手。

第五章 算账

最先处理的,是魏忠贤的家属,比如他侄子魏良卿,屁都不懂的蠢人,也封到公爵了(宁国公),还有客氏的儿子候国兴(锦衣卫都指挥使),统统拉出去剁了。

接下来,是他的亲信太监,毕竟大家生理结构相似,且狼狈为奸,算半亲戚,优先处理。

这拨人总共有四个,分别是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秉笔太监李永贞、李朝钦、刘若愚。

作为头等罪犯,这四位按说都该杀头,可到最后,却只死了两个,杀了一个。

第一个死的是李朝钦,他是跟着魏忠贤上吊的,并非他杀,算自杀。

唯一被他杀的,是李永贞。其实这位兄弟相当机灵,早在九月底,魏公公尚且得意的时候,他就嗅出了风声,连班都不上了,开始在家修碉堡,把院子封得严严实实,只留小洞送饭,每天窝在里面,打死也不出头。

坚持到底,就是胜利。

李永贞没有看到胜利的一天,到了十月底,他听说魏忠贤走人了,顿时大喜,就把墙拆了,出来放风。

刚高兴几天,又听到消息,皇帝要收拾魏公公了,慌了,再修碉堡也没用了。

于是他使出了绝招——行贿。

当然,行贿崇祯是不管用的,他拿出十余万两银子(以当时市价,合人民币六千万至八千万),送给了崇祯身边的贴身太监,包括徐应元和王体乾。

这两人都收了。

不久后,他得到消息,徐应元被崇祯免了,而王体乾把他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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