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带著陆老二追,惹的一阵骚乱。
张春花说道,「看来这件事情难办了,你这大侄女儿,改变还挺大。」
陆大伯父皱眉,「那也得把人弄回去,别管那么多了,该帮忙就帮忙,别端著了。」
生活那么多年,张春花的德行,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一天到晚就是嘴巴能说,叭叭塔塔个不停,能用莫须有的事,把别人搞得急赤白脸的,两边能打起来。
就算什么好处都没有,她也是乐此不彼的。
不过,这些事情也弄不到在他身上来,他还觉得自家媳妇挺聪明的,当然不会说什么。
现在陆清萍不听话,还得想个办法才行。
她脑子活,得琢磨琢磨。
张春花眼珠子转了一圈,却没说什么,只是都囔道,「不回去就不回去呗,使劲巴著傅家,也没什么不好的。」
看看这一桌子菜,人家点菜的时候都没有露出心疼的表情,说明就不算什么。
能抱到一个大腿,随便漏根腿毛都比家裡强,何必一定要弄回家去呢。
除了卖给二瘸子能换点好处,也就几百块钱的事儿,也没个长远的考虑。
陆大伯翻了个白眼,「别说这些了,还是把人弄回去为好。」
那人给了五百块钱,要是把陆清萍平弄回去,还能再给五百块钱,这就是一千块钱了。
回头把这小丫头一嫁人,就凭这张脸蛋,怎么也能要个二三百块钱的彩礼。
加起来就不少钱了。
把她放在傅家,以后她能不能得到好处不知道,看她这种脾气,大房怕是没好处的。
只是生活在一起,本来就不是一家人了,能捏在手裡的儘量捏在手裡。
张春花觉得他说得对,只是说道,「那我再想想办法。」
她想到了办法的,就是故意不说,等到陆家都折腾得没劲了,没法把陆清萍带回去的时候,她再说出来。
到时候才是有功之臣。
第140章 得走了手续才行(三)
现在说了不痛不痒的,没有什么意义。
看著装修得不错的国营饭店,这是她来过的最好的地方了,都不由得叹气,「清梅那死丫头,真是没有福气。非要跟个落魄知青。」
其实落魄不落魄,她是不知道的。
就是陆清梅说,她做了个梦,梦到林锦文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下乡就是响应号,体验生活来的。
等回到城裡,立马就有好日子过了。
原本都是不信的,可是清梅说了几件事很淮,甚至有村长家小孩掉村裡最大的山洞裡的事。
还有她说村裡的大队,要跟隔壁大队因为抢水的事儿干架,也都说中了。
这也不能不信了。
她又说嫁到傅家会短命,她和老太太心疼她,这才同意把亲事换给陆清萍的。
要是不给陆清萍换了,她长得跟狐狸精似的,林锦文也不可能看上清梅啊。
虽说清梅是家裡的宝,陆清萍是草,可在外头人的眼裡,自然是长得好看,手脚也勤快的陆清萍更讨喜。
幸亏,陆清萍过得也不行,来了傅家这么久,现在都还没有领证,还被人想法的弄回老家去。
要是看到陆清萍过得好,张春花是不乐意的。
二弟妹被她压制多年,把她和她的女儿当做牲口使唤,总不能让她压一头,更不能让她女儿压一头。
倒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只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
刚开始,故意打压二弟妹,那是因为每个家裡,肯定都得有一个受气包的。
婆婆这个脾气,不是她受气,就得是弟妹受气,当然选择坑二弟妹啊。
没想到二弟妹的脾气软弱,加上也没生个儿子,就更加懦弱了,简直就是天选受气包。
自从她当牛做马,逆来顺受之后,张春花觉得,婆家可是真的不错啊。
每天就跟有个丫头伺候著似的,别提多舒服了。
就这大冬天的,婆婆和男人还有小叔子出门办事,她都能跟著来,也算是见识了大城市。
二弟妹就只能待在家裡,砍柴挑水,照顾两个小的。
这趟回去,不知道得羡慕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