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更要做得漂亮些。
衣服是她自己做的,红色的上衣,手工的布纽扣,搭配了过脚踝的长裙,还有双红色的绣花鞋。
现在结婚就图个喜庆热闹,红色热闹,又是旗帜的颜色,大家都喜欢用的,她自然不会独立特行。
虽然早就试过了,她还是想再试试,看看是不是还是合身的,要是有问题也可以连夜改。
至于傅尧的衣服,也是她做的,原本是打算给他做一身黑色的西装,算是半个款式的中山服。
不过,他强烈要求也要红色的,陆清萍为难了好久,还是没能拗得过他的意思。
红色的西装……
还不是酒红色或者深红色,就是和她穿的差不多的布料和颜色,那是鲜红色……
刚刚才做好的,让他试去了。
陆清萍想像不到他穿起来会是什么样子,不过也没那么在乎,反正淮备了别的衣服。
实在是不好看,再换就行了。
正往脚上套著鞋,就见他从楼上下来,陆清萍一时间都忘了动作。
他本来就生得很好,气质偏冷,这身鲜豔的衣服穿在他身上,综合了些许冷意,连带著身上的气质都暖了几分,有些潇洒咨意的模样。
閒适的走下楼,挑眉问她,「是不是很合适?」
陆清萍点点头,「是,好看。」
她错了。
有的人就是什么衣服都合适,不挑。
傅尧走到她身边,「我的眼光一向不错。」
陆清萍见他自得,抬眼看他,见他眼裡笑意瀰漫,波光粼粼,才后知后觉,他这话一语双关。
眼光好,指的是这身衣服。
也指她。
突如其来的委婉情话,令她有些不自在,她向来羞于说这些,听了也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垂头继续穿鞋的动作。
因为低头,头髮从肩头滑落,傅尧伸手给她拉回去,手掌握住她的脚,拿过她手裡的鞋。
陆清萍急忙抢,「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她确实得天独厚,生得还行,天生皮肤就好,可以算得上是个小美人儿。
可偏身手脚都长得不太好,手指因为小时候常年干活,骨节有些大,至今都还挺粗糙,上面细小的疤痕纵横交错。
不过乍眼一看还行。
这双脚……
她就不太喜欢了。
因为小时候穿的鞋总是不合脚的,而且经常都是鞋小,要么就是田泥裡泡著,五个脚趾的骨头因为挤压,骨节的地方凸起,看起来就像一个个的小包。
她从来都是不在意的,也不仔细打量观看。
可握在他修长洁白的手裡,显得那么难看,她十分不自在。
傅尧握住她抢夺的手,若无其事地说道,「要结婚,男人是要给女人穿鞋的,这是规矩。」
陆清萍鬆开了手,蹙眉,「哪来的规矩?」
傅尧轻柔的把鞋给她穿上,才笑,「我的规矩。」
第320章 我的眼光一向不错的〔二〕
他抚了抚鞋面,拉著她站起来,「长高了。」
陆清萍嗯了一声,「我觉得我还能长。」
她前段时间测了身高,记得刚来傅家的时候,身高155cm,现在应该是有162了。
前两个月的时间,她自己都能感觉到长高了,都不需要去比对衣服的长短,单纯就是靠视野的拔高,察觉自己长高了。
这一世身高长得比较快。
记得前世,她都是生完了孩子,才长到如今的身高的,那时候二十三岁。
提前了许多时间。
大概就是最近太舒心,吃得好睡得好,养出来的。
虽然非要做喜服,不过这种事情对她来说太擅长了,根本就不用费心思,也是当做兴趣爱好来做的。
没哪裡不舒服,自然是什么都好。
不过,要是能够再长高一点就好了。
她前段时间,才知道傅尧淮确的身高,现在都已经比她高出20多釐米,还是不够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