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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句话让龙傲天为我神魂颠倒 第7节(1 / 2)

(' 千字文是幼童启蒙文章,虽然好学,但是能在书写没两次后便将所有字都记下来,也算得上天赋异禀。

也怪不得相和颂惊讶。

注视着相和颂惊异的眼神,他点了点头。

相和颂挑了挑眉,伸手指向常睢写的一个字。“这个字怎么念?”

“荒。”常睢毫不犹豫作答。

“这个呢?”

“暑。”

相和颂一连指了三个字,常睢字字都对答如流。

他又仔细去看常睢的字,发现每个字虽然写的很稚嫩,但却不像其他幼童那般,将笔墨糊作一团,运笔之间,隐隐可见横撇竖捺都有了自己的章法。

相和颂眼中异彩闪现,毫不客气的夸赞,“小睢,你读书真的很有天分。我原本还想询问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瞧瞧,这常睢马上就变成小睢了。

常睢腼腆的笑了,“我确实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相和颂当即询问常睢哪里不懂,常睢指向书本的某个地方。

对相和颂这种性格的人来说,学堂内的孩子遇到困难,他自然耐心解答。

轻柔温和的声音响在学堂,相和颂和常睢说起文本的道理,并且在解答后,还特地询问他是否明白。

然后,他发现常睢不仅能够理解他话中的意思,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当自己解答了他不懂的问题后,常睢崇拜惊讶的眼神,更是让他心情愉悦。

这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彰显,而是他第一次找到了能够听懂、并且渴求这些知识的同类。

于是,他一开始是带着帮助常睢的想法行动的,但是说着说着,他自己已然沉浸其中。

给常睢说完,他回过神来,意犹未尽的同时,又觉得自己是否说得太多了。

他犹豫地看向常睢,却触及他亮晶晶的眼眸,“颂哥,你真厉害。”

常睢在细节出展露了自己的亲近。

相和颂唇角微翘,心情陡然一松,原来不止他一个人喜欢和人肆意探讨学问的感觉。

见相和颂轻松的眉眼,做了捧哏的常睢也露出了笑容,再怎么聪慧,相和颂也不过是个不到十二岁的孩子。

相和颂善良外向的性格虽然让他感到意外,但是仔细想来,这种性格利大于弊,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男主角,即使成为男主最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成为他的踏脚石。

善良的男主角,即使你对他只有一饭之恩,他也有可能涌泉相报。

是他做事情要做到最好的性格把他带偏了。

他又不是和男主角搞对象,男主的这种性格,就算没有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也能让他在关键时刻施于援手。

当然,常睢也没有放弃成为相和颂最好的朋友。

能够利益最大化,当然要利益最大化。

日子一天天缓缓腾挪,小山村的众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一切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

相秀才精力不济,往往只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课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课,另外半天也不会闲着,而是拼命地练习写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动弹。

往往练习得手腕肿胀,吃饭的手都在抖。

常婶子心疼儿子,总想让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应,可是该下的功夫,却一点都不见少。

想要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常睢脑袋聪明,又肯下苦功夫练习,没用太长时间,他的字便越来越有模有样。

面对常睢的聪颖,相和颂也喜欢多多教导他,这日,他将常睢的大字作业收上来,看着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惊。

常睢的字迹虽然依旧稚嫩,但绝对已经脱离歪瓜裂枣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阶段。

可是他才开始学习多少天?

七天?还不到七天吧。

想当初,常兴和常班凯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强写工整。

相和颂默默看向常睢,这到底是天赋,还是……

他注意到常睢写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书研墨。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迎着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颂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对于练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会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是在被人轻轻捏住手腕时,常睢皱起来的脸蛋却骗不了相和颂。

相和颂确定了,“你为什么如此刻苦?学习并非一日之功,伤了手腕才是得不偿失。”

常睢长长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着衣角,“我只是想快点学会写字。”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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