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坡看了过去:“调研好像不包括泰诚。”
陈益抬手阻止下属,道:“我没说重查,只是想看看而已,既然于局不愿意,那么调研城市再增加一个便是,我上报省厅,立即开始在泰诚的调研工作,重点就是泰诚铁平分局以及市局。”
“到时候劳烦于局把近几年所有案件卷宗搬过来,调研组人手足够,慢慢看。”
“当然了,包括当下这个案子。”
“除了案子,其他工作成效也要研究研究,任务艰巨,调研组估计要在泰诚把年过了。”
李局傻眼,立即将卷宗推了过去,然后转头对于坡道:“陈队是自家同事,有什么不能看的?老于你脑子宕机了?陈队年轻有为,你我虽然资历老,但还是要虚心学习,闻道有先后!”
他在【年轻】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
于坡回过味来,顿觉自己犯傻嘴快,言语失误,李局点醒了他。
陈益能在这个年纪身居高位,能被省厅委以调研重任,怎么可能没点背景,一个电话打过去说要在泰诚溜达溜达,省厅肯定不会拒绝。
精明了几十年,这一刻真是失策。
“不好意思陈队,我只是随便问问而已,误会了,别介意。”于坡赶紧将卷宗再度推了推,离陈益更近,不用伸手就能拿到。
陈益微笑:“言重了,都是同事,于局请坐,很感谢两位能给我面子。”
给了吗?没完全给。
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给你面子,尤其涉及到利益情感,他并未放在心上。
第462章 意外死亡
会议室落针可闻,只剩下了陈益翻阅卷宗的声音。
两位局长点燃香烟,等待陈益将卷宗看完。
这个案子其实挺简单,并非他杀,嫌疑人自己报的警,分局刑侦大队要做的就是勘查现场以及审问,一切搞清楚之后,直接递交了检察院。
争议点有,但不是警方需要考虑的,那是法院的事情。
受害者闫丽娜,二十八岁,职业酒吧领舞兼dj。
嫌疑人于占林,三十二岁,职业电缆铺设承包,就是包工头,挣的不是特别多,但肯定不是工薪可比。
两人是情侣关系。
案发当天,于占林下班后去了闫丽娜所在的酒吧喝酒,一直喝到了凌晨两点,随后两人离开,就近在一家酒店开了房间。
凌晨五点左右,闫丽娜死亡,于占林报警时间是七点,警方赶到的时候闫丽娜已经出现了尸僵。
死因,是基底动脉血管瘤破裂出血,导致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致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
尸检报告上显示,死者存在基础疾病是主要原因,醉酒后做高情绪高剧烈“运动”是诱因,两者结合,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基底动脉血管瘤是一种良性病变不是绝症,闫丽娜的情况比较轻,体积很小连手术都不用做,只是偶尔可能会有头痛恶心的临床表现。
但是呢,若有长期醉酒熬夜外加情绪上的巨大波动使得血压升高,是有可能导致血管瘤破裂的。
一旦破裂,会危及生命。
案发当天闫丽娜和男友在酒吧喝酒喝到凌晨,而后立即到了酒店,在经历了持续放纵后导致血管瘤破裂死亡,程序上属于意外事故。
死者身患疾病这件事有医院病历,分局刑侦大队还去医院找医生确认过,没有问题,确实有病。
得了不能受刺激的病还去酒吧当领舞,每日每夜灯红酒绿,尖叫和音响包围,这个闫丽娜的心还真是大。
就算不死在床上,有朝一日恐怕也会死在酒吧里。
人已经死了无法询问闫丽娜去酒吧工作的原因,从事件发生的时间推断,闫丽娜应该是故意的,正因为得知自己患病,所以才会去酒吧上班,享受没有烦恼的人生。
她去酒吧上班的时间在查出疾病之后,大概率存在因果关系。
看到这里,如果信息无误的话,陈益基本相信了意外事实。
于占林说自己并不知道闫丽娜有病,闫丽娜从来没和他说过,既然不知道,那么在法律上,不能强求他人对受害者隐瞒的情况进行预见,因此主观上不存在过错行为。
而两人是情侣关系,去酒店开房曾经有很多次也不存在强迫,所以泰诚分局刑侦大队在初步调查后,暂时给出了意外的结果。
争议点在于,酒店房间里发现了虐恋工具。
那么,到底是意外,还是过失。
于占林和闫丽娜喝酒,于占林带闫丽娜去了酒店,于占林在酒店和闫丽娜发生了关系并且使用了皮鞭和捆绑工具。
最重要的是,于占林说这是第一次。
两人恋爱两年,第一次就导致了闫丽娜死亡,疑似有因果关系。
还有,闫丽娜当时喝了很多,进酒店的时候能看到走路姿势不对,但勉强清醒。
勉强清醒,反抗能力也会大大降低,那么于占林是否单方面强迫使用了工具呢?是否心理变态就喜欢这种把戏呢?
刑侦大队走访了于占林的前女友,前女友给出了肯定回答:于占林有这个癖好。
问题来了,既然案发当天是闫丽娜的第一次,说明她以前不同意,那么于占林在面对醉酒后的闫丽娜,很有可能强迫了。
刑侦大队审了于占林,他说没有强迫,闫丽娜是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