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得不说,还是自己最好,但——
自己了解自己关心自己不是应该的吗?跟她想要的朋友还是不是一回事啊。
“没事,你想交朋友吗?”
何云霜眨了眨眼,认真思考了下:“不是很想,有你就够了啊。”
“难道翁小红她们你都不喜欢吗?”何云双讶异,照理说她们应该会成为投缘的朋友的啊。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碰电脑还是翁小红带她逃课去的黑网吧,她不是很会玩,翁小红就耐心地教她,连第一次开机子的钱还是翁小红给她交的,不过她不喜欢欠别人钱,就从饭钱里扣下来还她。
住校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至少生活费涨了,五十块钱一星期,而她每顿饭基本控制在两块钱左右,再刨除周末回家的车费,一星期她能省下十来块。
不过这得是最理想的花销,一般她做不到,有时候晚自习结束还会嘴馋地去小卖部买点零食,因此能存下来的基本就在五块左右。
这也是她能存的大额进项了。
除了去网吧,翁小红还带她去了一家零食批发的小超市,里面零食基本都在五毛钱,种类还多,比在学校里买实惠。
她还去过她家,睡在一起夜聊。
夸张点说,翁小红就是她在初中交到的第一个知心朋友。
何云双看翁小红也跟过去那样对何云霜蛮好的,怎么何云霜看上去好像没有那么认可喜欢这个新朋友?
“也不是不喜欢,她们对我挺好的,只是感觉……没什么意思。”何云霜老气横秋地说着。
她跟何云双那会不一样,对逃课、电脑什么的兴趣不大,她也想去看电视,但逃课,还要花钱看电视剧,她觉得不值得。
而且她不喜欢网吧的氛围,也对网络交友没什么兴趣。
她宁愿在无聊的时候依靠在栏杆上跟心凝一起看夜空看星星看楼下嬉闹大笑的人群谈心吐槽,也不想花钱在虚拟的世界找陌生人聊天。
何云双一时间不知道这算好事还是坏事。
真要计较应该算好。
她当初就是太早迷上网络交友,觉得网上的朋友好像更能懂她,心里时刻记挂着,然后慢慢的就开始误入歧途,谈什么垃圾网恋还奔现。
yue。
全是一群恶心p。
但是吧,没有电脑她要怎么写小说赚钱给何云霜花呢,她现在虽然能离开何云霜比较远的距离,但还没远到能单独去黑网吧,更何况,她也不可能单独开个机子,她没钱也没权限,更没有实体去找老板开机子。
最理想的还是何云霜带着她一起去,给她开个机子帮她打掩护。
可小说得日更,她总不能每天都要求何云霜带她去网吧,至于周末码存稿什么的,何云双表示自己手速不行。
哪怕她现在有无数梗无数个故事倒背如流,且每个故事都有机会在这个年代大爆,她的手速也不行。
她就是老年码字机。
别看她写了十几年小说,她还做不到盲打键盘,时速最高一千五,打多了手指还抽筋。
虽然比较幸运没得过腱鞘炎,但手部过劳的症状还是有一个算一个,因此她也不敢太操劳自己的手。
吃饭的家伙必须好好保养。
她耐心也不行,让她坐在电脑前超过四个小时她就坐不住了,更别提要她连着码四个小时的字,跟要她命没差别。
所以存稿什么时候不可能,想要日更还是得每天过去码,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机子一小时一块钱,何云霜的小罐罐支撑不了她日更的需求。
但何云霜不喜欢去网吧。
这也是个大问题。
第二十七章
不过她初一下没住校后倒是有机会碰下电脑,届时她住到外婆那,就能上隔壁二姨家借会电脑。
但这个也让人有点纠结,她跟外婆关系可不咋地,那句有娘生没娘教还时刻在心里提醒她有多不堪。
而且也是因为住在外婆那她才愈发小心翼翼,跟做贼似的偷偷摸摸,过得清贫又凄苦。
老实说,她是记恨那几年的,在外婆家寄人篱下比在奶奶家寄人篱下更煎熬。
本来她外婆就因为她爸没钱有点嫌弃他们家,后来又因为信佛吃素,老人家又不舍得浪费东西,腊月做的腊猪肉,她能给她吃到夏天,长毛还炖给她。
十四岁的孩子正在生长发育期,偏偏吃不饱穿不暖,她还记得她就一条薄被从春盖到冬,冬天冷得受不了干脆合衣而睡,被子叠成两层,把自己裹在里面。
通常一觉醒来是被冻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