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好像,真的不属于我。
第一世,如果我没有重生,就那么从天台坠下而死,宋珸一定会为此悲伤颓废很久,叶琼芳则会想方设法治愈他,慰藉他,救赎他,然后,跟这一世一样,宋珸会被她慢慢打动,会逐渐走出阴影,会接受她的告白,与她正式在一起。
时遇说的,似乎是对的。
宋珸和叶琼芳,确实是命中注定的一对。
只要他们活着,就总有一天会相爱,区别只在于时间早晚而已。
那个在临死前向我告白的宋珸,才是无数世界线中,本不该出现的存在。
属于我的宋珸,再也不会回来了。
即便未来再重生一千一万次,我也会永远记住现在这个他,这个爱上了别人的他。
——星星,我爱你。
——无条件爱着你。
记忆中的温柔低语,在一点点消散。
呼吸,心跳,脉搏,每个器官都在渐渐停滞。
唯独两只眼睛,始终死死瞪大着,望向电视里的人。
时遇体内的蛆虫一只接着一只蠕动过来,顺着我的脚尖缓慢爬上来。
爬上我的大腿,爬上我的小腹,爬上我的锁骨。
钻入我的鼻孔,钻入我的耳朵,钻入我的嘴里。
我猜,今天一定是个大晴天。
因为有大片大片阳光,正洒在小叔家的客厅里,温暖又明亮。
“今天有点奇怪。”
“怎么了?”
“最近邻居家好像在装修,每天都会定时传来敲墙声,今天却格外安静。”
“大概是因为,这位邻居感应到了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日子,特意没有打扰我们吧。”
“嗯,学姐说得有道理。”
在那片灿烂的阳光之下,宋珸低下头,温柔地吻向了叶琼芳。
第12章 惊喜
“在这七夕佳节之际,让我们诚挚地祝福,美丽的新娘宋星玓小姐,和英俊的新郎时遇先生,百年好合,至死不渝!”
又来了。
我突然无比怀念方谏。
怀念他的求婚,怀念那个ktv包厢。
可惜,我好像再也回不到那个世界了。
时遇打开红丝绒盒子,取出里面的钻戒,温柔戴上我的无名指。
我抬起手,端详着戒指上硕大的钻石。
耀眼的光芒之下,好似装满了广阔星辰。
果然比方谏买的那枚精致贵气多了。
司仪还是那么声情并茂——
“二十年前,一个小男孩搬到了一个小女孩家隔壁,从此,他们是邻居发小,是青梅竹马,更是彼此初恋。他们相伴长大,形影不离,第一次心动,第一次吃醋,第一次接吻,人生中许许多多的第一次,都有对方的陪伴和参与。今天,青梅成为了新娘,竹马成为了新郎,让我们祝福这对新人,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好像跟之前有点不太一样。
我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一对中年夫妇身上。
他们看起来很眼熟。
我盯着他们的脸瞧了好一会儿,才恍然认出,女人是姚薇,男人是宋珹。
我的,爸爸妈妈。
他们竟然活了过来。
这一世,时遇在我父母自杀之前举家搬到了我家隔壁,他父母很快便融入我父母的圈子,还热心地赞助了我父母的生意,两家合伙赚了不少钱,于是我父母没有再倾家荡产,也没有再走上投河的绝路。
面对如此阔绰大方的邻居,我父母自然上赶着结交,而时遇父母又表现得尤其喜爱我,动不动就送我礼物,给我零花钱,连带着让我父母也对我态度缓和了些,他们弃之敝履的女儿,却被有钱邻居如此宠爱着,这让他们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渐渐不再厌弃我,连宋亮李婉娴也开始对我和颜悦色起来。
在一个相对健全的家庭环境里长大的我,再也不会对小叔滋生出畸形依恋,宋珸也没有再因为怜悯而对我生出爱意,我们成了一对关系再正常不过的叔侄,亲近而不越界,彼此之间只有最纯粹的亲情。
而时遇,跟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同班同学,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复习,一起写作业,一起排话剧,一起骑自行车郊游,一起为了考上同一所大学而努力,一起经历童年,青春,欢笑,苦涩。
无论我闯了什么祸,时遇都会第一时间帮我善后,无论我想要什么,他都会竭尽全力满足我。一个优秀清俊的邻家少年,有钱,有耐心,有长相,并且,眼里只有我。时遇每一步都做得无懈可击,把其他男孩衬托得黯然失色,让重生前的我无法不沦陷。
于是,我一有空就会跑去时遇家待着,蹭饭,蹭零食,看电视,寻找各种理由黏着他,连睡觉时间也要赖在他床上,他总是温柔笑着,事事顺着我。
这一边,我顺其自然地对时遇心动,大大方方地主动向他告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