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笑着倒数: “三。” “二。” “一。” 他在手机上按了一下。 已经跑到一楼大厅的谭欢看着近在咫尺的大门面露狂喜,突然一阵齿轮转动的声音传来,一个铁笼子从天而降,将谭欢精准地罩在里面。 前后左右全无出路,谭欢扔下大麻袋抓着笼子用力晃动,铁笼纹丝不动。 “当当当——” 有节奏的金属敲击声传来,谭欢瞪圆眼睛,缓缓回头。 迟与非从楼梯慢慢走下来,拎着的刀尖一下下磕着楼梯栏杆,发出“当当当”的声音。 一场挣扎对谭欢的消耗巨大,谭欢力气耗尽,发情期潮热和假孕反应彻底压不住了,身体热烫,不只小肚子,连胸口都弥漫起鼓胀感。 [系统……快想想办法啊……] 系统自顾不暇:[警告!警告!宿主体温过高!系统高温过载即将关机——警告!警告!系统即将关机——滋。] 系统再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谭欢瞳孔里映出迟与非慢慢靠近的身影,他双腿一软,摔在装满迟与非衣服的大麻袋上。 完蛋了,这次真的要死兔了! 第14章 谭欢一倒,撞到笼子,响起一阵清脆的叮铃声。 他这才注意到关住他的铁笼子非同一般的骚气,笼子是竖起来的长方形,整体是骚粉色的,栏杆上缠满粉色绒布,上面垂挂着无数蕾丝布条和小铃铛,侧边有一扇窄门,门上挂了十把同样是粉色的心形锁。 谭欢摔倒后笼子里就没什么空间了,他总是能碰到那些小铃铛,叮铃声不断。 面不改色了一夜的迟与非在看清粉笼子后神情终于出现一丝裂痕,眉头微微皱起。 他显然没有想到能干的千万秘书会突然搞出这么大一个乌龙,千万秘书也不知道他只是按照老板的要求下单,兔笼工厂的老板却理解错了,将单子转交给了情趣用品公司,而安装工人拿钱办事,最后迟与非就获得了这么一个骚气的兔笼。 谭欢现在的身体就是一壶烧热的水,他需要降温,却无法自己从火苗上下去。 大麻袋里迟与非的衣服散了出来,谭欢坐在衣服上,努力想站起来,几次都不行,铁笼上垂下的小铃铛一直蹭到他的额头、脸颊,谭欢烦躁地用手拍开,越拍铃铛越响。 谭欢皮肤透粉,头顶的黑布歪了一点,毛茸茸的兔耳朵露出半截,他正一点点往外扯嘴巴里的领带,一边扯一边气鼓鼓地盯着迟与非。 深色领带从殷红唇瓣间缓缓扯出的场面淫靡又禁忌,领带染上一块块水渍,最后掉在地上,只剩一角还不舍地贴着谭欢的唇。 迟与非微皱的眉松缓,黯淡的眸中揉进一缕光,像无趣的人发现新玩具。 本该看着碍眼丑陋的笼子因为关住了一只漂亮的小兔子也跟着身价暴涨,不再惹人厌了。 千万秘书丝毫不知道他的年终奖差点与他失之交臂。 迟与非走过去,折叠刀在他指尖灵活翻转,他用刀尖挑开粘在谭欢唇边的领带。 谭欢热得大脑晕眩,身体深处的火苗舔舐着他的每一个细胞,骚动着他的每一根神经,由内向外的麻痒让他只能蜷缩在迟与非的衣服里,仅剩的理智让他还没忘记自己恶毒男配的人设和现在的处境。 他努力挺起胸膛,瘦弱的腰肢摇摆,他抓着铁栏稳住自己,软绵绵地放狠话: “迟与非……瞪大你的狗眼看清楚,我是谭欢!你最好立刻放我离开,不然我爸妈和我大哥不会放过你的!” 迟与非不为所动,刀尖挑起谭欢的下巴,他拿刀的手上还有谭欢留下的牙印。 “这么大了还只会找家长告状,你是未成年吗?” 谭欢躲开刀尖,不满皱眉,黑眸早已变成兔子红眸,湿漉漉的像浸泡在水里的红宝石。 “你才未成年,我二十岁了,我早就成年了!” 提到年龄谭欢有点小骄傲,二十岁是可以竞争王位的年龄了! 他再次挺直自己酥麻柔软的腰肢。 “哦。”迟与非收起尖刀,表情平平。 这和谭欢以为的不一样,迟与非既没有被他的狠话吓到,也没有要放他走的打算。 谭欢越来越慌,脊背弓起,蜷缩在铺满迟与非衣服的铁笼里,拍了拍自己快成糨糊的脑袋,将领口紧身衣的破口扯大,企图降下一点热度。网?址?发?布?页?i???u?????n??????????5???????? 身体的反应让他羞耻,他双腿并拢,扯过一件迟与非的衣服盖在腿上,又忍不住把迟与非的衣服夹在腿间拧成麻花。 他意识到说狠话对迟与非没用,再不逃离他会在迟与非面前失去尊严,谭欢将手伸出铁栏缝隙,潮热的指尖轻轻搭上迟与非的手腕,打算硬的不行来软的,先跑了再说,君兔报仇十年不晚。 他抬眸可怜兮兮地看着迟与非,轻声求饶:“迟与非,我求求你了,你就放我走吧。” 迟与非神情沉冷,如最无情的观察者,生来便没有人类的情绪。 谭欢见此,犹豫着将迟与非的手拽向自己,忐忑不安地凑过去,轻轻吹了吹上面自己留下的牙印。 “放我走吧,好不好?” 热乎乎的呼吸喷洒在迟与非的手背,迟与非指尖轻动,一把抽回手,还后退了一大步,仿佛谭欢是什么洪水猛兽。 谭欢又气又羞恼,本性毕露,凶巴巴地瞪着迟与非怒斥:“迟与非!我讨厌你!我讨厌你!我最讨厌你了!” 可发情期和假孕期的负面影响让谭欢的凶狠变成虚张声势,他跪坐在粉红色的笼子里,越凶越让人想侵犯他、折辱他,看他还会露出什么样的神情。 迟与非终于给出了反应,声音像淬着冰:“想要我死的人很多,区区讨厌而已。” 他说得毫不在意,眸中的黑却在谭欢的每一声“讨厌”里更沉一分。 迟与非第一次觉得“讨厌”这两个字这么刺耳。 谭欢说了一会儿就没力气了,大脑里仅存的理智剥离干净,他靠着铁笼,指尖攥紧迟与非的衣服,迷迷糊糊以为自己回到了圣星,回到了他那座冷清的、鲜少有人来的王子宫殿。 他是一个血脉驳杂、不受待见的王子,他总是得不到认可,也没什么朋友。 他想尽办法讨人喜欢,可却总是和别人的距离越来越远。 后来他扬起下巴,永远都挺胸抬头,他维持着王子的矜贵和高傲,不奢求认可和朋友。 反正他是王子,他只需要命令就好了。 再讨厌他的人也要听从他的命令。 谭欢抓着迟与非被他弄皱的衣服揉了揉眼睛,又扔开了那些衣服。 他撑着兔笼一点点站起来,努力站直身体,伸出手,勾住了迟与非的袖口。 他满脸绯红,半敛凤眸,抬高下巴,轻蔑又矜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