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御史和夫人和和美美, 膝下唯有这一女而已, 上这样的家门做客,想来不会是一件糟心事。
所以让沈荔烦恼的,也只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口脂?”沈蓉难得将声音抬高了些, “好端端的, 怎么突然想起这个来了?”
沈荔便将郑梦娇请她上门做客的事讲了:“别的倒好说,就是口脂,我实在用不惯那些红纸。”
沈荔天生浅唇, 到了游戏里, 依然是自己的身体, 便没有什么区别。
现如今市面上流行的口脂, 自然都是纯天然的,形态以色纸居多, 便是将一片纸染红,放在唇间抿一抿,着一些色上去而已。
这样上色,一来不匀称,看上去斑斑点点;二来也不持久,稍喝一口茶、吃一块点心,便全然无影踪了。
若是上门做客,自然要把眉眼脸颊都顾上,脸上便少不了颜色,如此一来,嘴唇脱了色,更显得苍白无力。
好在她曾经受人所托,帮忙开发过可食用的孕期口红,那方子还记得,便默出来,交给沈蓉。
她将方子给沈蓉,是因为沈记事忙,加上她人生地不熟,要找匠人也难。
要的也不多,能做个一两份出来,够她三五不时用一用就是了。
“这方子做出来的口脂,应该是一种膏体。”沈荔说,“到时便像螺子黛那样,用笔上色,反而好些。”
沈蓉一顿。
她默了两息,才眨了眨眼,慢慢道:“你愿意将这样的事交给我,我自然是高兴的......”
但是,你为什么会这样的信任我呢?
她发觉自己,仍然是不够明白这个妹妹。
至少换做是她,沈蓉不敢保证,她会如同沈荔这样,将显然价值千金的方子,就这么交给自己的堂妹。
一个虽然合得来、性子好,但自己却无法掌控,也没有把柄在手的堂妹。
若只是喝喝茶、谈谈吃食点心、品评绫罗绸缎,这样的朋友,沈蓉有许多。
但能毫无保留托付信任的......沈穹,也许算一个,但那也是因为沈蓉自信,他必然算不过自己。
但沈荔......
若要说她愚笨,恐怕很多人都不答应——一个愚笨的人,怎么能掌握这样精妙的厨艺,怎么能将沈记,从一家不起眼的小面馆,变作可以参与及笄宴甄选的酒楼?
但说她精明,却也有些言过其实,毕竟真正的精明,应当事事为自己想在前头,为别人想在后头。
应当把一切好处往自己怀里揽,让所有关系的主导权,都在自己手中攥着。
譬如这样一张方子,既然价值千金,岂不应该托付给被她捏着卖身契的芳姨?
即便觉得芳姨不合适,一定要托给自己,也该在言语之间,恩威并施——
她虽然定亲,却有个名不见经传的心上人,这件事,难道不就是一个很好的把柄吗?
还是说,她正是因为这个......
沈蓉侧目,却只见沈荔吃了一块后厨送上来的枣糕,因为枣泥太细腻,拽着人问是怎么处的。
她的贴身婢女哪里知道,只能看向主子:“大小姐,我......”
沈蓉不免一笑:“叫人把方子写出来吧。”
她握了握沈荔的手,没经过思考,便道:“一会儿你拿回去,照着方子做。若是不成,再来找我就是了。”
沈荔欢呼一声,搂住她的胳膊:“太好了!那口脂的事,蓉姐姐也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