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不知沈记有没有人拦住他,不若自己上手......
雷镖头正想着,抬头一看那摔摔打打的人,身上却没几分酒气。
只是口中叫嚷:“什么难吃的东西!放到东边‘菜市’去,都没人会抢的!”
他嘴里的菜市,可不是百姓素日买菜的菜市,而是蕲州城内规模最大的贫民窟。
因早年饥荒,人人易子而食,在此地售卖‘菜人’,故而得名。
“你们掌柜的呢?叫你们掌柜的出来!”那人又是一把,掀翻了身边旁人的饭桌,“敢给老子上这种猪食,简直该死!叫她出来!我要给她好看!”
他生得高大,孔武有力,否则不能轻易将沈记又大又沉的木桌掀翻。
旁边有的食客,倒试探着想拦一拦,又碍于他腰间长刀,不敢出手。
眼见如此,闹事者更得意了,俨然一副要把沈记闹个天翻地覆的模样。
雷镖头听得心烦,站起身来,椅子在青石砖上划出一道‘吱呀’声。
正要抬脚,却见身边一道人影闪过。
竟然是那小白脸?!
“喂——!”
那人身上可有刀啊!
雷镖头阻拦不及,青年已经飞快逼近过去。闹事人抽出长刀来,脸上是极度兴奋又扭曲的笑容,眼看就要对着青年当头劈下!
“铮!”
只一声,青年不知何时手中也握上了刀,将迎面而来的锋刃拦下。
手腕一转,刀锋在空中急速变向,险险擦着那人面容斩下。
“啊——!”一声惨叫后,闹事者握刀的右臂在半空转了一圈,直直落在地面上。
鲜血四处喷溅,将青年的长靴沾湿。
雷镖头倒吸一口凉气,斩断手臂,听上去仿佛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但真正做过的人才知道,要用刀劈断人的骨头,需要的可不只是力气。
巧劲、角度、经验,能做到青年这样,仿佛只是在路边摘取一朵花般轻巧......
恐怕,得是个杀人无数的穷凶极恶之徒才对啊!
老天,这沈记到底是个什么地方?闹事也就罢了,随便来一个小白脸,竟然都是非同一般的人物?
雷镖头正在心中长叹,就见沈荔从灶间出来。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那青年就已将外袍飞速脱下,扔在那闹事者残缺的躯体上。再一打量,只见这人身材精壮,手臂弯曲便是结结实实的肌肉鼓起。
又是一脚将人连着衣服踹飞一截,腰腹跟着收缩,柔韧有力,一看就是练家子。
雷镖头心一沉,倒是担心起了沈荔。这人来者不善,且与刚刚闹事那个是天上地下的差别,要是骤然发难......
他正在心里衡量两人之前的实力和距离差,够不够他替沈掌柜挡下几刀,就听见那小白脸开口了。
“抱歉。”他竟然放轻了声音说,面色相当愧疚,“叫他的血污了不少菜。”
“若要赔偿,便让我来赔吧。”
第104章 卖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