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梅一边切着菜一边替她分析着原因。
虽然比不上城里的姑娘生得金贵,也没有大学的学历,可在人均素质不过小学毕业的城边村里,沈妙这条件已经算得上是一等一的香饽饽了。
长得漂亮能力强,性格开朗家世好。
之前是她不常出门所以长辈们不知道,如今见到她出落的亭亭玉立、知书达理,哪能不生出想要把她带回家当儿媳妇的心啊。
坐在一旁掰着筐里的豆角,沈妙把怨气都发泄在了它们身上:“那也不能撩进碗里就是菜吧,认都不认识呢,就拉着手让我去她家玩。”
一说起这事,沈妙就后怕得很。
上次去吃席,她抹不开面子就跟着爷爷到那位叫刘姨的去她家里坐了会,结果撞见了她那五大三粗的儿子在院子里,自己亲手做竹床。
手里的斧头一下接着一下地往下劈,表情那叫一个狰狞,同她打招呼时倒是客客气气的,可一看到他浑身是汗,半截蓝色裤衩子从裤腰露出来的背影,还有嗑瓜子时,歪着的嘴角粘着两片瓜子皮……
嘶……想想就吓人!
瞧沈妙那打冷战时夸张的模样,王冬梅撇撇嘴,笑着把切好的菜拨进了水池里,又问道:“对了,你跟姚恒处得咋样?”
“就那样,”沈妙随口答道,“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就是经常一块玩。”
他俩这辈子注定是没戏,能像兄妹这么相处已经很好了。
不过她的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沈妙。
对啊,下次再去吃席就叫上姚恒,让他来冒充自己的对象,这样就不会有人再凑过来给自己介绍对象了!
下个礼拜天村里张二叔的二儿子要办事,正好可以找姚恒来撑撑场面。
中午饭快要做好的时候,沈山生也从村委会回来了,除了几封寄给他需要转交的信外,又有几张红色的请柬和几包喜烟喜糖。
没办法,沈万山一生广施善心积累了极高的口碑,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请他;沈山生又是清河村的村长,能请到他同样可以为席面增加几分重量。
所以不管是哪个村子、不管是谁家办事,都会有沈家的一席之地。
早些年还是父子俩亲自到场,这几年爷爷年龄大了不爱热闹,爹妈有时候忙得抽不出身,便都是沈妙代替他们出席。
有好吃的当然开心,可被迫听不认识的姨婶姑奶给自己相亲却很折磨……
哎,谁能想到有一天吃席会变得这么“痛并快乐着”啊。
“芦……花村,李……啥涛?”
请柬上那几行字写得歪歪扭扭的,看得沈妙眼睛疼,有些笔画还特别松散,得认半天才能勉强猜出来是什么字。
见沈妙拿着请柬念半天也没说出一整句囫囵话,王冬梅便拿来也瞧了一眼。
唔,不怪沈妙看不懂,这上面的好几个字她也认不出来写得是啥。
“这是谁家的小?”王冬梅把请柬交给了沈山生,问道。
“李群涛,曹嫂子家的,上面不是写得有嘛。”
很明显,沈山生并没有看请柬里的内容,否则不会拿手指半天也找不到那个“群”字在哪。
村里的请柬大多都是手写的,只有家里有点钱的会到城里去打印,可不管是手写还是打印,请柬都代表着主人家的心意,所以一定是很郑重的。
不会设计花样式就简单画几朵花,不会写字就请村里有文化的人代笔,这是门脸、是面子,总之一定要能拿得出手。
可这一张请柬……
里面的字迹歪歪扭扭不说,甚至行列都没对齐,一张红纸从中间相互对折,里面没有一个花样、半点装饰,只简单洒了一点金粉,完全看不出要请客的心意。
“曹嫂子?”
原本对这份请柬还有些嫌弃,一听到是她,王冬梅顿然就理解了。
她家的情况不是很好,说得封建一点,就是李家的祖坟有问题。
曹嫂子的大儿子没长到三岁就夭折了,二儿子也是先天不足,从小就吃着沈万山给开的中药,可还是没挺过十岁,三儿子倒是顺利长大了,可却在城里出了意外,后来老李头也过世了,只剩下曹嫂子一个人拉扯着孩子。
李群涛是他家最小的儿子,也是唯一一个长大的儿子,万幸的是李群涛没病没灾地长大了。
算算年纪他今年应该三十出头了吧,听说早几年跟人去了南方打工赚钱,既然是要办喜事看样子是回来了,可瞧这请柬做得这般简陋,又不像是赚到钱的样子……
没关系,只要人能平安地回来了就好。
“妙妙应该没见过他吧?”
“没,李群涛去打工的时候妙妙才多大。”
“那应该也没见过曹嫂子。”
“见过,妙妙两三岁的时候,曹嫂子抱过她。”
“没事儿,那这次去吃桌正好见见,认识认识。”
沈妙:……
老李家难得办一回喜事,虽然沈山生抽不出时间去,但为表尊重他还是让王冬梅代替自己跟沈妙一起去了。
沈妙又叫上了姚恒一起陪着,就不怕别人再拉着自己介绍对象了。
芦花村在豫市的南边,离市区比较远,骑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自行车才看到村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