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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1 / 2)

(' 孩子们中除了最小的两个一路被阿萍和枭奴抱着走的明、慧两个,其余小子在脱了鞋都露出了愁眉苦脸的表情。

阿萍环视四周一圈后,她选择坐在了毓秀身边,她撩开袍子露出自己袍子下穿着裤子的大腿。接着她拍了自己的大腿一下,毫不嫌弃地招呼毓秀:“毓秀,把你脚搭上来我瞧瞧!”

“啊?这不好吧。”毓秀瞄了一眼阿萍干净的裤子“我脚脏得很,小心污了阿萍你的裤子。”

阿萍轻笑:“你说的什么话,我不止有这一条裤子。再说裤子只是布料,你却是活生生的血肉,它哪能和你相比。”

这话说得。。。。。。

毓秀不知道怎么想的,觉得自己脸上有些烫,心也跳得很快:“那、那我就搭上来了?”

阿萍:“你搭呗。”

一双纤细嫩藕段般的小腿从麻布裙里伸出,带着些轻颤搭在了阿萍的腿上。

阿萍垂眼一看,心下暗道果然。

毓秀的脚背上还好,只是瞧着被水浸得更白更细嫩了些。脚底、脚指头等部位和她白皙的脚背对比起来更加显得惨不忍睹了。

脚指头被泡肿了不说,脚底所有的皮肤都被泡得泛白,出现了无数凹凸不平的褶皱。

这脚要是自己粗心大意了没管,怕是等到了夜里再看,得疼掉毓秀一层皮。

阿萍从百宝囊中取出一块干净的棉布,就帮毓秀擦起了脚。

毓秀来不及阻止阿萍的举动,只能小声尖叫:“你这瞎糟践好东西,这么好的布放在外面可以换半袋米了!”

阿萍混不在意地摇头:“现在又不能出去大山,它再值钱也花不出去,给你擦脚正当用。”

“东西用到合适的位置,当即起了它的作用,就不算浪费。”

阿萍是知道在古代布匹可以当钱币使用的。

但那又怎样?在她眼里看来东西不分贵贱,只看它有没有用,在恰当的时机得不得用就好了。

人是比物贵重的,这个道理起码在她心里是这样的道理。

毓秀第二次在别人这儿体会到被珍视的感觉,她鼻子一酸,赶忙扭头看向别处,免得自己在阿萍面前落下泪来。

自从。。。以后,她是最明白眼泪在这世上是最无用之物。

流泪这个行为只会让自己和关心自己的人更难过而已。

阿萍给毓秀擦干了脚,就招呼正坐在孩子堆里的枭奴过来:“枭奴,你过来,我给你秀姨捏脚缓解一下。你来看着学学,等会儿你与贵郎、诚郎他们两个互相捏捏。”

“这套按摩手法,虽然痛了一些,但你们的腿就不容易坏了。”

枭奴听了阿萍的招呼,立刻就穿上鞋走了过来:“嗯,好,我学。”

看他过来站着了,阿萍转头对毓秀说了句忍着,就动手给她按了起来。

毓秀痛得龇牙咧嘴,眼角都渗出了些泪水。可等阿萍给她按完了一会儿后,她的确觉得自己的腿轻松了很多。

按完了毓秀的脚,阿萍又去看枭奴和贵郎、诚郎他们三个互相按脚,言语指点了些他们力道的不对,等他们改正后,阿萍又坐回了毓秀身边。

她又从百宝囊内掏出了一双麂皮靴:“毓秀,我脚比你大一些,你穿上我这双鞋时,用麻绳在外绑紧些,我想这么做了应当是不妨碍走路的。”

毓秀推辞道:“这么好的鞋子,你自己留着穿吧。”

阿萍低头瞟了一眼地上她那双湿透的布鞋,再开口时语气里带着几分不容人拒绝的霸道:“给你穿你就穿,你是个配得上用好东西的姑娘。”

这一路上,她算是看出来了毓秀行动上是第一个走出匪窝的姑娘,但她的心却是在所有姑娘中唯一还留在匪窝里的。

这样可不行,阿萍想毓秀以后自己决定了是要再嫁,选择对象还是不爱的偏僻村落里的农夫,她可不能还是现在这个性子。

敏感脆弱,外面瞧着是干练泼辣,内里却过于善解人意,还被养成了觉得自己配不上好东西的‘节省’性格。

这可不行,这样的性格太吃亏了,以后毓秀在村里的生活,阿萍简直不敢去细想!

归隐田园是不错,是自古以来肚皮吃饱的人们心中美好的幻想。

但幻想中的乡村和现实的乡村并不一样。

而且男性眼里的田园生活和女性眼中的田园生活难度系数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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