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语似乎总会有一种别样的魔力,长长久久四字一出,梁眷眼眶一热,薄薄的水雾彻底迷蒙住她的眼睛,让她看不清前路。 可看不清前路又怎样呢?风暴来临前,会有人义无反顾地挡在她身前的。 —— 出发之前,梁眷本以为今天就是姐妹两个人一时兴起的闲逛,直到在商场里完完整整的逛了三层,她才明白,崔以欢今天是带着破财的目的来的。 “姐,你到底是要买什么啊?” 梁眷撑不住了,刚踏进店门,就一屁股坐在成衣店里的沙发椅上。 总的来说,崔以欢拽着梁眷看了很多家店,有男装,有文创,还有香水之类的化妆品店。种类太复杂,梁眷琢磨不出来门道。 “我也不知道要买什么。”崔以欢将一件黑色男士衬衫挂回架子上,又向导购员招手,请求她将衣架上端的那件墨绿色的拿下来。 梁眷忍不住在心底把崔以欢骂上个千百回,不知道买什么还逛这么久?从小到大她最讨厌逛街了。 “好啦好啦,别生气,我一会给你买杯奶茶怎么样?小料随便加的那种!” 趁着导购员取衣服的空档,崔以欢忙迈步过来,顺毛哄哄这个闹脾气的小妹妹。 “过了年之后不就是情人节了吗?我这是在挑礼物呢!你难道不用给你的男朋友挑个礼物吗?” 崔以欢一边说着,一边接过导购员递来的墨绿色衬衫,仔细端详了两眼后还是不太满意,又一脸歉意的递回给导购员。 情人节?挑礼物? 信息量有点大,梁眷直到被拽出店门,走进另一家的时候还有些懵:“姐,你也谈恋爱了?” 崔以欢挑起眉头,哼笑一声,算是回应。 梁眷停下脚步,挡在崔以欢面前,质问道:“那你怎么没告诉大姨?” “你不也没告诉小姨吗?”崔以欢睨了梁眷一眼,觉得她有些大惊小怪。 “我不说是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被戳中软肋的梁眷有些炸毛。 崔以欢将梁眷推倒一边,自己俯身接着挑选合适的礼物,语气悠悠又理所当然:“我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明白了,跟我一样都是谈的见不得人的那种。”梁眷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心里有了论断之后,重新拎着大包小裹寻了个空沙发坐下。 崔以欢白了梁眷一眼,还中文系的高材生呢,这都是什么用词?好端端谈个恋爱,怎么就成见不得人了? “我又没找有妇之夫,怎么就见不得人了?”崔以欢越想越气不过,将随身的挎包扔进梁眷怀里,小声威胁道。 梁眷靠在椅子上,老神在在的答:“门不当户不对呗!” 恋爱与婚姻要讲究门当户对这条“谬论”,还是今日从大姨和妈妈那里学来的呢,梁眷现学现卖,原封不动的又把这句话回怼给崔以欢。 这次梁眷没等来崔以欢的反驳,反倒等来了她的变相承认。只是这情况,与梁眷预想的有些不太一样。 “确实是门不当户不对,不过我的情况跟你的截然相反。” 崔以欢眯起眸子,嗤笑一声,接着道:“我那个男朋友,别说让他买一块六百万的表了,怕是让他拿六百块钱去吃顿饭应该都很费劲吧。” 听到这话,梁眷警觉地直起身子,口吻也变得严肃了许多:“什么意思?” 梁眷的表情越僵硬,崔以欢就越想调节一下氛围。 她故意掐着嗓子,学着短视频里的腔调,玩笑道:“爹地呀,他才不是什么穷小子呢!” 眼见梁眷的眼底更加急切,崔以欢无奈地叹了口气:“哎呀!放心,我不是恋爱脑,心里有数。你还是担心担心自己吧!” 有些梁眷也不明白,自己家里是不是真的有天生清醒独立的基因,表姐崔以欢在这方面,同梁眷相比,可以说是技高一筹。 她既说得如此明白洒脱,想来是没有深陷,梁眷也暂时放下心来。 不过既然提到了情人节礼物,也算是给初次恋爱的梁眷提了个醒。在逛接下来几层楼的时候,她也开始给陆鹤南留心合适的礼物。 衬衫,领带,袖扣,这些东西于陆鹤南而言常用,但也常见,以至于送出去毫无新意可言。 琳琅满目的商店货架,让梁眷眼花缭乱,看到最后她竟莫名有些泄气。 陆鹤南那样的身家,自小纸醉金迷,耳濡目染,是多少金山银山堆出来的矜贵。 于他们而言,无论多么昂贵新奇的东西摆在他们眼前,他们只怕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更遑论妄图想要在他们脸上看到一丝欣喜的讶异。 这份挫败感太浓重,是如何使劲浑身解数,也平息不了的。 现实的差距摆在这里,任梁眷再不情愿,她也不得不隐隐认同——恋爱要门当户对这句话。 崔以欢刷完卡,拎着精致的纸袋子,在导购员的簇拥下,袅袅婷婷地走回梁眷身旁。 逛了一整个下午,崔以欢最终还是决定买下,进商场大门时,在第一家店里,第一眼看中的那瓶男士香水。 “我买好了,你怎么样?还要继续逛吗?” 梁眷仰头望向崔以欢,纠结了一阵,又低头看了看自己已经酸痛无比的小腿,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不逛了,回家。” 大概是意识到今天不会买到最为心仪的礼物,梁眷也不再抱有目的性的东望西看。甚至在揽着崔以欢的胳膊踏上下楼的扶梯时,整个人都变得松快了许多。 商场每层扶梯的拐角处,都会卖些琐碎精致的东西。比如在五楼与四楼的交界地带,各种款式与颜色的墨镜,就稍稍吸引住了梁眷的目光。 而在三楼通往二楼的扶梯拐角处,梁眷则彻底停下脚步。 光洁的玻璃橱柜里,是清一色的打火机。 之所以说是清一色,是因为在梁眷眼中,它们都是方方正正的一小个,只是在图案或雕刻花纹上有细小的差别。 看见打火机的刹那,梁眷心弦一动,莫名想到了与陆鹤南有关的很多。 人是最典型的视觉动物,她也不能免俗。 回想与陆鹤南初见时,是在北城世纪酒店的二十八楼包厢。他坐在人群中间,任底下的人如何恭维,他的眼底始终都是淡淡的,没牵动起一丝情绪。 半垂眼睫,唇边挂着疏离的笑,轻狂又自傲,好像谁都不能入他的眼。 梁眷蓦然闯入时,他修长的手指间夹着忽明忽灭的一支香烟,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站在门口的她。 隔着不真切的缕缕烟雾,她甚至看不清他的神情。 那时他在想什么?是觉得她有趣,还是对她的擅自叨扰感到厌恶? 大概就是在烟雾缭绕中,在高朋满座、四目相对的那一秒,梁眷对眼前的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