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上的那道伤疤。 “爸爸差一点就不在人世了,对吗?”陆熙时伸出手,轻轻摸了摸自己的左手手腕。 “对。”梁眷鼻腔一酸,将儿子的小手紧紧包裹在自己手中。 “但爸爸很坚强,也很幸运,他在天堂上走了一遭,发现还是在妈妈身边最好,所以他便回来了。” 陆熙时还是不懂:“既然已经回来了,为什么爸爸的手腕上会有那道疤?” 梁眷垂眸想了想,释然的笑容在陆熙时眼中绽放:“因为那是爸爸深爱妈妈的证明。” “我也爱妈妈,我也要在手腕上留下印记吗?” 梁眷俯下身,亲了亲陆熙时的眉眼 “那种方式太极端了,熙时和妹妹都不要学。” “只要你们能够平平安安地长大,就是深爱妈妈的最好证明。” 小孩子的心结很好解开,梁眷坐在床边,看着陆熙时眉头舒展着沉沉入睡,才放心地站起身,拖着酸麻的腿缓缓走出门外。 见到陆鹤南的瞬间,她眼眸亮起:“你回来了?” “嗯。”陆鹤南没说什么,只抬手将她抱在怀里。 梁眷筋疲力尽地闭上眼,靠在陆鹤南胸前,感受着那股能够安定人心的力量。 半晌,她勾唇苦笑,诚实地承认自己的力不从心:“养孩子真的好难。” 陆鹤南扣住梁眷的后脑,吻上她紧蹙的眉眼:“所以陆太太,我们要再接再厉。” “我刚刚说的那些话,你都听到了?” 陆鹤南更用力地圈住梁眷的腰身,轻轻应了一声。 “我说的怎么样?” “说的都挺好的,只是有一句说错了。” “哪一句?”梁眷抬起头,明亮的视线定格在陆鹤南从容坚定的脸上。 ——“莺时和熙时只是老天奖赏我在世间挣扎存活的礼物。” 他顿了顿,垂下头,与梁眷四目相对。 ——“你才是我尚存于世的原因。” 因为有你在我身边,我才想要长命百岁。 也许是遗传到梁眷在文学创作上的天赋,陆莺时在年幼时就表现出对文字的极度敏感。 九岁那年在妈妈的引导下,她拥有了自己的笔名,十四岁那年,更是凭借一本名为《少女心事》的书,被请到电视台演播间里做客。 直至“才女”首次被曝光在镜头之下,众人才慢半拍地意识到,这个能够对着主持人侃侃而谈的窈窕少女,原来是梁眷与陆鹤南的女儿。 坐在从未踏足过的新鲜领域,面对镜头,陆莺时维持着良好的家族教养,只将那种欣喜稳稳地藏在眼底。 w?a?n?g?址?F?a?B?u?Y?e?ǐ????u?????n??????????????????? 因为她知道,镜头之后,观众席里,她的父母正满怀殷切地注视着她。 作为他们的女儿,她不愿意给他们丢脸。 围绕书籍的采访进行到最后,抛出的新话题被主持人不动声色地引向更备受世人关注的陆家夫妇身上。 “莺时今年也十四岁了,谈人生梦想或许还为时尚早,放眼目前这个阶段,你有什么最想实现的心愿吗?” 陆莺时对着镜头微微一笑,那张神似梁眷的面孔上,带着几分少女独有的羞涩与端庄:“谈不上有什么心愿,我只希望四年之后能顺利考上港大吧。” 主持人精准捕捉到有效关键词,连忙追问:“为什么是港大呢?是受爸爸妈妈的影响吗?因为大家都知道,陆先生和陆太太都曾先后就读于港大。” 陆莺时轻轻点头,给予主持人肯定:“年轻时没能陪妈妈在港大念书,一直以来都是爸爸的遗憾之一,我希望自己有朝一日可以牵着他们的手,走过他们曾经独自走过的路,弥补当年的遗憾。” 主持人稍稍动容,播音腔里带着颤音:“那哥哥呢?哥哥也想去港大吗?” 陆莺时扬起唇角,摇摇头:“不,他想去北城,去华清,去看连绵不绝的白雪,去感受秋风肆意的秋末冬初。” 去二十八年前,故事开始的地方。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