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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6(1 / 1)

点脸热。 疑问得到肯定的答复,纪何初还在愣神,大脑却先人一步地蹦出今天写实验报告可以用的开头语——“取得突破性进展。” 脑子在前面飞,纪何初花了几秒钟才想起来,自己确实在“追”韩驰。 他抬头看向韩驰,对方正侧头盯着地面不知在看什么,但纪何初捕捉到他吞咽口水喉结上下滚动的小动作。 他紧张什么。 纪何初将韩驰的紧张最后归结为“背着戚云衔撒网”的负罪感。 不知是意识到实验进展顺利,还是眼前韩驰的样子蹩脚得讨喜,总之纪何初的心情变得不错,他对着韩驰粲然一笑。 “没有,挺好的。” 韩驰刚刚收回目光,就被纪何初笑得一下晃了神。 这好像是屈指可数的几次,纪何初对他露出除了皱眉和翻白眼的其他表情。 本就长得面善,纪何初笑起来的亲近感更是爆棚。 要是能用相机拍下来就好了。 韩驰想到刚刚相机里的照片。 “我刚刚看相机,有几张照片拍到了你,我想放进我的参赛作品。” “拍到了我?”纪何初十分意外,“模特不是戚云衔吗?” “那是第一组图,我刚刚……” 话没说完,纪何初又转身走人了。 韩驰赶忙跟上去,继续解释道:“我们这次比赛只给了一个主题,但每个摄影师能提交三组作品,云衔那套是第一组,我用相机隐藏记录了这几天的拍摄日常,这是第二组图。” 两组风格迥异的照片一同参赛,纪何初开始感到好奇:“什么主题?” “茧。” 纪何初一问,韩驰不禁也提起了兴趣:“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拍什么?” “白纸。” “嗯?”这个回答出乎韩驰的意料,“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出这个主题的人有病,”纪何初漫不经心地答,“一张白纸,我说这是茧,如果他说不是,那他自己就是茧。如果他说是,那他就钻进了我的茧。” “你的意思是......”弯弯绕绕的话听得韩驰一愣,细细琢磨下又觉得暗藏门道。 若评委不认同纪何初的想法,便是无形之中故步自封,将自己包裹在传统认知中;若评委认同,又是被拉入特定的范围,因为作品是不是茧为什么是茧,都是纪何初定的。 韩驰恍然大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念,观念就是茧。” 所以白纸不论是否被承认,展示它的人和评判它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他们也就都在自己的茧内! ※ 如?您?访?问?的?w?a?n?g?阯?发?b?u?页?不?是??????ü???ε?n?2????2?⑤???c?o???则?为?屾?寨?佔?点 韩驰久违地感受到灵光乍现的激动。 到了黑珍珠门口,韩驰依旧沉浸在自我的思绪发散中,他低头跟在纪何初身后,直到额头“咣”地一声撞到门才回神。 “……” 韩驰捂着额头,透过木门上的毛玻璃,他能看见纪何初在里面走动的朦胧身影。 这人门都不帮他留一下,到底是不是想追自己啊! “算了,相机还在里面。”韩驰自顾自地说了一句,揉揉脑袋推门走了进去。 第二天周五,第二套图一如韩驰所料,光是素材筛选就花费了不少时间。 不过因为和素材相关度较高,大家都干劲十足,纪何初与韩驰隔着镜头对视的那张照片被高票通过选入成图,也成为午饭时工作室成员的最新谈资—— “以我多年来嗑CP的经验,我觉得事情不对劲。” “那张图,我居然看出一种‘尘世喧嚣中我只看见你’的感觉!啊!这该死的宿命感!谁懂!” “等等,这个趋势……是天降胜竹马啊!云衔哥和韩哥他俩……哎呀!不行不行!” “我的驰云CP难道要be了吗?!” “我和纪老板难道要be了吗?!” 大家纷纷看向说出最后一句话的阿宇。 “普信男!” 阿宇:“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戚云衔坐在办公桌前,默默地浏览着最终选出来的第二组图片。 相比大家的浮想联翩,戚云衔表现得异常平静。 事实上,他的心思并没有放在这上面。 昨晚,戚云衔担心自己的失态会让本就有意与他保持距离的韩驰更加多想,于是在晚上回家之后给韩驰拨去了电话,想探探口风。 话头用的是在走廊韩驰被自己打断的那句: “韩驰,你之前说要不要一起去看看纪老板,我当时都没反应过来,他是生病了吗?” 韩驰便在电话里将向伟泽企图绑架纪何初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了他听,也包括纪何初帮梵风装了个微型摄像头的事。 “啊,那......那我也应该过去看望一下的。”戚云衔始料未及。 “没关系,我过去的时候他状态不错,应该没什么事了。” “那就好,改天请他吃饭吧。” “嗯。” 他们又聊了些后续的工作,挂了电话后,戚云衔内心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纪何初帮了梵风,于理他应该心怀感激,可于情…… 戚云衔看了一眼放在一边的手机,未读消息零条,孟骅那边依旧没有动静。 此刻他不得不承认人都有劣根性,并且他的劣根性正占据着上风,找了许多个借口为自己开脱—— 和孟骅通电话的时候他还不知情,不知者无罪,不能怪他。 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公事该感激感激,私事该解决解决。 话都已经说出去了,再说纪何初也冒犯过自己…… 就这一次。 盖棺定论,戚云衔不再多想,他将手机倒扣过去,全力投入工作。 当晚,黑珍珠。 “您好,可以先看一下酒水单,那边还有位置。”于廷对新来的三位客人招呼道。 “不用,我们就坐吧台,今个儿啊我们主要就是来看调酒的。”孟骅冲于廷抬了抬下巴,其他两人也纷纷应和。 “没问题的,您可以和我说一下平时喜欢喝的口味,我来给您推荐。”虽然对方态度流里流气,但于廷秉着顾客上帝的服务宗旨,只当他们也是慕名而来。 “别别别,就那个,菲士!拉莫斯金菲士你们这儿有吧?” “啊,有倒是有......”于廷开始怀疑面前几人的来意。 “有还磨叽啥啊?先来个十杯八杯打底吧!” 于廷皱起眉。 拉莫斯金菲士是一款最近名气很大的鸡尾酒,倒不是因为它口感有多出众,而是制作拉莫斯金菲士必须将所有材料倒入摇酒壶中,连续不间断摇和至少十分钟以上,才能最终做出绵密不倒的气泡。 因此它被戏称为“调酒师最害怕听到的酒”之一,介于它很费调酒师,有些酒吧甚至都不会把它写在酒水单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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