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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2 / 2)

“如果说是因为个性,惩罚是必要的——看这里,有工匠迫于生计偷取晶化骨髓贩卖,这已经不是渎职了,是重大事故。”元咪把白色的山竹爪爪移到后面一行字,“最终的惩罚是革职并廷杖二十,并没有什么当场斩杀之类的举动。”1

廷杖二十,几乎能让人致残,但到底也没有到当场就要了人一条命的程度。

散兵也皱起眉头,这里显然不对劲。

刚正不阿是秉公执法办事,可没有什么滥用私刑的意思在里头。

“唯一解释只有桂木是他的家奴,恼羞成怒之下杀之——可这样就没有必要毁刀。”元元把事情掰开给散兵讲,“就算他事后后悔,也没有必要将如此珍贵的名刀毁去。”

因为这把刀的价值一定是比人高的。

——在那个时代,这就是真理。

人命如草芥。

“他后悔了,他能因为斩杀桂木清醒,那就意味着这把刀在他眼里没有桂木重要——”

刀没有桂木重要,那这件不算大的事情,真的能,或者应该要了桂木的命吗?

结论很明显了。

如此行径,必然是有什么东西影响了他。

“还有,这把刀叫桂木斩长正——能这样去命名,可见就算是历史上,这样的事也不多见。”元元的意思很明显,一个一心想洗刷家族污名的人,又怎么会做出这种出格的举动,反而让家族蒙羞呢?

纸条上写的很清楚——大部分刀匠并不会去赞叹他有多么嫉恶如仇,甚至觉得不解乃至奇怪。

甚至认为他有苦衷。

那并非美名。

历史都如此记载,可谓是恶名远扬。

散兵瞪大了眼睛。

对啊!怎么可能!

“做事冲动,不计后果。”元元指出长正斩桂木表现出来的性格特点,“从这个推论来看,丹羽的‘逃跑’应该也很有问题,你不如相信他是因为问题太大而切腹自尽。”

“你倒是很了解他们。”散兵不咸不淡的刺他两句,但到底没有反驳,“看也看完了,走吧?”

等回去了,还是再查一查吧。

元元伸个懒腰,爪爪开花,“收起来收起来,等之后问问旅行者——你知道她吧?现在她应该还挺有名气的。”

“哼。”散兵当然知道她,一个小女孩,解决了不少事件——这是她的命运的旅程。

“说好了,和我回家哦。”元元再次确认,“等会会有人来接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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