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9章</h1>
两个人的脸上都是真实而温暖的笑意。
丽子忽然对火神说:“虽然明河桑没有很漂亮,但是好歹在学校追求者也是蛮多的,她一直都陪着你,更何况,她那么那么的喜欢你,你不考虑一下她吗。”
火神忽然无奈的用手挡住眼睛,仰着头靠在凳子上,苦笑一声说:“考虑什么啊,我喜欢她啊。”
——我早就喜欢你了,在你意识到喜欢我以前。
——长久的陪伴,一开始就不像是友谊的友情也会变质成更加甜腻的爱情。
我不轻易说爱情。因为很多人在爱情里忘记了自己的誓言,有些人在爱情里背叛了初衷,有些人因为爱情疯魔。
我不会,所以不轻易说爱情。
一旦说了,那我就是真的爱你。
火神去美国那天,美国那边原本是不该有人来接机的,但一下飞机,他就看到了女孩子戴着围巾手套,穿着白色的毛呢大衣,一边冷得跺脚一边等他,手上夸张的举着一个木牌子,上面画了一个篮球,还有一只睡着的狗,旁边写着火神大我。
火神的额角:#
睡着的狗旁边干嘛要配我的名字啊!
明河似乎也看到了他,将狗牌子装到书包里,飞快的跑上来,直接扑到他的怀里说:“火神!surprise!”
火神没有问为了来这所学校,她付出了多少努力才要到本来已经没有了的名额,也没有问最近她一个人的日子过得好不好。
他只是伸手环住了女孩子小小的身体,微微弯着腰,将头靠在她的肩膀上,说:“嗯,的确是惊喜。”
就像机场里每一对互相拥抱着的情侣。
火神可以感觉到她身体有些僵硬,但没有松开手,像是拥抱了一个世纪那么长,明河红着脸推开了他。
明河一路上叽叽喳喳的说着学校里的情况,因为明河早过来一个月的缘故,早已经租了一个大房子,里面有客厅,厨房卫浴室,两间房子,因为是大学附近的房子,所以租房子的时候价格意料之中的昂贵,想了想,明河还是租下来。
“火神君!我们同居吧!”
“喂喂进展是不是有点快?”
——明河不知道火神为什么到现在还是不肯告白,但他不说,她就不问。
其实火神大我想的很简单,爱情这种事,一辈子一次就好了。
告白一次,结婚一次,与子偕老的人就是最初的那个人。
所以他谨慎的什么也不说,因为告白那天,就是结婚那天。
“可是火神君,我租了很大的房子,租金等你和我一起承担啊,要不然难道我去找别的舍友吗?”
明河装出一副委委屈屈的表情。火神早都熟悉了她什么时候是装的委屈什么时候是真的委屈。
于是火神不理她还是说道:“明明可以住宿舍的吧!”
虽然这样说了,但火神最后还是妥协,他原本家里经济条件就不错,在日本的时候也是一个人住很大的房子,既然明河找好了房子,女孩子都不介意,他也就没有太推辞。
将东西通通搬到明河选得屋子去,虽然以这个房子的大小来说租金有些贵,但房子的确很不错,十分的亮堂,有巨大的落地窗,是明河喜欢的类型。
明河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有的习惯,一如既往的喜欢花,屋子里被买进去很多花。火神虽然叫不出来花的名字,但是看着或是嫩绿或是鲜嫩的颜色心情就很好。
去厨房看看有什么可以吃的,火神却只发现了泡面,想着明河这些日子就靠吃泡面为食,火神有些无奈的做了泡面吃,随后火神拎着明河去超市。
买了很多东西总算是把冰箱填满了,整个房子因为多住进来一个人而有了很多人味。
而早上洗漱的时候火神看到男士用品和女孩子的各种化妆品摆在一起的时候,火神才真正如梦初醒一般察觉到,自己和一个女孩子同居了,一个一直喜欢自己,自己也默默喜欢的女生。
作者有话要说:明河会唱歌是k卷里就有的小小伏笔,接着还有在鬼谷锻炼出来的诡辩之术,明河的外挂就是那么不知不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