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飞颔首,陆小凤一摸胡子,开始认命掏钱。
站在他的角度来说,他也自认倒霉。
陆小凤是何许人是也?
不管是哪个说书人,你一问他们最偏爱江湖哪位侠士,十个里面有四个说楚留香,还有四个,会说陆小凤。
风流浪子,生性开朗不羁,实乃妙人,平生爱浪迹天涯,走到哪儿都有一段红颜情事,一段亲朋往事,毫不夸张的说,江湖三成的说书人,平时都指着陆小凤的故事过日子。
而且,他还有个名字,叫爱管闲事的陆小凤。
说的不只是他爱管闲事,也说的是闲事爱主动找上他。
陆小凤性格如此,还武艺高超,到哪里都有朋友,所以也不停地遇见麻烦。
最近主动缠上他的,就是青衣楼。
半个时辰前,他刚同他的好友花满楼见上面,点了一桌好菜,一坛好酒,结果酒还没到杯子里,他的红颜知己薛冰薛大小姐就出现了,到处找他要咬他的耳朵。
陆小凤马上向花满楼告辞,离开酒楼,又碰见了青衣楼的二人,一句话不说就要找他们麻烦。
天可怜见,他陆小凤可从没招惹过青衣楼。
人在江湖飘,天天都挨刀,就是他今天的写照。
陆小凤避开人流中心,想在城郊找间没人的屋子把青衣楼的人甩掉,这就酿成了今天第三件倒霉的事。
他把别人家的祠堂屋顶撞出洞来了。
陆小凤啊陆小凤,你还能更倒霉吗?
他心想,手在口袋里掏了一圈,悲催地发现真的还能。
他没带钱出来。
陆小凤尴尬地僵在了原地。
刚闪电一样杀完一个重伤一个的少年剑客就在他面前,剑还在往下滴血,他自认素质没有低下到会赖账逃跑,此刻也难免瘆得慌。
三人相对,一只乌鸦飞过,留下了六个点。
曲泠看他不动了,不好的预感发动:“你不会,没带钱吧?”
不应该啊,这样的品貌还能缺钱的吗?
陆小凤不动神色,真的男人即使是身无分文也能一装到底,淡定地说:“我当然带了。”
他拿出手:“只是钱财乃身外之物,当然在我身外了,这样吧,我去找人把我朋友喊来付钱,这样身外之物也能过来。”
花满楼,靠你了!
第14章
花满楼是乘着夜色来的。
江南花家,天下巨富,其第七子,交友不慎,双目失明,还要捞人,夜色漫漫,流落在外。
为他带路的乞丐把他带到了沈氏祠堂前,手伸出来:“那个喊我带路的人说,你会给我钱。”
花满楼不用思考都知道是陆小凤忽悠了什么,好笑得拿出一锭银子给乞丐:“这是谢金,多谢带路。”
乞丐把钱放在嘴边用力一下,牙根一阵酸痛,心中大喜,为花满楼开了门跑走了。
花满楼走进去,他很早就失明了,白天夜晚对他来说一模一样,因此他别的感官格外敏锐。
比如现在,他虽然看不见,却能闻见一股香气。
食物的香气,极为诱人,光是闻见就叫他食指大动。
再仔细听,还能听见吵架声。
“你吃了几块了还在夹?”
“吃多少块都是吃两块,你吃的也一点不少呀。”
“不准再抢了!吃我神龙摆尾!”
“拿筷子明抢叫什么神龙摆尾?”
“那你少管。”
“那你吃我灵犀一指,流云飞袖,一剑西来!”
“给我停下来啊,可恶,我不知道更多招式名了!”
两双筷子碰撞中一起,它们的主人各自敏捷地使出招式,四只筷子战得真是酣畅淋漓,风生水起。
祠堂院子的偏僻处,曲泠气急败坏地道:“你吃完就走,不要来抢夜宵。”
陆小凤眼睛大放光彩:“还有夜宵?”
曲泠一噎,自食恶果:“……你是哪里来的饿死鬼吗?”
“非也非也。”趁曲泠放松了警惕,陆小凤筷子敏捷地在菜碗里一进一出,捞到了一块排骨,“是在曲姑娘厨艺下佩服不已的陆小凤而已。”
“佩服不已你就少吃点啊!”
两个人又要为一块排骨大战一番,谁知半路突然杀出一个阿飞,他完全在抢菜大战的状况外,只是吃饭顺便夹一块,就这样自然地夹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