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17章</h1>
是那些坚持,是那些痛苦但是不肯放手,是那些远比永远看不到尽头的黑暗更加恐惧的东西,是那些被遗忘了但是仍旧在灵魂深处闪光的宝石,是那终于能填补他心脏的巨大空洞的存在……
如此根深蒂固,不可动摇,就好像在很早之前,在他苏醒之前,在他还曾经是一个人类的时候,就已经铭刻在他的灵魂里,成为了一种绝对的本能。
——他不要走。
孩子也好,工具人也好,甚至是炮灰也可以,无论如何他不想留这个黑漆漆的家伙一个人站在这里。
“我想留下。”
不管合不合适,不管有什么样的结果。
“反正人们总是有各种奇奇怪怪的问题,大人们很多时候都不够坦诚,所以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是吗?”
“但是没关系,小孩子不用想那么多。”
迪克笑了:“你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你,这就够了。”
“我不会接受什么别的家庭的,我知道克拉克是超人,知道这里是堪萨斯,是斯莫维尔,是肯特农场,所以就算我离开了这里,到了别的什么人的家里,我一定还会千方百计的回到这里来。”
“然后我也总有一天会知道你的身份,知道你是谁,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会去找你。”他说。
“我会蹲在你家门口,蹲在你上班的地方,不会过分打扰你,但每天和你打招呼,直到你承认你爱我,你需要我,你会带我回家,你会让我喊你爸爸。”
“我从来都不要什么合适不合适,我也一点都不想知道你说的我不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
或者说是什么都无所谓,他不在乎,一点都不。
就好像他忍耐过漫长的空洞和痛苦,就像他在无数的字条中选择了这个名字一样。
他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他想留在这里,想留在这个名为布鲁斯的男人身边。
因为他是理查德格雷森,是从漫长的黑暗中挣扎出来捧着火光终于找到了家的怪物,是一个想要拥抱父亲的孩子。
这就是他自己的选择。
就连布鲁斯自己也不能阻止他。
第64章
迪克被留下了。
在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被送走的情况下。
这实在不是什么难以去预测的事情, 毕竟迪克实在是一个很有主意的人,这大概就是一位标准的领袖级别策略大师带孩子带出来的效果,反正迪克倔起来的时候别说八匹马, 顶着卡尔的死亡视线,他照样敢往猛了干。
不想我留下?
那你把我送走呗, 反正只要我还有一口气我就一定回来, 你布鲁斯韦恩又不能二十四小时盯着我不让我来对吧。
白天能过来就白天过来, 夜里能过来就夜里过来,哥谭危险?哈哈, 说的他好像很害怕一样, 大不了剁碎了重新再长, 他才不怕。
虽然不知道从哪里借鉴来的经验, 但迪克感觉布鲁斯绝对就吃这套。
他有绝对的自信。
因为感情就是这样,都说先爱上的就输了。
虽然说适用场合的类型不太一样,但道理总是共通的, 只要布鲁斯关心他、真的在乎他,他迟早会接受他的。
迪克又不怕死, 反正他都已经死了两次了,第一次变成利爪,第二次在漫长的黑暗中熬过痛苦却差点被真的休眠, 他什么都不怕,他根本没想过自己失败的可能性。
他更不怕玩赖,反正他都已经是利爪了, 最差不过直接被销毁, 情况还能糟糕到哪里去?
他根本没有退路, 他也不打算给自己有退路。
反正他是见到布鲁斯了,那谁都别想让他走!
至于说超人那边……只要他在布鲁斯这边存在感刷的够足, 就算是超人都不能拿他怎么样。
大不了就去告状!
非常自信jpg。
总之,理查德是看不出有什么能阻止他。
事实也确实是如此。
布鲁斯理智上觉得一个孩子不可能做到这种程度,但是这是迪克,而他真的很熟悉迪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