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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2 / 2)

这并非一种鸠占鹊巢的挑衅,也不是为了什么暗地里对于红头罩的调查。

只不过有的时候,他需要一个可以自我休整的地方,来逃避义警生涯所带给自己的重压。想要用肩膀挑起一座城市的重量并不简单,提姆自从自己接过制服之后才真正体会到这看起来象是万圣节出行的行头代表了什么,并且更惊诧于这么多年来布鲁斯韦恩居然能够不被压垮。

也许这也是罗宾存在的意义之一。

可就算是罗宾也需要些许自己的生活,在一个前任罗宾、泰坦塔同伴,甚至蝙蝠侠都找不到的地方,放空自己什么都不想。

而杰森陶德安全屋是最好的地点。

迪克的旧安全屋对于提姆来说也不是不可以用,但是他觉得那里很容易被蝙蝠侠找到,蝙蝠家族第一代的黄金男孩和蝙蝠侠的关系可以称得上是世界最佳组合,布鲁斯韦恩能只看个屁股就认出来谁是他的第一任罗宾,自然用膝盖骨都能想到迪克的隐秘安全屋驻扎在哪里。

所以红头罩的安全屋更好,他偷偷调查出来的,布鲁斯对于杰森充满了老父亲的爱——他打赌他和迪克的感情更接近与那种会称兄道弟的父子情谊——正是如此,做父亲的永远对孩子所知甚少,所以他很怀疑蝙蝠侠并没有掌握所有红头罩的秘密据点。

而红头罩一直表现出来对他的敌意,足以让布鲁斯和迪克觉得他应该也会对杰森陶德退让几分,所以就算布鲁斯知道,也不会来这里找她。

最重要的是,红头罩现在也不在哥谭,哪怕他在哥谭——提姆也不是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但是他觉得自己的前辈应该不会来安全屋,毕竟他现在住在一艘酷炫的叫做时间与空间的相对维度的飞船上。

提姆德雷克这一通分析行云流水,水到渠成,多少有点继承了世界最佳侦探的风采,着实猛如虎。

所以他和手里拎着汉堡翘着腿坐在椅子上的杰森陶德对视的那一刻,提姆多少觉得自己有点二百五。

这场不期而遇两个人一时之间都不说话,多少有了一些日式清新漫画的定格感,高低是需要打上网点并且贴上光芒效果的画面。

直到杰森陶德手里面捏着的那个汉堡不堪沉重且古怪的气氛压力,里面咬了一半的西红柿噗嚓一声掉了一大坨在杰森红色的卫衣上,多少有点压力过大导致窜稀的感觉。

杰森骂了一声,急匆匆地从外卖的棕色纸包装里面找附送的餐巾纸,别的且不说,他身上这件衣服是red给的,看起来和普通衣服差不多,按照她的说法是如果碰到大火,冰暴甚至真空的话会形成一个覆盖全身的保护膜,绝对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怎么也能是辉夜姬的待遇了。

杰森这边有了动作,提姆也回过神来:“你怎么在这?”

这等理直气壮的反客为主,多少打得杰森陶德有点措手不及,他将手里面的纸团随意一丢,那轻飘飘的纸团就跟个手里剑一样朝着提姆德雷克飞过去:“这是我的安全屋。”

提姆轻巧地躲过那个对他来说没什么攻击力的纸团,将罗宾制服的披风拢在身旁,属于罗宾的鲜艷颜色被披风黑色的外层掩盖起来,显得他有点像蝙蝠侠:“我以为你在塔迪斯上面。”

说到这里,他朝着房间里面张望:“red呢?”

看来这是一个正常的时

间线,而不是那个让他觉得浑身不舒服的,大家都洋溢着速度与激|情电影调调并且下一秒就要一起上演歌舞青春大唱friendsarefamily的时间线。

“她要去办点事情,我就在哥谭等。”杰森伸手指指掉在地上的纸团,示意提姆将那个捡起来找个合适的地方扔掉:“怎么,肥皂剧的剧情没人讨论有点寂寞了?”

他们之前在塔迪斯上聊过之后,谈话到了最后大家都有点不欢而散的意思。

不过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怎么也不可能从来都没有分歧。

那之后他们两个又一起吃了饭,聊了点关于选宠物的话题——他坚决抵制养一只海丁虫(red觉得可以当做实用性的畜牧来养,毕竟它的汁液非常有用)以及一种据说拥有三个头和六对翅膀的奇蹄类看起来长得象是马的动物(red坚称它的肉非常好吃,而且繁育能力很好)……现在想来大概red并没有弄明白宠物与家畜的区别——之后各自回房间睡觉。

第二天red就说有事情要去做,将他扔在了哥谭。

提姆摸摸鼻子,觉得问这个有些自讨没趣,大概杰森也并不欢迎他在这里,他想着要不然趁着杰森转头的时候找个机会离开——

“怎么?需要找个地方逃离一下蝙蝠侠?”

这话问到了提姆的要害,他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杰森。若不是他很清楚今天小丑还关在阿卡姆的话,他恐怕就要以为杰森陶德对他露出笑容是中了小丑的毒气,并不明显——代表作为曾经的罗宾对毒气多少有点抗性,没什么敌意——绝对是脑子神经受到了感染,而且是冲着他这个总是被叫做冒牌货的现任罗宾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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