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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8(1 / 1)

利剑”时,在大家的哄然大笑中,露出非常柔软的笑容。 那样的笑容是极惹眼的,那种教养良好翩翩公子温润如玉的笑容,温柔得似乎可以包容一切。 休息的时候,方时勉身边永远都围着人。 对他好奇的,邀他玩游戏的,想要联系方式的,源源不断。 晚上没有训练任务时,教官们会把大家围起来表演才艺,也有时候是几个队伍一起拉歌。 夜间凉风徐徐的大操场上,穿着深色作训服的少年们面容都看不清晰,帽子上的银色的警徽闪着光芒。 他们围成一圈,聚精会神听教官用并不怎么生动的语调,讲述他在基层遇到的警情。 “不要总是盯着上面看,只有低下头,弯下腰,才听得见看得见,你出的每一次警,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意义的。” “不要因为那些繁琐遮住了眼睛,不要辜负人民对我们的信任。”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又格外生动起来。 方时勉那双眼睛更是尤其亮。 警训进程到一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方时勉不仅没有掉过队,反而因为姿势标准被教官拿出来当队伍里拿旗的标兵。 不是教官偏爱,是他的动作利落漂亮,大家心服口服。 方时勉一直是默默的,他习惯遵守所有规则,在体力极限的边缘完成属于自己的蜕变。 这下子队伍里更多人都对方时勉抱有好感,拿身娇体弱这个梗来开方时勉玩笑的事也彻底绝迹了,玩笑少了,尊重多了。 一个月时间,大家头发也长了出来些,有些人嫌麻烦又去剃光,方时勉宿舍里只有一个叫许树的去剃了光头。 方时勉倒是打算再留一段时间再去,为了不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毛栗子,寝室里面的人就自己买了推子来剃两边的鬓角。 方时勉是最后一个被推的,他觉得很不错,自己在镜子面前傻乐了半天,晚上拿到手机还拍了照片发给霍仲山。 警训结束的最后一天是大汇演,方时勉其实还是有点紧张,一个方阵有三个标兵领头,方时勉是中间扛旗子的,要是走不好会非常明显。 排练演习的期间,他摸着色彩鲜亮的旗帜,忽然很想给霍仲山打电话,听听他的声音。 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总是要听到那熟悉的嗓音才会觉得安心。 当然,现在打电话肯定是不可能的。 彩排结束,大家就各自就位,坐在最中心观众席上的几排领导被台上的主持一一介绍,方时勉的方阵在第二排,他站的笔直,只是在目光落到台上其中一位领导时,很明显地楞了一下。 这张脸……怎么有点眼熟? 很快,那个人就被主持介绍到。 最年轻的一级警督,海市平叙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海市警察学院-经济犯罪侦察学院主任——霍岳。 那人稳坐高位,穿着制式浅蓝色衬衣,带着一级警督肩章,成熟英俊的男人从容不迫地站起来利落敬礼,表情肃然。 方时勉听到了周围极小声的议论。 真是他,没看错。 介绍完之后,第一排的几位领导简单讲了几句话,汇演就正式拉开序幕。 前面几个拿徽章和旗帜的小方阵过去之后,依次轮到方时勉他们的队伍在跑道上预备。 当迈出第一步时,很多情绪都被抛到脑后。 方时勉穿着自己向往的这身衣服,拿着他们队伍旗帜,步伐稳健,威风凛凛,走得非常有气魄,无人机和摄影都关注到这支队伍。 大屏幕里的少年俊美英武,身姿笔挺,虽然转瞬即逝,但也足够引人注目。 这些人里当然也包括台上的霍岳。 方时勉报读警校这件事是霍峻告诉他的。 霍岳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霍家后辈每年进入公安体系的多如牛毛,只要霍仲山没有亲自开口向他说这件事,他就只当不知道。 只是这小朋友看起来非常虔诚的样子,目光那样的亮,那样的自豪与喜悦,不像是为了树大好乘凉,更像是真正对这个职业的喜欢。 掷地有声,无声的沸腾着,靠近理想的每一步,都让这个少年熠熠生辉。 太挺拔,太漂亮了。 足够吸引人。 自己第一次踏入警校大门时,目光也曾这样坚毅吗? 太久了,已经记不清楚了。 方时勉领着队伍下跑道之后,严肃的教官这会儿也终于对大家露了个笑脸,破天荒地说两句表现不错。 他没有特别表扬谁,但大家都能看出来他对方时勉的满意。 警训结束之后,方时勉得到了一张十佳标兵的奖状。 拿回家的当天,霍仲山就叫人把那奖状裱起来,原本是打算放在客厅。 可客厅空荡荡的挂起来不好看,想了想,他把方时勉带去三楼。 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三楼的灯就全部亮起来。 是个展厅,一整层楼全是积木拼的飞机模型。 那种积木方时勉很熟悉,就是上次秦柳让他拼的那种,像是私人定制,没有商标的精细零件。 方时勉到处看,对每一架飞机都很喜欢,有很多种类型,有那种大型客机,最多的是战斗机,都很漂亮,难以想象主人花了多少时间在这里。 看着还有很多空位的展柜,方时勉心下一动,刚转过头想说什么,霍仲山就拿出方时勉当时拼的小飞机模型,轻笑,“找一个喜欢的展柜放吧。” “哥,这些都是你拼的吗?”方时勉一边问,一边认真挑选自己的展柜。 “嗯。”霍仲山声音比较淡,“用来打发时间。” 方时勉放好自己的小模型,一下子抱住霍仲山,眼睛发亮,“下次我们一起拼吧,我找零件最快了,我们把这一层楼的展柜全部拼满。” 霍仲山微微发怔,笑了一下,摸着方时勉的脑袋说了声,“好。” 晚上的时候,方时勉翻找起保镖们从出租屋给他打包回来的行李,一个人趴在地上找半天,终于在衣服里找到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袋子打开,是一些乱七八糟的纸片,一些干枯碎裂的花朵,方时勉很小心地从那些纸片里面静心挑选出一张残缺的纸。 纸很旧了,很软。 纸上有很淡的折痕,上面的英文字迹还算清晰,边缘有点褐色的印记,上面写了字,写了不许哭,不准哭,又被毫无章法的胡乱划掉,还写了快回家,又被划掉,还有些被黑色马克笔涂抹掉,完全看不清楚的墨团。 只剩下,边缘处的三个字幸存。 上面写着, 别哭了。 最后一个字写的很轻,间隔也远一点,像是快速写完前两个字之后加上去的,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为什么加上最后一个字?是想要缓和两个字的命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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