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景行尴尬地打断陈组长的妄想:“爸,这个发明出来就是听歌的……现在流行嬉皮士文化。”
“嬉、嬉……”
陈念嘉轻声帮她爸找补:“嬉皮士。”
“这就是嬉皮士!”宋言川声情并茂地唱起了披头士的《hey jude》……当然,五音里头没有一个在调上。
但他表情投入,好像在开演唱会。
那边群魔乱舞,这边,高彦芝在观察随身听的样子。
她平时胆子大得很,这种时候却连碰一碰都不敢:“这要是不小心给按坏了,真赔不起!”
她不仅自己不敢碰,也不让小蝶靠近,小孩子难免活泼,等会要是给明瑜弄坏了,她怎么交代?
宋明瑜却主动让她试一试:“高阿姨,这东西没那么容易坏。”
八十年代的电器本身就耐用,随身听就更是其中翘楚。
她前世有个认识的音乐区up主就很喜欢收集这些千禧年前的音乐设备,最历史悠久的一台,比她手里这台随身听还要大几岁,但还能正常播放音乐。
“来,高阿姨,你听听。”
高彦芝几乎是僵着身体,任由宋明瑜把耳机戴在了自己脑袋上,听着里头汩汩流出的音乐,整个人动都不敢动。
等宋明瑜再把耳机摘下来,小蝶立刻就缠着妈妈问好不好听,“小蝶也想听。”
宋言川给小妹妹讲道理:“小蝶,你太小了,这个你戴上就掉了。”
小蝶撅起嘴,又去缠妈妈,高彦芝呆愣了一会儿,被女儿晃得东倒西歪,这才回过神来。
“其实我听不懂,但感觉就像……就像是在我脑子里放歌儿一样。”
“放的是港城那边的歌。”宋明瑜笑着解释,“高阿姨,是不是比收音机要听得清楚一些?”
这年头家家户户倒是都不缺收音机,听个响那是没问题,但要听歌,那不好意思,人家广播电台放什么,就只能听什么。
倒是南城百货大楼的电器柜台买得到最新出的录音机,可体型硕大,扛在肩膀上跟大板砖似的。
公园里头经常有人扛着去锻炼身体,还有人听着迪斯科音乐男的女的一起翩翩起舞,这就颇让许多“老古董”不能理解。
又大又吵!
可随身听不一样,就比巴掌大一点,还带一副细细长长的耳机。
随身揣在兜里,靠着这么个长长方方的小铁盒子,里头竟然就能听到音乐?
真是想都不敢想!
高彦芝想都不想:“那肯定的呀!”
林香之前就已经体验过这个随身听的好,忍不住就和高彦芝感慨:“你说咱们天天在车间里头走来走去,要是能有这么一个小东西,能随时随地听听音乐,是不是人也没那么累?”
这话当然只是说说,毕竟车间里头有设备,高速运转的流水线需要她们一直盯着,听音乐是不可能的,然而高彦芝明白林香想说什么。
“这日子一天天的变得太快啦,咱们年纪大了,都已经跟不上时代了。”高彦芝摸摸女儿的脑袋,“或许等小蝶她们这一代长大,家家户户都能用上这些好东西了。”
别人不知道,宋明瑜却是知道的,仅仅只是十年后,国内的电子产品的确会成为家家户户必备的东西,戴着耳机听歌,到时候会变成一股潮流。
林香笑着摇摇头。
“就是因为生活一天一变,咱们不落后别人什么,大家都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不会就学,没钱就去挣——明瑜鼓励我做衣服拿去卖,我一开始也怕,现在不是也慢慢就适应了。”
那两百多块钱对林家来说称得上是一笔巨款,她晚上和陈继开躺在床上说话,头一次对未来有了更多的憧憬。
也许她家也能买得起电视,冰箱,也能和明瑜一样,去百货大楼不用担心囊中羞涩,而是可以给儿子女儿买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也能给自己买两件新衣服?
“要不是我和你当了好多年老邻居,我还真不信这话是你说出来的。”高彦芝打趣,“跟明瑜说话一个调调。”
话题转到宋明瑜身上,高彦芝有些好奇,“明瑜啊,听说你要再开一家店,是真的不?”
宋明瑜颔首承认:“对,是要再开一家。”
“打算给小饭馆扩一扩?”
“小饭馆这边暂时不扩了。”宋明瑜解释道,“我打算开一家小吃店,专卖酸辣粉。”
说来也巧,还是之前那个假冒明瑜酸辣粉的骗子给了她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