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不一样。”他终于意识到那种茫然,其实是替她觉得难过。
周暮觉的手不自觉的落在她柔软的发顶,朝笙微微躲了过去,道:“头发再乱一次,信春就更要担心我的学业了。”
青年的嘴角勾起,那点情绪很快因此散去。
他将女子鬓边散落的一缕乌发轻轻地拢到了耳后:“但愿信春别误会吧。”
朝笙乐不可支,搭着他的手臂上笑了起来。
门后,阿柳听到了他们的谈笑声,最终没有敲门。
原是想问太太少爷,夜间想吃些什么的。
不过,在她未曾留意过的时候,周家的两位主人,竟然已经这样要好了。
阿柳旋身,往楼下走去。
厨房已很清楚他们的口味,就算不问,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年长的仆妇扶着楼梯,伶仃的小脚差点儿踩空,于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
信春听到了动静,仰头看过去:“呀!阿柳!小心些!”
阿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啐道:“你这嗓门,大得吓人。”
信春晓得她没事,笑嘻嘻地应了。
阿柳便走得更加小心了。
太太,少爷。
继母,继子。
若让周寅竺那老货知道,一定会闹出无穷的祸事。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脚,缠着的“金莲”随着革命而放开,虽然没有“三寸”那么夸张,走起路来,仍然摇摇晃晃。
如果有人,能够比她更自由、更痛快的活,得是多好的事情啊。
阿柳决意咽下这个秘密。
再说,少爷终会成为“周先生”,而太太仍是“周太太”。
所以,没什么不好。
*
朝笙写完了论文,又仔细润色了几遍才交了上去。
冯广厦只教她一门公共课,却看到了这篇文章。
是文学系一个留洋回来的教授特地拿给他看的。
“先前,你替文学系那个肄业的女学生恢复学籍,庄夫子不是很不高兴吗。”
庄夫子大名庄世仁,乌衣门第,前清榜眼,及至民国,仍是赫赫有名的大儒,所以大家都尊称一声“夫子”。
大儒的学问做得好,留洋回来的年轻教授们也佩服。
但大儒不喜欢女学生。
林朝笙这样退了学又重新回到学校的,他更不喜欢。
当时还指着冯广厦的鼻子骂,说他“被通海银行的银元塞破了肠子”。
苍天啊!他冯广厦分文未取,全凭朋友义气和往日人情啊!
思及此处,冯广厦有些不爽的揉了揉鼻子。
庄夫子当时骂得他可委屈了,他按下不说。
“庄夫子可又有什么指教?”冯老师语气谦和。
这教授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想岔了。”
“是林朝笙交上来的论文写得很好。庄夫子挑不出毛病的好。”这年轻教授体贴的将文章递给他,“这手字,庄夫子也满意。”
冯广厦十分意外,连忙接了过去。
圆眼镜一目十行,很快读完,又倒回去读了一遍。
冯广厦睁大了眼:“我得去问问林小姐。”
他往文学系的教室跑去了。
年轻教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觉得完蛋——论文还是他从庄夫子的桌子上偷偷拿过来的呢!
冯广厦上次见到朝笙,还是在李雁峰和周暮觉一同返沪的时候。
那会儿满大街嚷着“周太太”,在学校里,却又继续客客气气地称“林小姐”。
朝笙一出教室就见到了他:“冯老师,有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