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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1 / 1)

画画很沉浸,等到天黑,郑千玉摘下耳机,那个人已经不见了。 真的很像鬼。郑千玉心想。 这种日子持续了一个星期。 下课后,郑千玉每次去顶楼,那个人必然比他早到。郑千玉知道他不会和自己说话之后,就没再尝试和他交流,顶多在开门看见他之后发出一声“哦”,表示“你来了啊”。 这个怪人也不干坐,会在自己本子上写写画画,像在做题。郑千玉来了一定是画画,此人安静得好像语言功能都退化,对他没有丝毫干扰。 两人平静地共处一室。 周一的时候,郑千玉和朋友在教学楼底下等着去操场上体育课,迎面碰见他。 郑千玉愣了一下,从来没在顶楼以外的地方遇到这个人,感觉他像顶楼空教室里的地缚灵。 只要可以画画,郑千玉并不怕鬼。 擦肩而过之后,郑千玉捅捅朋友:“你认识那个人吗?” “他啊,名人,你不知道吗?” 郑千玉摇摇头:“我们学校还有名人?” 朋友咂咂嘴:“他是这个学期才转过来的嘛。” 郑千玉来了兴趣:“他是什么名人?” 朋友:“传好久了,你没听过吗?”他凑到郑千玉耳旁,“他是阮馨的儿子。” 郑千玉听到这个名字,一下子没反应过来,问:“谁?” 朋友急得在空气里写这个名字的笔画。 等郑千玉知道准确的字,他才恍然大悟。 阮馨的确是个名人。几乎所有人都在暑期档看过她的代表作,红极一时的女明星,以前的经典作品一直在央台轮播。 但其实阮馨十几年前就因为感情丑闻隐退了,传闻她插足了某富商的家庭,怀了个孩子,从此隐匿无踪。 “所以说,刚才那个人……”郑千玉很迟疑地把那个沉默的鬼和传闻联系起来。 “就是阮馨当时做小三生的孩子嘛。他这个学期才转过来的,到处都有人拍他。”朋友道,“学校外面还有狗仔蹲他呢。” 郑千玉:“可是……这件事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吗?” 朋友“啧啧”了两下,说:“他爸爸现在也很有名啊,首富,很多人都说阮馨攀了这么多年没攀上,他爹也不认这个儿子。” 郑千玉有些哑口无言。 这一天下课,郑千玉上了顶楼,打开门,林静松还是坐在那里。 他现在知道他的名字了。 他是躲在这里的吗?郑千玉心想,很多人议论他,偷拍他的照片,还有人下课跟踪他。 郑千玉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 也许是因为郑千玉这次在门口站得有点久,林静松抬头看了他一眼,两人对视了一下。 这是他们第一次有眼神交流,林静松那一眼似乎很警惕,很防备郑千玉一样。 阮馨在荧幕上以貌美闻名,她的眉眼为人称道,古典之中带着凌厉。林静松很大程度遗传了母亲的样貌,但这似乎是一种诅咒,他越像母亲,越被人注意、议论和比较,翻来覆去地重提那些陈年旧事。 郑千玉走进教室,像往常一样,他没有说话,坐下来,面对崭新的画布。 他最近开始尝试油画,就连调色的过程对郑千玉来说都相当美妙。 美妙到即使他刚知道眼前这个人震撼人心的身份,也无暇探究,只想尽快拿起画笔,沉浸到这快乐之中。 郑千玉戴上耳机,很快把那些事情抛到脑后,继续他的作画。 又这么过去了半个多月。 大概是因为郑千玉从未对林静松展露出过多的好奇,两个人顺利地无言共处。 郑千玉觉得林静松是值得同情的。他愿意友善地与人相处,对于林静松来说,沉默或许就是最大的友善。 盛夏天气多变,郑千玉刚下课走到楼下,天非常阴沉。他伸手去接雨水,似乎还没有下雨。 等他踏上两道台阶,雨突然泼了下来。郑千玉激灵了一下,往后一看,外面的景象已经蒙上一层白色,大雨下得水花四溅,几乎打到他的裤脚。 不好。 郑千玉昨天刚画的画,为了风干颜料,郑千玉把画架挪到窗边,这么大的雨,窗边的画肯定要完了。 他一步跨上两个台阶,气喘吁吁地跑上楼,到了顶层,远远看见门在狂风中开合。郑千玉跑过去,推开门,天光灰暗,窗外是闪电和暴雨。 雨水用力地溅入教室,甚至倾斜着打湿了窗边的桌椅。郑千玉喘着粗气,看到林静松的背影。 他的身体微微起伏着,手里抓着郑千玉的画架,肩膀湿了一片。 郑千玉慢慢走进去,昏暗的光线里,林静松听到他的脚步声,侧过身把头转过来,看向郑千玉。 随后,他动作很谨慎地把画架放回地上,是郑千玉平时坐着的那个地方。郑千玉昨天画的画完好无损,色彩依旧鲜艳。 这场急雨来得暴烈,但收势很快,没过几分钟,雨声变得淅沥,将停未停。 但半个教室都被这场雨泼湿,他们今天没法在这里继续待了。 郑千玉转身出去,对面有一个小的工具间,他拿出拖布,把抹布抛给林静松,把地板和桌上的雨水清理干净。 这毕竟是他们的秘密基地。 清理完之后,郑千玉把画架放回去,那是一幅画着阴天的油画,郑千玉刚开始尝试,就着夏天这样多变的天气,记录下了其中的一瞬间。 “林静松。” 网?址?f?a?B?u?y?e?í???????€?n??????2???.???ō?м 郑千玉叫他的名字。 “谢谢你。 “雨停之后,一起去看电影吗?” 他很自然地发出邀请。 那既不显得轻佻,更不显得生疏、笨拙。只是以一个新朋友的姿态。 林静松沉默了很久。 昏暗之中,他点了点头。 第10章 夜间,林静松倒了一杯牛奶,为自己选了一部电影坐下来看。 在中学之前,他几乎从来不看电影,他不喜欢一切和镜头有关的东西。 林静松也不喜欢人,包括自己。 他看过一部科幻小说,里面的外星人是七条肢体缠成一个桶,无论在哪个方向看都呈对称。因此它们不分前后左右,这也代表着他们不分过去和以后 于是他们可以预知未来。 年幼的林静松看到这样的描述,想象这些外星人的样子,简直丑得不可堪言,让林静松心生羡慕。 林静松更欣赏预知未来这样的能力,如果他也能做到的话,他真想在自己出生之前就掐死自己。 现在,林静松活得没有这么暴戾了。人生行至十几二十岁,他第一次品尝到做人的滋味。而这滋味对别人来说稀松平常,像吃家常菜一样简单,对林静松来说却是求之不得,只有等老天爷高抬贵手,才从指头缝里漏一点点给他。 第一次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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