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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2 / 2)

等还待跟往常一般,饿着肚子进山,却是被大姐叫住。

“先吃了饭。”

早饭是烙的鸡蛋软饼,配着凉拌的脆瓜和山野菜。

大姐还塞给她一包干粮,竹筒里也给灌满了烧开的水。

干粮包里是三个昨天吃过的酥饼,卷了点今早的凉菜,还有两个煮鸡蛋。

进个山都能吃的这么好,她那几个伙伴们还不得馋得流口水?

楼赛郎走出家门的时候,那脚步,还是飘的。

那个知冷知热的大姐,回来了!

楼赛郎高高兴兴地去打猎了。

送走便宜妹子,关上门的楼欣月却有点郁闷了。

不是她不想照顾楼赛郎。

小姑娘才十五岁,就要

进山打猎做这么危险的事儿。

可以说家用的大头,都是楼赛郎赚的。

楼月娘在家里承担大部分的家务,也是应该的。

但这古代,没有自来水、洗衣机、燃气灶、电磁炉、电灯这些。

做饭就得要打水烧柴,洗衣就得手洗拧干。

衣服鞋袜这些买不起合适的成品就得手工缝制……

昨儿她辛辛苦苦的当裁缝,天黑了又点了会儿油灯。

才算是把姐妹俩的急需品……内衣给做出来。

这还是有原主的技能留存,不然光凭她自己,怕是十个指头都戳出血洞来也做不了这么快!

洗洗涮涮,做饭炒菜,缝缝补补……这些家务活,基本就能占去她白天大半的工夫了。

能让她自由支配的,最多只有两个时辰。

这还是得亏楼赛郎中午不回来,她随便对付一口就行呢。

楼欣月一边给手里的道袍锁边,一边暗自盘算。

请人!

等手头宽裕了,一定得请人来做这些家务活!

到了下午,这件道袍总算是完成了。

楼欣月买那块粗布回来,就是打算给自己和楼赛郎一人做一件外衫的。

毕竟,因为原主对自己和对妹子的不上心,让姐妹俩的衣箱里,衣衫是一件比一件破烂。

楼欣月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粗布。

走到院子里去跳了套健身操。

这才把买来的纸笔墨砚都摆到了外头的石桌上。

她先把大张的马粪纸裁剪成了a4纸大小,再用针线扎眼装订成本子。

一个本子有六十页,她买的纸原本也不多,一共就订好了三个本子。

墨条加水在砚台上磨出墨汁。

楼欣月拿起小号毛笔沾上墨汁,正要往本子上落笔,突然就愣住了。

此时的大魏朝,写字自然是用毛笔了。

楼欣月也不是不会写毛笔字。

她小的时候,楼妈还给她报过书法班呢!

楼欣月在一个本子的封面上,写下两个大字:账本。

这俩字吧,写得横平竖直的,虽然没多少美感,但也不太丑。

但这可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写这两个字,大概就用了一分钟!

这手速,简直是龟速啊!

想她当小编的时候,干一行爱一行,自己也不是没写过稿子。

为了提高手速,她还专门学会了快被淘汰的五笔输入法。

一分钟上百字轻松无压力。

即使是这样的手速,她的极限,也就是一天一万字了。

但假如现在从一分钟一百退化到一分钟一个,那她一天能有三个小时用来码字,哦呵,恭喜她,一天能写一百八十个字哟!

就算她写毛笔字写熟了,能提高三倍速,也还是不到六百字而已啊!

想到这儿,楼欣月放下毛笔,走向了后院的鸡窝。

一阵鸡飞乱跳以后,脸上还沾着几根小绒毛的楼欣月,拿着一把鸡毛胜利归来。

把鸡毛的尾端剪掉,把根部切出个小口,再沾上清水在石桌上写字试验。

一连做坏了三根鸡毛,楼欣月总算做出了两支手感还可以的鸡毛笔了。

但这鸡毛笔其实也还不是不太好用,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去蘸点墨水,大大地影响效率和思路。

嗯,先凑和着用吧。

等去了城中的店铺,再看看有没有类似铅笔的工具吧。

她奋笔疾书,不知不觉间时间过得飞快。

楼家的院门始终都插着,院门口偶而有脚步声,不过大概都是路过,没一会儿就听不见了。

夕阳西下,楼赛郎挺着胸堂,嘴角挂着微笑往自家走去。

路过隔壁王家的时候,仍是送给迎出来叫她小叔的王丫丫一把野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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