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还待跟往常一般,饿着肚子进山,却是被大姐叫住。
“先吃了饭。”
早饭是烙的鸡蛋软饼,配着凉拌的脆瓜和山野菜。
大姐还塞给她一包干粮,竹筒里也给灌满了烧开的水。
干粮包里是三个昨天吃过的酥饼,卷了点今早的凉菜,还有两个煮鸡蛋。
进个山都能吃的这么好,她那几个伙伴们还不得馋得流口水?
楼赛郎走出家门的时候,那脚步,还是飘的。
那个知冷知热的大姐,回来了!
楼赛郎高高兴兴地去打猎了。
送走便宜妹子,关上门的楼欣月却有点郁闷了。
不是她不想照顾楼赛郎。
小姑娘才十五岁,就要
进山打猎做这么危险的事儿。
可以说家用的大头,都是楼赛郎赚的。
楼月娘在家里承担大部分的家务,也是应该的。
但这古代,没有自来水、洗衣机、燃气灶、电磁炉、电灯这些。
做饭就得要打水烧柴,洗衣就得手洗拧干。
衣服鞋袜这些买不起合适的成品就得手工缝制……
昨儿她辛辛苦苦的当裁缝,天黑了又点了会儿油灯。
才算是把姐妹俩的急需品……内衣给做出来。
这还是有原主的技能留存,不然光凭她自己,怕是十个指头都戳出血洞来也做不了这么快!
洗洗涮涮,做饭炒菜,缝缝补补……这些家务活,基本就能占去她白天大半的工夫了。
能让她自由支配的,最多只有两个时辰。
这还是得亏楼赛郎中午不回来,她随便对付一口就行呢。
楼欣月一边给手里的道袍锁边,一边暗自盘算。
请人!
等手头宽裕了,一定得请人来做这些家务活!
到了下午,这件道袍总算是完成了。
楼欣月买那块粗布回来,就是打算给自己和楼赛郎一人做一件外衫的。
毕竟,因为原主对自己和对妹子的不上心,让姐妹俩的衣箱里,衣衫是一件比一件破烂。
楼欣月叹了口气,放下手里的粗布。
走到院子里去跳了套健身操。
这才把买来的纸笔墨砚都摆到了外头的石桌上。
她先把大张的马粪纸裁剪成了a4纸大小,再用针线扎眼装订成本子。
一个本子有六十页,她买的纸原本也不多,一共就订好了三个本子。
墨条加水在砚台上磨出墨汁。
楼欣月拿起小号毛笔沾上墨汁,正要往本子上落笔,突然就愣住了。
此时的大魏朝,写字自然是用毛笔了。
楼欣月也不是不会写毛笔字。
她小的时候,楼妈还给她报过书法班呢!
楼欣月在一个本子的封面上,写下两个大字:账本。
这俩字吧,写得横平竖直的,虽然没多少美感,但也不太丑。
但这可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写这两个字,大概就用了一分钟!
这手速,简直是龟速啊!
想她当小编的时候,干一行爱一行,自己也不是没写过稿子。
为了提高手速,她还专门学会了快被淘汰的五笔输入法。
一分钟上百字轻松无压力。
即使是这样的手速,她的极限,也就是一天一万字了。
但假如现在从一分钟一百退化到一分钟一个,那她一天能有三个小时用来码字,哦呵,恭喜她,一天能写一百八十个字哟!
就算她写毛笔字写熟了,能提高三倍速,也还是不到六百字而已啊!
想到这儿,楼欣月放下毛笔,走向了后院的鸡窝。
一阵鸡飞乱跳以后,脸上还沾着几根小绒毛的楼欣月,拿着一把鸡毛胜利归来。
把鸡毛的尾端剪掉,把根部切出个小口,再沾上清水在石桌上写字试验。
一连做坏了三根鸡毛,楼欣月总算做出了两支手感还可以的鸡毛笔了。
但这鸡毛笔其实也还不是不太好用,写不了几个字,就得去蘸点墨水,大大地影响效率和思路。
嗯,先凑和着用吧。
等去了城中的店铺,再看看有没有类似铅笔的工具吧。
她奋笔疾书,不知不觉间时间过得飞快。
楼家的院门始终都插着,院门口偶而有脚步声,不过大概都是路过,没一会儿就听不见了。
夕阳西下,楼赛郎挺着胸堂,嘴角挂着微笑往自家走去。
路过隔壁王家的时候,仍是送给迎出来叫她小叔的王丫丫一把野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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