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的眼睛都快要长在掌机屏幕上了,他随手一抛,眼看着游戏机在沙发上弹一弹,笑得好得意。 这不是耍人吗!盛家小少爷和游戏机主人结下梁子,谁想几个小时后,他又出现在凶案现场,摇身一变,成了专业的法医,太离谱了。 莫振邦走到程医生面前。 这铺面最初并不是用来开早餐店的,在加装卷帘门之前,还有另外一扇木门。 程医生用镊子提取木门碎屑,身旁那位法医助理适时跟上前,将之前采集死者指甲缝碎屑时已经贴好时间标签的证物袋递上前。 “死者指甲缝里有红漆碎屑,初步判断和这扇木门的碎屑相符。”程医生说。 莫振邦往后退了一步,抬起手按照死者的身形在木门门框前比对:“当时应该是在这里发生了争执,死者反抗时,后背撞到门框,留下你刚才说的背部淤青。” 深水埗唐楼底下铺面突然发现一具尸体,还是在下班之后临时接到的通知。B组警员们陆陆续续地赶来,曾咏珊是最后一个到的,警队小太阳本来就是毛毛躁躁的性子,尤其刚才大暴雨堵在半路,更加着急,下车直接就往莫sir的方向跑,一点都不带犹豫的。 就在曾咏珊快要冲进早餐铺时,手腕突然被拽了一下,她一个急刹车,转头眼睛瞬间睁圆。 居然是祝晴拉住了她。 “有点吓人。”祝晴提醒,“最好先做好心理准备。” 其他警员们一脸怨念地转头,盯住祝晴。 刚才,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毫无防备地进了早餐铺,结结实实被吓了一跳,倒吸一口凉气,出来时满脸的菜色。当时祝晴怎么没有这么好心提醒呢! 祝晴的后脑勺,快要被同僚们盯出一个包。 盛家小少爷敏锐地察觉到这一道道视线,猛地抬头,用超级犀利的眼神回击。 重案B组警员们:? 曾咏珊再出来时,听见其他同事怨气声此起彼伏时,摊了摊手。 “吓成这样,还说自己是警察呢。”她话音落下,扭头朝祝晴挤眼睛。 谁说人家是冰山女,分明好温暖! “你是没看见刚才——” “豪仔进门的时候被早餐店门槛绊了一下,差点整个人都扑过去了。” “杀死了人家,还要剃光眉毛,化些诡异的妆……” 光这么一说,大家都脊背发凉。 曾咏珊调侃不过几句,还是要用最快的速度进入状态。 “凶手和受害者到底什么仇怨,要把尸体处理成这样?” “会不会是某种祭祀仪式……像是被浓妆封印,就不能再去转世投胎什么的。” 不由地,祝晴又想起原剧情中的一幕幕。 这会不会就是原著小说中那个彻底改变原女主一生的案件? 念头一闪而过,祝晴无法确定。 死者确实是在“雨夜”遇害,但其他条件并不成立。 “都什么时候了,还在闹。”B组一群皮猴子,也就只有莫振邦能镇得住,他皱着眉头走出来,“这案子性质恶劣,明天一早翁sir肯定要来敲门。” “豪仔,先确定死者的身份,查清他生前的人际关系,特别是近期和什么人有矛盾纠纷。” 莫sir快速分配任务:“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常来这家早点店光顾的林太太。咏珊、祝晴,你们去问问她现在能不能做笔录。” 林太太的脸都还是青色的,听见警官的话,勉强比了手势,表示自己可以接受问话。 只是她的双手不停颤抖,连做好几次深呼吸,仍旧难以平复。 “现场勘查和走访工作由黎叔来协调。” “按照初步调查方案执行。” 重案组众人领了各自的任务,大家都有事儿要做,唯独盛放小朋友被晾在一边。 既不能靠近案发现场,又不被允许走太远。 莫sir的车子,车门还敞着,崽崽坐在座椅边缘,两只小脚丫往外伸,晃荡晃荡的。 曾咏珊注意到小不点又调皮,对祝晴说道:“要不要让他把脚收回去?地上好多水坑,鞋子打湿就很麻烦了。” “没事。”祝晴头也不抬,“他那小短腿够不着地面。” 少爷仔立刻眯起眼睛—— 晴仔,我可都听见了! 小孩的腿没这么长,但捣蛋的本事不小。不过鞋子打湿就打湿,祝晴没想管这么多。 他要是不舒服了,就当长个记性,要是好好的,就随他去吧。一直以来,她自己就是秉持着这样的观念长大的。 重案组忙得脚不沾地,盛放百无聊赖地晃着腿,忽然一片阴影笼罩下来。 少爷仔慢慢往上仰头,再仰头,最后澄澈目光落定。 对上一双含笑的眼眸。 程医生认出来,这是总部化验室里很好逗的小孩。 “你也在?” “是你啊。”少爷仔扬起下巴,面不改色,“俄罗斯方块。” …… 祝晴和曾咏珊听莫sir的,找那位发现尸体的目击者问话。 曾咏珊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包手帕纸,抽了一张递给对方:“不着急,先擦擦汗。” 林太太双手提着装满菜的菜篮,腿仍然明显发软,腾出一只手,接过纸巾道了谢。 片刻之后,她终于缓过来,指了街尾一个方向:“我就住那儿,深水埗老街坊了。” “这一整条街,就没有我不熟的,但最熟的还是文记。平时孩子上学,我送他上校车,就会来文记要一碟小笼包……他们店里的小笼包和其他地方不一样,皮薄馅多,还能只买半份。” “今天早上,我经过文记,店门是关着的。当时我也没多想,街里街坊都知道,阿文很懒的,隔三差五就要给自己放假。”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尸体的?”祝晴问。 “到了下午,我去菜市买了菜,又经过文记。我突然想起来,平时文记有事,都会拿一张红纸贴在卷帘门上……所以我靠近去看了一下,谁知道没找到红纸,我的鞋子先被染红了。你们看,就是这里。” 两位警员顺着林太太视线的方向,朝她的鞋尖看去。 那是一双崭新的白色运动鞋,鞋尖处沾着褐色污渍,显得格外刺眼。 当时她走到文记早点铺门口,不小心踩到血迹,刚开始以为是蘸料,想想还是不对劲,找边上店铺的人一商量,这才报了警。 “也就是说,其实你当时没有亲眼看见尸体,只通过血迹就起了疑心?” “Madam,我天天追剧的。”林太太说,“要是像电视演的那样,等闻到臭味才发现装尸体的红蓝塑料袋……那就太迟了!” 当时,受害者死亡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血迹也干了。 是林太太太心疼这双新买的限量版运动鞋,才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