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偶尔回来一趟与沈祝山练练拳脚之外,都在外面鬼混。 三口之家,人亡了一个,家也彻底破了,从此只有沈祝山一个人坚持着独自幸福。 周一,一个令人很多人沮丧的一天。 沈祝山这天运气不太好,早上脖子落枕,吃早饭的时候豆浆漏了一手,到班里的时候,手上还有一股甜豆浆味。 班里同学已经来了大半,有同学看见他进门还和他打招呼,沈祝山点点头回应,然后来自己桌前坐下,发现同桌苟袁还没来。 随着早读声响起,夜里没睡好的沈祝山犯困,侧着头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等他被同桌苟袁叫醒的时候,沈祝山班里的人全部到齐,甚至还多了一个。 今天刚来的转学生,一个新同学。 坐在了和沈祝山搁着一个过道的位置上。 “让我们欢迎我们的新同学。”班主任这样说。 沈祝山听到凳子被拉开的声响,然后是“大家好,我叫孔洵。” 只是这样一句简短的自我介绍,孔洵就坐下了。 下面的同学开始鼓掌。 “不是,他怎么留个这样的头发,男的女的啊?”苟袁在同学的掌声中,凑近了沈祝山和他说话。 新同学在沈祝山左边,沈祝山脖子落枕的那一侧,这致使沈祝山很难正眼看他,除非他幅度很大地整个上半身一同转过来。 这样对新同学显然是不太友好的,可是听到苟袁的话,沈祝山又按耐不住对新同学的好奇,到底留了什么头发,长什么样子,让苟袁都男女不分了。 沈祝山眼珠子转到了左边,斜眼看了孔洵一眼,瞥见他的头发,说不清是什么颜色,比金色深,比黑色浅,接着是高挺的鼻梁,眼睫毛很长…… 真是奇了,溪县一中竟然转进来一个外国人,怪不得刚才班里这些同学都鼓掌那么使劲。 沈祝山眼珠子又往左了一下,又回来,他很快从脑海里找寻到了什么,然后对苟袁说:“哈尔,哈尔你知道吧,就是这样的。” 几乎和孔洵每到一个新环境所感受到的一样,在他坐下之后,很多目光都在偷偷地,以为很隐秘地打量着自己。 除了,他旁边斜眼看他的沈祝山。 孔洵没有打算和这个班级里的人产生任何交集,也没有打算和必要认识或者记住任何一位同学。 溪县和他之前去的地方都太不一样,孔洵预感孔箐这段恋情会更早的结束,他们应该会很快离开这里。 可是他还是在进入这个班级一周后,记住了和他隔着一个过道的,沈祝山的名字。 他好像是在这个班级里收了一群小弟,让很多人叫他沈哥。 孔洵偶然会在厕所撞见他们一群男生凑一起吸烟,给沈祝山敬烟的也有,点烟的也有。 很显然,沈祝山是这个班里的混混头。 这样的刺头让人最先认识也很容易,而且他也实在很聒噪。 就像现在在学校里,校园超市里。 孔洵远远就看到,结账的前台那里的一颗黑脑袋里面有一撮黄毛。 “这个肠多少钱?……三块?好,拿一根。” 剪了个西瓜头的赵临丰跟在沈祝山后面,闻言吃惊地说:“沈哥,不是月没钱了吗,三块的肠你都敢吃?” 沈祝山已经动作很快地接过超市阿姨递过来的肉肠,叼在嘴里咬一口了:“这怎么了,想吃就吃呗,三块钱都没有吗。” 赵临丰闻到肠的香味了,馋得流口水,咽了一口口水,还给沈祝山提建议,“可是,你应该有些存钱的习惯。” “你今天把钱全部花光了怎么办?” 沈祝山显然是特别活在当下的人,他说:“我有手有脚,花光了可以再挣钱。” “明天怎么办?” “明天的我,依然有手有脚。” 孔洵在货架上拿了一瓶矿泉水,走到那里的时候,听到沈祝山问他身后的赵临丰:“哎,你到底吃不吃,你吃我请你啊。” 孔洵回到教室里,上课铃声响起来的前一刻,沈祝山和他后面叫赵什么的小弟,两人顶着油乎乎的嘴回来了。 因为两人踩着点回来教室,任课老师已经来了,想必对这两位差生也比较熟悉,对他们出口训斥了几句,沈祝山虽然对有些同学态度不怎么样,对待老师倒是态度挺恭恭敬敬地,一句不敢吭声地灰溜溜地回到了座位上。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上课睡觉,放学后不完成作业,几乎三天两头就要被点名批评。 周五晚,孔洵放学站在一中门口等了近二十分钟,却依然没有看到来接他的车。 孔洵决定不再等了,他迈开脚走了没几分钟,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声音。 “喂。” 是这段时间吵得孔洵脑子都有些疼的声音,可能下课在他右边吵闹的也不止是沈祝山,但是因为那群人都是围绕在沈祝山的课桌前面来找他说话,孔洵自然而然就要把这笔账也算到他头上。 当然这也不会怎么样,沈祝山是个混混,孔洵不会主动招惹这样的人,这会很麻烦。 于是孔洵完全一副装听不见的样子,继续走。 却没有想到,沈祝山追了上来,上去一把抓住了孔洵的书包,将他扯拽住:“我跟你说话呢,你没听见啊。” 孔洵抬眼望向他,眼神一副迷茫的样子:“啊?” 沈祝山看到了他扬起来的,好看的脸,愣了一下,具体是多好看用他贫瘠的语言,低于平均分的语文水平也形容不出,只是在他在溪县从来没见过的好看,沈祝山回神后,想起自己也没记住孔洵的名字,这样叫他,他不停好像也情有可原,沈祝山大人有大量不计较了,又上下扫了孔洵一眼。 可能因为新来的,还没有来得及拿到校服,孔洵穿的像是他上一个学校的校服,是一套西装的样式,深蓝色,袖口带斜纹,脚上还像模像样地蹬了一双小皮鞋。 跟整个一中,宽大的蓝白相间的经典款校园校服格格不入。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孔洵是个富家小少爷。 “有事吗?”孔洵问。 他看到沈祝山比自己高了半个头,露出来的小臂还有一层薄薄的肌肉,上面有几道疤痕。 沈祝山低着头看他:“嗯……”他把落在孔洵皮鞋上的视线收回,打趣一样叫他:“小绅士,借点钱。” 沈祝山说这句的时候扯了一下嘴角,侧脸上有个梨涡一闪而过。 原来是这样的着“有手有脚,可以再挣。” 孔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与后来成年后经常对沈祝山展露笑容的孔洵相比,这个时期的孔洵是很少笑的,但是也无所谓开心不开心,只是觉得好像没必要。 “到底行不行,别磨蹭,浪费时间。”沈祝山提醒他一样,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