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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1 / 1)

验物证上的那两枚鳞片,磨成粉末后兑水,和尸体上是同一种毒。” 套装是特殊能量,无法被包括人在内的任何生灵吸收,只要吞下肚,都会呈现出“中毒”的迹象,只是或浅或深。 他说的太过笃定,笃定到鹤卿根本生不出怀疑:“我会安排人去查验,可......” 他想喊“阿玦”,但又想起刚刚那个拒绝的态度,只将名字咽了回去:“———你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游手好闲的无赖尚有三两狐朋狗友,金鲤难道不能有朋友?” “你也不必去追问泊渊,他不知道我的存在。”宴明说,“我和金鲤相识,是在他到儋州之前。” 书灵在书中遨游四海,若是阿玦构筑书境,借由梦的牵引与金鲤相识,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阿玦四年多前消失于火海,金鲤三年前初至儋州张罗酒楼,他们的相识,确实该在金鲤入儋州之前。 鹤卿没有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他只是问:“那从景明元年到如今,你在何处?” 是在与自己容貌相似的人身上借尸还魂后被那儋州金鲤藏匿,还是懵懵懂懂被诱骗,辗转流离受尽了苦楚? 直觉告诉他应是后者。 那儋州金鲤的消息也曾呈上他的案桌,说此人生得一副明媚好颜色,在经商上颇有天赋,为人仗义疏财,乐善好施,若是阿玦复活后被他找到,大约不会养成现在这样警惕又尖锐的模样。 “鹤大人,这与案件无关吧?”阿玦说,“我夜入大理寺盗取卷宗,只是不想无罪的人含冤而死。” 宴明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自己就是那天晚上夜入大理寺的神秘人。 毕竟醒来后发现胳膊和掌心遮掩用的假皮都没了,伤口还被人重新上了药,在这件事装傻充愣便毫无意义。 文安的心腹因为贪求长生服食了锦鲤的血肉,因贪心得了反噬暴毙身亡,金焕之或许有报仇的念头,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便得知了他们的死讯,他误以为是许久未见的泊渊在复仇,为了保下唯一一位还活着的恩人,他做了一番设计,自己顶了连环杀人的罪名。 这案子涉及到一些“妖怪”,若非见过书灵的鹤卿,交到其他人手里怕是很难捋清这弯弯绕绕,或者说,很难相信这匪夷所思的真相。 宴明敢在这时破罐子破摔似的“自爆”,一是因为鹤卿定然会护着“阿玦”,他会想办法在不牵涉到妖怪的前提下以最合理的方式结案,并想办法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给他减轻罪名。 ———让鹤卿徇私枉法,那是不可能的。 宴明估了一下自己的罪和鹤卿的能力,估计他蹲个十天半个月的地牢,再交上一大笔罚银,就能安安全全地出来了。 如果案子实在圆不了,这种性质恶劣的重案定论后又推翻,必然会在殷容手里过一遭,“神明”陪了殷容十年,若真有人信这世间有妖,他必然是其中之一。 双重手段,双重保险。 宴明从没有考虑过自己折在这里的可能,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这张与其他马甲都有七分相似的脸———人的直觉有时真的很不讲道理。 他不愿意细说那四年多的空白,鹤卿没舍得逼迫他,攻心的手段在他人身上如臂指使,落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身上,分毫也舍不得。 阿玦的新身体瞳色偏浅,在牢房的烛火下如同鎏金,鹤卿注视着他的眼睛,忍不住想起曾经的过去。 书灵时期,阿玦的眼睛是墨色的,烛火之下有极淡的流转银芒,如盛夏的夜空点缀繁星,他大部分时间是虚无的,像传说中的魂魄一样可以穿透物体,但偶尔也会显出实体来。 显出实体的阿玦特别偏好毛茸茸的东西,所以东厢房的小榻上总是堆满了软乎乎的隐囊或绣娘做的小布偶。 大大小小、憨态可掬的小动物有的在书架上,有的在案桌上,有的挂在他的玉佩边,也有的趴在他的枕头旁。 有时他午间小憩一睁眼,胸口便放着个小布偶,表情或灵动或可爱,阿玦坐在他惯常用的桌边,听到他醒来时的动静,提笔回头对他一笑,东厢房的采光很好,有太阳时总是亮堂,阿玦沐浴在光里,半透明的发丝蒙着金色,温柔、明媚、灿烂。 东厢房面积不大,小榻和书桌隔得不远,他当时捏着那只布偶,恍惚好像听到了自己咚咚的心跳,还忘记了怎么眨眼。 阿玦经常笑他怎么每次午睡醒来都傻愣愣的,他也只跟着笑,但从不回答。 他会在阳光里轻轻揽入阿玦的发丝,书灵似乎很不能理解他这个爱好,但每次疑惑过后还是很快地显出实体,避免他一手下去捞个空。 书灵诞于书中,集万书之灵秀,连发丝也被灵气钟爱,一梳下去能从头梳到尾,顺滑到手几乎要握不住。 他会在案桌前为阿玦挽发,然后簪上簪子固定,阿玦总爱在这时摸头顶,因为没有镜子,经常会抓到他的手。 书灵的手是冰凉的,握的久了才能察觉到一丝暖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沾染了人的体温。 阿玦抽回手后就会抱怨簪上这个簪子后就不能随随便便虚化了,不然簪子掉在地上会摔碎,摔碎了又得买新的,费钱。 那些不算抱怨的絮叨听起来是那样的可爱,鹤卿很喜欢听。 阿玦总要他买些木的铜的,便宜又结实,摔在地上也不会坏,但鹤卿给他准备的发簪大多都是玉的,不拘好玉差玉,总归易碎。 阿玦心疼他挣钱不易,他便由这一点生了贪心———玉簪易碎,阿玦便会下意识地维持更长时间的实体,梦里相见固然很好,但他更喜欢近在眼前。 他不想要断续相见,他想要长相厮守。 阿玦的生命如此漫长,他不过是尘世中庸碌的普通人,他会老去,会随着时间逐渐在他的生命中淡化,可至少他活着的时候,阿玦在他的身边,一辈子的时间总归能改变些什么,阿玦身上会永远留下他的痕迹,在思考的方式里,在下棋的习惯中,在说话的语气里,无处不有他的影子。 过去的记忆如此鲜活,仿佛四年多的痛苦从未存在过,鹤卿下意识地伸出手,对面的人却在愣了一瞬后躲开了他。 到底是、不同了。 ...... 在鹤卿伸手的那一瞬,宴明差点条件反射似的将头发拨过去方便鹤卿拿梳子———那五年的书灵当下来,他已经养成了习惯。 [也不知道这爱好是怎么养成的。]宴明忍不住在心里和20863吐槽,[书灵的头发是挺顺滑,手感挺好的,但我现在没带套装还是失忆状态,这就有点不礼貌了吧?] 他脑门上就差贴一个大大的“失忆中”标签了! 当书灵的那几年除了有点费脑子以外大体还算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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