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为此考砸了岁考,真是……没出息。
到了姚家门前,孟博远张嘴便想唤姚小娘子,来三碗杂蔬煮,没想到却一打眼便见着窗台上两艘摆满了小饭团的柏木船,顿时便改了主意,兴致勃勃地问道:“姚小娘子,这是什么?你又做了新吃食?”
姚如意就坐在窗子边呢,听见有生意上门,便忙抬起头来,弯起眼睛笑答道:“刚做好的酸脍饭,要不要尝尝啊?”
程书钧走在三人最末,脚步迟缓,良久,才抬眸去看她。
今儿姚小娘子梳了个俏皮的乌蛮髻,鬓角别的一朵玉兰花,穿得是窄袖葡萄扣妃色短袄,围了个毛茸茸的兔毛围脖,半个下巴都裹在里头,显得人愈发软乎乎的。她眼型圆润,一笑便弯弯的,睫毛便绒绒地覆下来,左腮的笑涡比右边的更深,让人盯着瞧时,心里便好似被烫了一下。
“都怎么卖的?素的五文一枚,鱼脍荤肉八文一枚……那鱼脍和火腿的都来些!我们还要些杂蔬煮吃。”孟博远已经完全忘了好友的煎熬,满眼都是吃的,“这蛋皮的脍饭好似也不错,梅子饭团也来三枚。”
“好嘞,你们进来坐吧,一会儿就来。”
孟博远又拉着林维明、程书钧进去落坐。他一进去便看到了姚家的肥猫汪汪,蜷缩在靠近暖炉的货架上睡得打鼾。他也是见过姚小娘子的猫后才知道猫睡觉也打呼噜,声儿还不小呢。
“程大!汪汪在这儿呢,给你,给你搂着。”孟博远十分善解人意,一把将睡得好好的猫抱起来塞进走入杂货铺便更显得沉默的程书钧怀里。
汪汪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发现是店里的熟客,便也不客气,肥臀往程书钧的臂弯里一坐,自发寻了个暖和的好姿势,继续睡。
之后便是期待地等着吃。
不一会儿,姚如意便将他们点的寿司都用盘子整齐装好,送了过来,还多送了一小碟酱清和杏酪给他们蘸着吃。
孟博远和林维明考了一上午肚子早饿了,此时都两眼放光,立刻下筷子。先挑了个鲈鱼脍寿司。白生生的鲈鱼肉片得薄得能透光,铺在醋饭上像片入口即化的雪。几根葱丝细得能穿针,颤巍巍搭在这肉边。孟博远拿筷子把这脍饭挟起来,鱼肉便跟着筷子颤,他忙往嘴里送。
先觉着米饭都还是温乎的,酸里带点甜,米粒儿颗颗分明,咬下去还有股子弹牙劲。鱼肉嫩又鲜,连葱丝都带着股子清气,不冲不呛。
清爽!好吃得紧!
林维明吃的素笋寿司,嫩黄的冬笋切得细细的,拌了点香油,油光光的铺在米饭上,边上还掐了片紫苏叶,笋丝咬起来脆生生的,带着股子新笋的清甜,香油的香不浓,反把笋的鲜衬得更足了,米饭吸了点笋的汁水,鲜爽无比。冬日里大鱼大肉吃多了,坐在暖和的炉子边本就有些燥,吃上这么一口,格外舒服。
还有那饭团,外头裹着些芝麻和炒过的豆米,捏在手里松而不散,咬下去,醋米里有股子渍梅子的清香甜润,又有豆米的脆香,一口半个,不知不觉就吃完了。
这酸米脍饭没想到看着没什么稀奇的,还以为跟粢饭团差不多,没想到竟然这么好吃。孟博远和林维明都吃得很满足,这东西口味多,该嫩的嫩,该脆的脆,该鲜的鲜,各有各的味儿,总体都是清清爽爽的,但每一样味道又不同,还都能尝,便都觉得很值当。
两人光顾着吃了,吃完才发现程书钧怔怔地搂着猫,一口没动。孟博远和林维明都不由好奇道:“你呆呆地听什么呢?”
不过也不必程书钧回答,他们也听见了,姚小娘子不知何时进了院子,和三寸钉和丛辛一起忙活着什么,嘴里还说着:“二叔不知要去多久,丛辛,你说这马儿要不要带些豆料去喂啊?别饿了回头撩蹄子。”
丛辛也不懂养马,她想了想说:“那装些带去吧,三寸钉,你去问问丛伯,二叔晚上可回来吃吗?”
三寸钉应了,要走,她又把人叫回来:“等会儿,你顺道问问二叔若是回来吃,想吃什么?今儿二叔与丛伯要出门,我一会儿出门买菜去。”
“姚小娘子私下里竟是如此唠叨的么?”林维明吸溜吸溜地开始吃杂蔬煮了,他摇摇头,“她怎么三句话能喊这么多个二叔啊?”
都快分不清,林闻安到底是她叔还是他叔了。
虽然林闻安与他家也是隔了好几房的,但好歹也是同一族的嘛。林闻安七岁便能做诗写文,十二岁考了秀才便已名动京城,不知多少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突然冒了出来,但林司曹家好歹算是八竿子打得着的,眼见这位按辈分是小叔的孩子不是池中物,他家也是想跟人家亲近亲近。
他爹便也小叔小叔地蹭上了。连当年林闻安他爹要来国子监买房宅,都是林司曹家跑上跑下帮着去牵线搭桥的。但其实两家人之前都不熟悉。
再稀薄的血缘也是血缘嘛,先前不熟,慢慢也就熟了,虽然七年不见,但林维明喊着还是挺顺口的。
程书钧垂了眸子,一下一下地摸着汪汪油光水亮的背毛。
这时,他们忽而又听见姚小娘子喊了声:“二叔。”
那语气有些怔怔的,三人也都下意识转过头去往院子里张望。
第37章 身如玉 啊,好凉。
姚如意穿进书中世道时,便已是萧瑟的秋日,这也让她眼中这所见过的世间万物,大都是灰白黯淡的。不提那些权贵的深庭大宅,市井中的房屋大多低矮,街道泥泞,在不下雪的阴沉日子里,再没了什么鲜明的参照物。不论是人和物,都像被愈发浓重的寒冷抽干了血气一般。
人们不再多穿鲜亮的衣裳,满目望去,皆是灰色酱色皂色,都指望能一件棉衣穿一整冬,不要再多洗衣裳。
林家柿树刚被霜打,落尽了叶,铁骨似的枝桠挑着几片残柿,风一过便簌簌地抖。一串红也不再开花,合欢发蔫。整日的阳光都淡得发青,姚家檐下那只筑巢的喜鹊也被冻得缩成乌白绒球,再不愿伸头喳喳叫。
整个世界如一卷褪色的旧绢画,色调灰重、冰冷、暗僵。但看久了,也习惯了,不会格外去留意。姚如意有时都忘了春日应是怎样的。
直到今日,与角门相连的那片屋檐下,有一抹绯红先漫出来。
林闻安大步转过屋角时,她手里正提着半袋马料豆子,一抬眼,便又像当初在大雪中,头一回见到他时那样儿。
霎时怔住。
姚如意没去勾栏里看过戏,却听过俞叔教他的鸟唱曲儿,唱得极难听,每回都会被俞婶子呼一巴掌而戛然而止,但有句戏文很美,她一直没忘:“公子踏雪过朱门,半袭红衣半袭霜。”
仿佛灰白的绢布上忽然被泼上一笔浓朱,残冬被劈开了一道口子,褪色的天地又重新在姚如意的眼前亮彻起来。
乌沙翅子,绯袍织金缎。
满袖当风,身如玉。
院里晾衣杆还搭着,拉了几个绳,晒着几串柿子饼。林闻安身量太高,他伸手拂开,要低头弯腰才过来,再抬首时,便离姚如意呆站之处仅有两步了。她清晰地看见他红色的领缘压着霜白罗衣,衬得那脖颈也白皙,唯有喉结那处阴影格外深。
他撩绳时,一截腕骨从宽袖里滑出来,天气太冷,手背冻得冷白,凸起的骨节与指尖又微红。目光再往下,腰间嵌玉革带收得腰线往里一折,长腿挺拔,他的肩背更衬得如弓弦,绷着劲地往外舒展。
林闻安自然也瞥见成了木桩子的如意,想着她托三寸钉来问几时回来,便在这冬日的穿堂风中立住了,转头望来,想答她的话。
他五官冷冽,却偏偏又能将这身绯红官服穿得既端方又生动。姚如意是他目光忽而转向她时,才萌生出一种荒唐的感觉。好像这满院子的枯枝败叶、灰瓦冷墙,并非是被这天寒地冻的冬日泡得褪了色的。
冷与暖、素与艳。
仿佛正是在等有这么个人,来给这天地补笔描彩。
他向着她走过来,平金梁帽额下,是眉锋如刃眼如虹,姚如意耳尖倏地烧起来,好似风中冷意都随他靠近的步子而化了,朱红衣袍越近,眼前便越有种说不出口的暖亮。